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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天决-第26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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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群笨蛋,一群蠢货,一群废物!”宋奇一边挣开众人的手,一边哭天恨地骂娘。

众人在旁边低头不语,任他洒落,随他骂去。他们怕的是他不骂,如果宋奇把所有的委屈愤恨憋在心里,那才可怕呢。

宋奇狠狠地骂了几句,见没人理他,便不再骂了,只见他腿一弯,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对着虚空中磕了几个头,哀伤不已地恸哭道:“明玉,我对你的在天之灵发誓,我一定要杀了金正雷为你报仇!”

众人也跟着跪拜磕头。

宋奇转头向翘眉问道:“你这里有没有明玉的遗物?”

“有,还有一些小姐的衣服和首饰。”翘眉含泪答道。

“拿来。”宋奇漠然道。

翘眉转身从挂在一匹白色高头大马背上的行囊里拿出了明玉的衣服和首饰,双手递给宋奇。

宋奇抱着这些衣服,把头深深地埋在其中,闻吸着,亲吻着,仿佛那些衣物就是他至亲至爱的明玉本人似的。虽然这些衣物还残留着明玉的气息,可是明玉已经不在了。此刻他的心在滴血。

他一动不动地抱着衣物,石化成一尊雕塑。

良久,他似乎突然想起什么,蓦然站了起来,手里紧紧抱着衣物,向高坡上孑孓走去。

他在高坡上一颗树下停住,很小心地把树旁一块石头抹干净,然后将衣物小心翼翼地放在石头上。

宋奇在地上跪下,上身俯伏在地面上,双手张开五爪,像铲子一样不停地把地上的泥土刨到旁边。

众人见了都明白了,不过谁也没有说话,互相对视一眼,便各自拿刀拿剑过来帮忙。

“滚开!”宋奇厉声喝止他们,并拿刨出的土掷在他们身上。

众人面面相觑,欲进不进,欲退不退,都拿眼看着翘眉。翘眉也蒙了,望着宋奇摇头叹气。

宋奇疯狂地刨着土,刨出的泥土从坑里洒向他的身后,洒得他的头上脸上身上全是泥土,狼狈不堪。他的手指也刨出了血,他依然不知不觉,疯狂的刨了起来,越刨越快,越刨越欢,他旁边出现了几个大土堆,他面前的坑也越来越大,足够一个人伸直躺下。

忽然,宋奇一头栽进坑里,直挺挺地躺在他自己挖好的坑里,嘴角挂着一丝诡异的笑,向毛勇等人歪了歪头,声音嘶哑地命令道:“你们还愣着干什么?还不快动手,把我跟明玉一起埋在这里!”

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没人吱声,也没人动脚。

“你们不动手是吧?那行,我自己动手了!”宋奇手脚并用,将坑旁边的泥土,扒往自己身上的。很快他的身上便覆盖了一层薄薄的泥土。

翘眉一步一步来到坑边,用脚踢了一堆土到坑里,然后蹲下来俯视着只有一个头露在泥土外面的宋奇,娇叱道:“宋奇,你不是想要死吗?你要死我们绝对不拦你!但你死了谁给小姐报仇!你刚才对小姐的在天之灵发过的誓言呢?这么快就被风吹走了吗?”

宋奇听了翘眉夹七夹八的话,难过地闭上了眼睛,眼角流下了两行痛苦而委屈的泪水。

他闭着眼睛在坑里默然躺了一刻钟,似乎在做一个艰难的决定。

半晌后,他一声不响地自己爬了起来,伸手从石头上取来明玉的衣物,小心翼翼地摆放在坑里,然后双手捧起泥土,轻轻地覆盖在衣物之上。

众人见此情景,知道宋奇已经缓过神来,也过来帮忙,大家一起默默地捧着土向坑里堆。

宋奇并未制止,而是一如既往地静静地肃然地堆土。

很快在他们面前就出现了一座簇新的小冢。

宋奇又跑到旁边的林子里砍来一块树木,用剑劈开,刮平,再用力在上面刻上了几个字:爱妻明玉之墓。然后把这木碑竖立在冢前。

宋奇呆呆地跪在冢前的地上,茫然出神,一幕幕往事浮现在脑海之中。

黄龙岭海边,那时他初见明玉,她是那样明丽动人,清纯可爱,宛如仙女下凡。

在梦岛骑马场,那时第一次见明玉骑马,她的动作是那样优雅潇洒,就像是马背上一个飞舞的仙女。

在梦岛山顶,那时他们互相敞开心扉把自己的秘密告诉了对方,从那时起他们就心有灵犀一点通。

送别凌雪那天,那时飘在空中的爱情才算落了地,他们之间第一次肌肤相亲,互相亲吻,她的吻是那么甜蜜那么清香那么动情。宋奇永远也忘不了!

想起明玉对他的如山之恩,想起明玉对他的似海之情,想起明玉对他的无限付出,此时此刻,明玉却香魂远逝,香踪渺渺。宋奇禁不住心如刀割,眼泪又夺眶而出,顺着脸颊往下流,沾湿了衣襟,泪水与身上的泥土混在一起,使他的外形更加狼狈,看起来活像一个刚从地上复活起来的僵尸。

他忽然仰天大吼道:“老天,你为什么要把明玉带走?你为什么要把我一个人留在这里?你太不公平了!你太不长眼了!”

他以手指划地,一面在地上划字,一面长歌当哭道:

穿越千年,

只为望你一回眸。

不变之情,

无尽之爱,

刻在三生石上头。

天未老,

海已枯,

香气一缕已渺渺。

情归何处?

气散何方?

莫令我独自泪流!

愿随风而去,

觅你芳踪,

重续那万种情柔!

恸哭良久,宋奇哭得肝肠寸断,眼泪也哭干了,眼泪和泥土在他脸上留下了几道泥痕。

哭毕,他又对着明玉的坟磕了几个头,磕得额头上满是泥土,他向眼前的小冢倾诉道:“明玉,你在地下之灵一定要等着我!我一定会亲手杀了金正雷,给你报仇雪恨。等我给你报了仇,我再到地下来找你,来世我们还要做夫妻!”

此时一阵风吹来,把他的话吹起在空中,带到了山上,带到了天边,带到了海角,带到了天地之间的每一处角落。。。

第四百五十七章 何去何从

下一步去哪里呢?大家各有主意,众说纷纭。去找凌雪的也被驳了,因凌雪手下的兵大部分是金正雷的部属,况且也不知道凌雪现在人在哪里。

燕妃一直不声不响,默然不语,怯怯地躲在众人的后面。因为她的身份很尴尬,她和宋奇之间有了夫妻之实,但是宋奇并不打算承认她。她之所以跟过来,是因为她确实没有地方去了。回去伺候金正雷?打死她也不会愿意,当时她之所以提出与金正雷做个交易,完全是出于营救宋奇的需要,并非她的本心愿意。她心里其实早已拿定主意,假如金正雷同意跟她做交易,一旦宋奇被释放了,她就把自己的性命交付给一条白绫。

燕妃见众人没有主意了,便上前一步,轻轻说道:“我可以说一句话吗?”

翘眉忙过去携着她的手,莞尔一笑道:“燕妃姐,你是自己人,当然可以说。你不但要说,你说的话我们也听。”翘眉俨然成了这些人的老大。

燕妃脸一红,觑了一眼宋奇,轻启樱唇,缓缓说道:“既然大家都没有地方好去,我看就不如去梁国吧!梁国是我的老家,在那里我也有一些亲戚朋友,说不定还可以给我们帮上些忙!”

翘眉听了,不相信似的问道:“真的?梁国是你的老家?”

“是啊。”燕妃俏丽的眉毛微微一扬。

“那太巧了。呢?”

宋奇像个木头人似的,兀自呆立在那里,对于别人的说话,他似乎没有听到似的,一点反应也没有。

翘眉推了一下宋奇的背,娇声说道:”宋大哥,那咱们就去梁国了。梁国是你的老家,到时候我们大家顺便去你家看看。”

宋奇听了,怔了一会儿。

这两年戎马倥葱,飘忽不定,中间又发生了这么多曲折离奇的事情,他的家在哪里他已经忘记了。对他来说,杭州已经成了一个记忆中的城市,一个梦中才能出现的城市。如果不是翘眉提醒,他无法把杭州和梁国联系在一起。

此刻的宋奇心神俱散,根本没有主意,别人怎么说他就怎么做。虽然如此,去哪里这么重要的事情当然得他点头,毕竟他才是这些人的主心骨。宋奇见大家都把期待的目光注视在他身上,便默默地点了一下头。

大家见宋奇有了反应,都松了一口气,开始七手八脚地收拾好行囊。

宋奇的行李没有别的,只有连弩,《回天决》,无字天书,穿云箭,以及蓝宝戒指。至于灵蛇丹,他一直挂在脖子上,寸步不离,就是坐牢的时候也没有拿下来过,似乎已经成了他身体的一部分。说起来确实是如此。

金正雷想趁宋奇昏迷的时候抢夺灵蛇丹,结果怎么样呢,被灵蛇丹狠狠地刺了一下。说起来匪夷所思,珠圆玉滑晶莹剔透的灵蛇丹怎么会有刺呢?金正雷郁闷的很,到现在还没有想明白,而且这事还不好跟别人说,因为跟谁说都不会相信的。

偌大的宋奇大军现在只剩十二个人:宋奇,燕妃,翘眉,毛勇,冯胆,敖豹,郝鹏,乌彪,战年,隆多,斗青,盖时达。

这几人都是自告奋勇跟随宋奇的。毛勇冯胆敖豹郝鹏乌彪一直与宋奇并肩作战,他们之间早已建立了血浓于水的感情,他们怎么可能让宋奇一个逃亡?战年隆多斗青盖时达都是宋奇从十万人之中提拔出来的校尉,宋奇对他们有知遇之恩,他们发誓要永远追随宋奇。当然他们已经重新变成小兵了,但是他们并不在意。

战年在卫国当兵多年,曾经跟随军兵征战多方,比较熟悉卫国的地理,当然也熟悉去梁国的路径,便自告奋勇在前领路。大家各自骑在马上紧紧跟随,一行人往梁国逶迤进发。

众人见宋奇精神不佳,神情冷漠,闷闷寡欢,便都不言语,他们怕说话会勾起宋奇的糟糕心情。大家都是抬头四顾,有一眼没一眼的观赏沿途风景。

翘眉不时地回头偷眼观瞧宋奇,见他神情黯然,脸如死灰,她的心都提在嗓子眼,自然无心观赏风景。

燕妃虽然也暗自担心宋奇,但是由于她身法尴尬,无法坦然目视宋奇,只是偶尔用美眸瞟视宋奇一眼。

大家默默地前行,只有马蹄的声音哒哒不停。转过了几座山,眼前是一片一望无际的平原,平原中间有一条宽阔的官道,直通远方。

“吁~”

领头的战年在山口勒住了马,用马鞭遥指着前方一座城池的轮廓,大声说:“大家瞧见没有,远处那座城市是百泉郡。”

众人听了,一齐带马止步,并辔立于山口,手搭凉棚向战年手指的方向眺望,只见在视线尽处,或隐或显地显现出一座城池的灰濛濛的轮廓,看不太真切。

毛勇抬头望了望天,见太阳已经西斜,抬了抬手说:”天已经不早了,咱们快点赶路,务必在太阳落山之前赶到百泉郡。今晚就在百泉郡打尖住宿。“

众人都说好,便皆带马进入了官道,向百泉郡扬鞭策马疾驰而去。到了晚上就得找店住宿,这没有什么好说的。如果城门关了,就进不了城。进不了城就没有地方住宿,就这么简单。所以他们只能加鞭疾驰。

在平坦的官道上,三五十里的路程飞马即至。

没用个时辰,大家便来到城门口。

“嘎吱嘎吱~”城门开始关闭。

战年,毛勇率先进了城。当轮到宋奇进城时,门洞里忽然闪出两个当兵的,用枪拦住了他的去路,四只眼睛盯着他,上上下下打量了多时,好像看怪物似的。

一个当兵的用半是肯定半是怀疑的口吻问道:”你是不是宋奇?”

宋奇听了,看来我的名气还挺大的,这里竟然还有人认识我,便不假思索的点了点头。

当兵的登时便把枪一横,以拒人于千里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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