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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击三国-第14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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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暮时分,马悍与二十白狼悍骑战士、乐进之父及家人。在糜芳引领下,入住驿站。

糜氏二公子及小娘子入住,驿站主事自然是打起十二分小心,调动起最多的人手,按最高规格接待。这驿站分前后两个区域,前区只做一般接待,主要是一些驿递、族中普通子弟游学、经商接待之用。后区规格就不一般了,院落广阔,环境幽雅。膳食精细,居室雅致,只有族中身份较高者或徐州千石以上官员入住,才能享受这等待遇。

晚膳自然是马悍与糜芳共用。席间马悍还请来乐父,向其敬酒。糜芳身为校尉,对区区一个假司马之父不怎么放在眼里,但马悍态度如此恭敬。他也不好托大,同样也敬了一杯。

乐父不过一老农,生平见过最大的官不过一县吏。如今竟得一都尉一校尉敬酒,接杯的手都抖了。和泪饮尽之后,乐父唏嘘不已:“都尉如此器重,吾儿能追随都尉左右,执鞭坠镫,实是他的福份啊!”

待乐父退下之后,糜芳向马悍挑了挑大拇指:“惊龙有关、张之勇,又有刘使君之深谋,更如此年轻英锐,前程不可限量。说实话,若惊龙肯客军徐州,我兄弟定会支持,那陈氏父子想必也是如此,而曹豹与曹宏兄弟料想也不敢反对。届时惊龙与刘使君联合,这徐州之天下,嘿嘿……”

听糜芳前半句,马悍还以为这家伙要支持自己取徐州呢,但听到后面,却是为刘备做说客。嘿嘿,跟刘备联合……什么时候被连皮带骨吞了都不知道。

糜芳对自己态度转变,只是惊佩于自己的胆略,但三国时代有胆略的勇士多了去,又有几个能得到权势者与名士的垂青?只有在胆略后面加个括弧,标注出身名门,这才能真正得到名门豪强们的认可。

龙永远只能龙耍;凤永远只跟凤玩;而老鼠也只能在老鼠窝里逗乐,想混进来,门都没有!

马悍打了个哈哈:“子方过誉了,我马悍不过一边鄙军将,代大汉守边足矣,安敢涉足徐州此富饶州郡之地?刘使君,皇室贵胄耳;关、张,万人敌之猛将,在下万万不敢与之相提并论。”

话不投机半句多,马悍将樽中酒一饮而尽后,告辞而出。

……

时近中秋,月圆如盘。也不知是月圆之夜的潮汐作用,还是方才糜芳那一番话,令马悍心潮难平,负手踱步于后院疏林小径,沉思不语。这一刻,他莫名想起辽东公孙度。这位出身卑微的太守,一朝大权在握,斩尽杀绝郡内豪强望族,甚至刨坟挖墓,行事如此激烈,是不是也曾经像自己一样,遭受过这样有意无意的羞辱?

做为一个现代人,马悍对出身什么的,远远没有这个时代的人那么看重、那样敏感。但即便如此,那种无时无刻、若有若无,平时感觉不到,但在言辞间不经意间流露出的鄙薄,难免令人郁闷。连马悍这样一个不太在乎的人都这样郁闷,可想而知公孙度的心情。

汉末三国,各方诸侯因利益冲突,都曾对治下本土豪强举起过屠刀。曹操杀过、刘表杀过、孙策杀过、公孙瓒杀过,但没有那一个杀得有公孙度那么狠的,基本将辽东本土士族连根拔起。可想而知,他恨到什么程度。

如果问马悍,辽东与徐州,任选一个,马悍会毫不犹豫选择辽东。这个地方,已经被公孙度铲成了一片净土——最适宜草根崛起的净土。

青青野草,长在花园,没人会多看一眼;长在贫瘠裸露的荒野,才是最亮眼的绿色。

一个人要奋起,必须找准自己的位置;一个势力要崛起,同样也要找到合适的地方。不求最好,只求合适,合适的,就是最好的。

这样想着,马悍的心情终于慢慢平复下来。看来回去以后,有必要派人前往邯郸一趟了。不管他屑与不屑,这个时代的规则就是这么玩的,身在其中,他必须遵循游戏规则。或许有一天,他成为游戏制定者,到那时,他再慢慢玩这个时代不迟。

心绪平稳之后,灵识恢复通明,马悍才猝然感觉到十余步外。月洞门后,似乎有人在窥视。

那人似乎也感觉到马悍的目光转来,赶紧缩回头。过了一会,没什么动静,便又慢慢探出头——猛然间,双目瞪大,小嘴张开,骇极欲叫……

在她面前,一张脸近在咫尺。呼吸可闻,月色映照下半明半暗,轮廓深邃。这张脸并不难看,相反还挺英俊。但架不住突然间就出现在面前啊!

“啊!”尖叫声刚出口,就被一只厚实的大手捂回嘴里。

马悍本想用这只手击碎这个偷窥者咽喉的,但欺近之后,才惊讶发现。这是一个十四、五岁,长相甜美清纯的少女。故此才变击为捂,堵住对方尖叫。否则惊动整个驿站,这形象可就大损了。

“你是谁?在这里干什么?”马悍等少女情绪差不多平稳了,这才松开手低声问。

少女轻轻拍胸,显然还有些惊魂未定,贝齿轻咬红唇,一双如黑夜般漆黑的大眼骨碌碌一转,声音甜脆,一如其人:“奴是糜家小娘子……”

马悍一惊:“啊……”

“……的贴身小婢,奴名唤香囊。”

马悍忍不住一笑,这小丫环,居然也知道抖包袱,随口道:“你叫香囊,那身上可有香囊?”

“有啊!”香囊真从腰带取下一只香囊,托在白生生的手掌上。

马悍很自然顺过,拿在手上看了一下,借着明亮的月光,可以看清是个粉色香囊,里面可能装着香艾、麝香及各种不知名的香料,轻轻一嗅,沁人心脾。

马悍抬眼,却见香囊正呆呆看着自己,小嘴微张,不由奇道:“怎么了?”

怎么了?你还问我怎么了!哪有随意强取女子香囊的?香囊脸颊发热,却又说不出口,急忙岔开话题;“奴知道你,你是两度义救徐州,更解救了无数生灵的那个‘万家生佛’。”

马悍微微一笑:“所以你才跟着我?”

“啊……不是……”香囊神情慌乱,急急摇手,“奴是来找小娘子的,没想到正见撞见马君……”

“你服侍糜家小娘子很久了么?”

“唔,有好些年了。”

“你也是东海人氏?”

“是,奴就是朐县人。”

“哦,海边人家的女子,那水性一定很好喽?”

香囊脸红了,喃喃道:“奴不识水性,兄长……阿翁,都不让女子嬉水的。不过,奴时常会到海边观浪听涛。啊,是了,据说马君以前曾是漠北草原的部族首领,传说草原是绿色的大海,是这样么?”

马悍点点头:“草原与大海,都是同样广阔,也各有瑰丽。观沧海可抒胸臆,临草原可扩胸襟,南国有百里绿柳,北国有千里冰封。天南海北,各有壮美。”

香囊双手合于胸前,双眼微眯,露出向往的神色:“啊,听马君之言,真想去北国看一看那冰雪漫天,绿浪涛涛的美景……”

与这位甜美可人的小丫环闲聊一会,马悍原本有些郁闷的心情,竟消散无踪了。看来,跟美女聊天,还真是排解心绪的最佳手段啊。

聊得正嗨时,却见远处一盏灯笼飘近,一个貌似婢女的小丫头急急跑来:“小娘子!二公子正到处找你……”

“停!”香囊急忙打断婢女的话头,神色躲闪,向马悍轻轻欠身一拂,转身而去。那娇俏的背影,多少有点慌乱的意味。

什么?小娘子?马悍愕然。咦,香囊还在手里,刚想呼唤,倩影早已消失于横斜疏影间。心头蓦然一动,翻转香囊,另一面赫然绣着一个纤巧的“贞”字……(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二章 【重 聚 首】

(好顶赞!大盟真是犀利啊啊!!而且看情形,终于拿回了应得的权利,可喜可贺!感谢赵无恤2014、6圣剑的火枪、ufgw不断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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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悍的楼船、槛舸,都停泊在朐县以北的海湾(今海州湾一带)。距海滩二十里处的小山坡上,有一座糜氏别院,赵云、乐进、甘梅、韩希,以及度过危险期,身体渐渐康复的马弃等白狼悍骑战士,都居住在此地,安心等候他们的城守归来。

当马悍一行出现在山脚下时,别院内外一片欢腾,争先恐后涌出。

马弃是拄着拐杖,在两个同伴的扶持下出来的,尽管他在人群中并不显眼,但马悍的目光首先就落在他的身上。当下大步上前,上下打量一番,脸上绽开笑容:“很好,活下来就好。”

马弃鼻子酸酸的:“马弃不过一条贱命,却耗费了城守十数万钱的珍贵汤药及诊费,马弃真是……”

马悍立即打断道:“我马悍的手下,没有一条是贱命!没有一个白狼悍骑战士的命只值十数万钱!”

“可是我这副模样,只怕给城守执鞭坠镫都不行了……”

马悍摆摆手:“我不要你执鞭坠镫,我要你继续为我战斗。如果你再也骑不了马,拉不开弓,没关系,你可以教导更多的白狼营新兵,成为合格的战士——只有真正的战士,才能教出合格的士兵。”

马弃泪水涌出。勉力向城守鞠躬:“如此残躯尚有可用之处,马弃总算安心了……”

另一边,乐进与老父及家人相见,感概万千。真没想到,马悍竟说到做到,千里跋涉,接送家人,还能说什么?

乐进大走来,双手抱拳,欠身鞠躬。语气坚定:“自此而后,乐进便是城守之矛,城守所指,便是乐进所向。”

马悍心怀大畅,这一趟徐州之行,哪怕什么都没得到,光只是一个乐进,就值回所有努力。

马悍扶住乐进,目光与语气同样诚挚:“我离开辽西至今已整整十个月。这一趟千里远航,最大的收获,就是得到了文谦。”

乐进已经不知说什么好了,只是将双拳抱得紧紧。重重顿首……

等大伙都说得差不多了,赵云才走过来,半是自责半是责怪道:“城守千里涉险,而云却闲坐无事。实在是愧为下属……”

马悍刚笑道:“其实也没什么危险,就是去兖州打了个转……”

“然后就用箭矢与吕布打了个招呼。”赵云神情似笑非笑。

“是哪个小兔崽子乱说话。”马悍向随自己到兖州的那群狼骑战士瞪了一眼,回头换上笑脸。“我这不是好好的么。”

赵云轻叹:“城守箭术冠绝天下,但‘飞将’之名也非虚至。若是战场相逢倒也罢了,实不必行此意气之争。不过城守及时摆脱,显然心中有数,这就好。不过,这样的事,以后还是少做为妙,须知城守可是肩负三城、数万军民啊!”

马悍连连点头:“子龙良言,悍受教了。”

或许是因为马悍与赵云相识最早,或许是因为他们曾在界桥大战时结下的情谊,在白狼城诸将中,赵云对马悍的态度并不纯粹是下属对上司,而是带有几分兄长式的关切。同样,马悍在心里也敬赵云为兄,并不单纯视其为下属。

这种特殊的带兄弟情谊的上下级关系,在三国诸势力中并不少见,如吕布对高顺、曹操对夏侯惇、孙策对周瑜、刘备对关、张等等,也算是三国的一大特色。

赵云不再就此事多言,只做了个肃手相请的动作:“还有一个人,城守一定要见一见。”

马悍微讶:“哦,是谁?”

赵云向排成一堵墙的白狼悍骑战士挥挥手,战士们齐刷刷向两侧闪开,露出后面一大拨人。这些人俱为青壮,而且都身着戎衣,看样子应当是军卒,有二、三百人之众。但马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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