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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击三国-第14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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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相见,互相在马上拥抱一下,显得颇为亲热。

马悍笑道:“然则奈何?大王可以驱逐么?”

素利苦笑不已:“驱逐?我可是还要替他们提供毛毡、酪浆、饮水、草料、牛羊,甚至还有弓弦箭矢……”

马悍也笑,他知道素利说的定是实话,以素利的实力,这三方哪一方都得罪不起。

乌丸人不用说了,在马悍占据白狼城之前,辽西霸主一直就是柳城乌丸。基本上凡是辽西的胡族,无论乌丸人或鲜卑人,都臣服于柳城。现在多了一个可与之分庭抗礼的白狼城之后,辽西胡族有了新选择。有部分倒向白狼城,其中以东部鲜卑为多。但多年的积威尚在,素利无论如何是不敢得罪柳城乌丸的。

幽州公孙瓒,更不是小小素利能抗衡的。自然也不能得罪。貌似只有冀州袁绍远了点,但这两年冀州人打得幽州人节节败退,其势方炽。连幽州人都不敢得罪的素利,焉敢对冀州人无礼?结果只能像夹缝中的孙子似地,各方卖好,除了不给兵马,要什么给什么。

马悍与素利匆匆会晤一面之后,约好晚上入平冈城聚会详谈,然后各自道别。

马悍边朝赵云、夏侯兰设在山坡上的驻地驰去,边向二人询问这两天的情况。通过二人互相补充,马悍基本理清了这场三方对峙的形成。

当夏侯兰监视公孙续出白狼谷道后,确认公孙续并无异常企图,待要回转时,正逢冀州人出现在视野。公孙续二话不说,立即向冀州人发动攻击。

冀州人马少兵寡,好在牵招与韩莒子都是久经阵仗之人,先以骑兵牵制住白马义从,然后步卒将八十余辆车围成一圈,车与车之间置以尖矛,以拒骑兵。步卒、役夫则隐于车后,持弓弩、矛戟以拒。如此,才挡住了公孙续连续几轮猛攻。只是冀州人毕竟兵力太少,而且精锐也远不及,加上车阵内没见识过刀兵战阵的杂役太多,这些人哭喊叫闹,添了不少乱子。

正当冀州人快顶不住时,救星出现,乌丸人来了。这股新生力军一上来就射杀击斩了三、四十白马义从,形势逆转,幽州人转攻为守,与冀州人、乌丸人呈对峙之势。这样的局面,已持续了一天一夜。

赵云说完后,不由得感叹一声:“自界桥之战后,白马义从再不是原来那支纵横捭阖之精锐了……”

历史上,白马义从被先登死士一击而垮,从此不复振。在这个时空中虽然因马悍的出现而得到挽救,但依然受到重创,很多后来补充的白马义从,再无原来的老兵精锐。而最糟糕的是,一支精锐的军魂被打垮、抽散之后,没有得到有效恢复,战斗力从此一落千丈,下滑得厉害。以多击少,打打不足百骑的冀州人还行,一旦对上乌丸精骑,就不行了……

就在赵云感叹未歇之时,几匹快马从三方阵后奔出,向白狼营驻地驰来。

不一会,白狼悍骑战士纷纷禀报。

“禀城守,冀州牵治中请城守前往本阵一叙。”

“禀城守,幽州公孙校尉请城守前往本阵一叙。”

“禀城守,乌丸人请城守前往本阵一叙。”

马悍不禁失笑,娘的,老子什么时候变成香饽饽了?(未完待续。。)

第一百七十五章 【抢亲!又见抢亲!(上)】

(谢谢大盟,总能送上满满的支持!感谢赵无恤2014、波动的浪、ufgw、光辉的宪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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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悍并未应三方中任何一方邀约,不用想都知道,都是想拉自己助拳的。素利是三方都不敢得罪,马悍是三方都不想理会,他出现在这里,既不是看热闹,更不是为哪一方挡刀,他有自己的计划。

马悍在侍从服侍下,穿戴好盔甲,带上弓箭,骑上白马银箭,轻驰至三军阵前。

广漠的平野上,寒风呼啸,冰雪初融,薄冰之下,偶尔可见几丛浅浅的绿色,更多的,是被大片马蹄践踏翻犁过的黄土,雪水一浸,泥泞不堪。

公孙续的白马义从尚有近四百骑,占据着东南方一座山坡,居高临下,虎视眈眈。

乌丸牙帐骑卫四百余骑,则在东北方一片高地上,王庭黑狼旗,在狂风中翻滚如怒涛。

冀州送亲队在西南方,以车辆围成一个圆形车阵,不少车辆损坏,缺轮裂板,更插满箭矢,冷风一吹,箭羽颤巍。车阵外围有三、四十骑冀州骑兵按辔警戒,车阵内,是一脸疲惫的百余步卒,多数带伤。车阵中心,有数十仆役环护着一辆装饰华丽的轺车,看情形,车内之人,就是此次冲突的主角了。

此时,除了冀州人采取守势之外,公孙续与乌丸人时不时派出数十骑小股骑兵,接战厮杀。只不过因双方骑兵多以骑射为主,而初春时节,旷野寒风呼号,双方射出的箭矢。完全被吹得找不着北,能幸运找着目标,并给予伤害的,寥寥无几。这也是三方接战两天,厮杀数回后,却没有造成多大损伤的原因。

因冀州方面骑兵实在太少,哪怕与乌丸人合兵,都无法对幽州人形成绝对优势,不,甚至连相对优势都没有。不得已之下。双方只能僵持对峙。马悍若再不出现,估计这仗也打不下去,顶多过一两天就散场了。

马悍一出现,白马义从与乌丸人的小股骑兵便各自散开,俱惊愕地望着这神骏的一人一骑。

马悍驰近冀州送亲队,向车阵内的牵招点点头,没有理会对方做出请入阵内的动作,目光向三方一扫,气提丹田。声震四野:“我是白狼城守马悍!添为白狼谷道半个主人,同时作为本地主人平冈鲜卑大人素利之盟友,不忍见诸君操戈相向,喋血于万物复苏之季。在此便做一回鲁仲连。我有一议——抛开一切利益,诸事不提,只说亲事,只谈风俗。正所谓入乡随俗。那漠北对送亲的风俗是什么?想必在场诸君无有不知,那就是——抢亲!”

此言一出,三方轰然耸动。车阵中那辆轺车的窗帘明显一震。旋即掀开一角,一双明媚而羞恼的目光忿忿盯着那高大神骏的白马背上的身影。

牵招骇然变色,惊怒交集,咄然断喝:“马都尉,请三思,这可是主公宗女!”

马悍淡笑道:“没听我说入乡随俗么,就算是公主,也是一样。子经兄,别说我没给你们机会,抢亲不允许群殴,只能单挑。也就是说,只要你们选出的护亲使者,能将幽州派出的抢亲人击败,你们就可以通过白狼谷,如何?”

牵招与韩莒子互视一眼,这才知道,马悍这是在帮他们。他们的兵力本就不及幽州人,前日被袭,更是折损过半。而且他们是送亲队伍,半是仆役,半是护兵,而幽州人却有备而来,俱为精锐。如果不是乌丸人救援及时,早被杀光抢光了。如此说来,派出一个勇士护亲,一战决胜负,倒也不失为摆脱困境的良策。当然,前提是他们的勇士足够勇。

牵招与韩莒子商议了一会,又派人到乌丸人那边商量一阵,终于答复:尊重漠北风俗,可以接受抢亲,但送亲方与接亲方都应各出一人,而抢亲方须同时击败两方勇士代表,才算胜利。

见冀州人同意了,马悍这才策马驰至幽州人驻地,对山坡上驻马观望的公孙续道:“公孙公子,尊意如何?”

公孙续满面笑容,拱手道:“有劳马君费心了,冀州人不怕送女,我幽州健儿又何惧纳妇?就依马君之请。”

冀州送亲、柳城接亲、幽州抢亲……这淌水,真被马悍搅浑了。当然,马悍能搅浑水,并不单是因为他的面子,或是这个提议有多好,全因为他有实力——那上千的白狼悍骑,就是他周旋的底气。三方加起来都不如马悍的人马多,你不听还想咋的?

白狼悍骑这边,裴元绍看得云里雾里,喃喃道:“城守这是做什么?不是自个抢么?怎么尽给人搭线?”

夏侯兰笑道:“城守自有道理,你只管睁大眼睛看着,咱们的城守何时吃过亏?”

马悍驰回本阵时,那边的素利已哈哈大笑过来,挑起大拇指:“马君这一招当真是高,我当初怎么没想到?早想到的话,得省多少马料谷米啊!”

马悍笑道:“大王若是心疼粮草,我的士兵就不入城了……”

素利拂然不悦:“马君何出此言?你我是何关系,岂能与那些家伙相提并论?说错话,今晚要罚三百杯。”

马悍拱手认罚:“三百杯就算了,三十杯倒是可以。”

“就这么说定了,哈哈哈……”

这边厢在谈笑,那边厢却紧锣密鼓开始护亲与夺亲大战。首先出战的,是乌丸人。

乌丸人与幽州人从昨天打到今天,交手数回合,互有损伤,也没占到什么便宜,早就憋了一肚子火。用单挑的方式,在数千人之前,折服幽州人,展示乌丸人的武勇。可以说。马悍的提议,最合乌丸人的心意。

乌丸突骑长于骑射,但对手同样也是一支精于驰射的精锐,名声响亮,威震诸胡。而且这个季节与此地环境也不宜以驰射决胜,所以乌丸人换一种方式:以力决雄。

出场的乌丸力士,是一个身长七尺,四肢壮硕,胳膊足有常人的大腿粗,身躯粗壮如门板。整个人看上去有点像个四方形的猛汉。牙帐骑卫,也不是人人俱精骑射,其中有一部分是近战勇士,以力胜人,此人就是其中之佼佼者。

这乌丸力士散发披肩,胡须纠结,只露出一双野兽似的眼睛与黄板牙,身上套着一副油光滑亮的黑皮甲,大冷的天。他却只着单袄,薄薄的葛衣,掩不住一身强健肌肉。

乌丸力士手持一根粗大的七尺包铜殳(锤子),牵马步行而出。细心的人会注意到。那匹马不断甩首尥蹄,很不配合,看样子似乎不是此人坐骑。可是乘骑作战,不骑自己熟悉的马匹。这是嫌命长了么?

当所有人以为乌丸力士翻身上马时,他却做了一个奇怪的举动,将手中铜殳插在地上。一手执紧僵绳,一手紧攥成拳,浑身肌肉贲起,似乎要单薄的葛衣撑破。

“呵哈!”一声暴吼如霹雳,钵大的拳头,重重砸在马首侧脸,清脆的骨裂声,在旷野中清晰可闻。

战马口鼻窜血,悲鸣不已,乱蹦乱跳,却挣扎不脱。乌丸力士嚎叫如兽,发狂似地将铁拳接二连三捶击在马首上,每一拳都带起一片血雨,嘭嘭嘭七八拳下去,马首被生生捶扁,四肢抽搐倒下。

乌丸力士伸出腥红的舌头,在拳头上一舔,将沾满污血的皮毛碎肉一齐卷入口中,吞下肚去。随即双臂箕张,向幽州人所在的方向咧开大嘴示威,染红的牙齿、齿缝间沾着的碎肉,令人不寒而栗。

冀州送亲队那边,看得一阵骚动,尽管乌丸人是他们一边的,但这野兽一样的乌丸力士,仍将这些仆役们吓得不轻。

高坡之上,公孙续骑着高大白马,一身明光铠,头盔与项顿将脑袋与脖颈掩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一张冷峻的面孔。目睹了乌丸力士的威吓表演,公孙续不动声色,扭头对身侧一人道:“子泰,有劳了。”

被称为“子泰”的,是一个年约二十五六,面目清俊,身材修长,四肢匀称,雄健有力的青年。青年脸上掠过一抹淡淡的无奈,从身旁的马鞍上解下一把连鞘长剑,抱剑向公孙续微微欠身:“既随公子入漠北,此亦为畴效劳之时。”

青年大步流星向山下走去,看似从容,但速度却极快,眨眼间就到了山脚,迎向乌丸力士。

马悍远远看到,脸上闪过一丝讶色,看此人装束,不像是白马义从,而他踏步而行,似慢实快,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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