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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瓦-第25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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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

曹豹提起钢枪,冲着萧建高声喝道:“萧建,识时务者为俊杰,如今大势已去,还不下马投降!”

第353章残月之夜(下)

萧建怒目而视,啐了一口道:“呸!背信匹夫,猪狗不如的东西,就当我萧建瞎了眼才错认你这奸贼!忠臣决不事二主,某就算是死于九泉之下去侍奉陶公也绝不向刘泽小儿投降!曹豹狗贼,看你将来九幽之下有何颜面去见陶公?”

曹豹哈哈大笑道:“好一顶冠冕堂皇的大帽子,萧建,别人不知道你的心思,难不成曹某也不知?忠臣不事二主,呸,你算那门子的忠臣,曹某也罢,陶应也罢,不过是你谋霸徐州的棋子罢了,有用则用,不用则弃,你自诩忠烈,那被为奉为少主的陶二公子呢?大难临头还不是一样被你象抹布一样的扔了?废话少说,受死吧!”曹豹挥军便掩杀过来。

萧建抵敌不住,落荒而走。萧府管事急道:“老爷,事急矣,快到西门与吕老爷会合,若能出得了徐州,尚有一线生机。”萧建兵败如山倒,料定大局已无可挽回,乃率残兵望西门而去。

刚走到西门,突见一彪人马杀到,却是彭城都尉徐荣。徐荣领命之后,率所部三千人马倍道而行,不到三更时分已抵达了徐州西门外。此时守西门的一曲官兵正与吕扬所率的叛军激烈交战,难分胜负,徐荣立即进城,形势陡转直下,徐荣生擒吕扬,尽降叛军。刚刚收拾完残局,便撞到了萧建的败兵。

徐荣立即率军大举掩杀,萧建更是无法抵挡,再想投南门而去。却见曹豹从北路杀来,关羽、太史慈从南面攻来,管亥从东面杀来,四路人马将萧建的残兵团团围困。管亥率兵从沭阳镇出发,原本是准备来牵制曹豹的军队,刚走到半路就接到新的命令,曹豹的军队已经反正,令管亥率兵去解东门之危,管亥从东门而入斩杀叛军无数,余者皆降。

萧建四面楚歌。知道今天也绝无逃出生天之路。落到刘泽手中也是死路一条,干脆拨剑准备自刎。太史慈瞧得真切,那里容他一死百了,掂弓搭箭。嗖地一声。不偏不倚。正中萧建的手腕。众军一拥而上,将萧建生擒活捉,至于他手下的一干人马一个也没跑赶掉统统被擒获。

刘泽静静地立在州牧府门口。捷报一个接一个传来。

“报!北门之危已解,曹将军擒获王俊。”

“报!西门之危已解,徐将军擒获吕扬。”

“报!太史将军擒获陶应。”

“报!管将军解东门之危!”

“报!南门叛军溃逃而去,南门之危已解。”

“报!萧建已被擒获!”

随着一个又一个的消息传来,杀声震天的徐州城渐渐地归于了平静,空气中弥散的血腥味也随风而淡,东边已经是曙光微露,西边却是残月高悬。

刘泽的脸上平静的没有一丝的波澜,胜利的喜悦没有半点流露在他的眉间,他简短地下达了命令:萧建等一干主犯全部交由锦鹰卫收押审讯,其余伤俘叛军一律关押到城外!各军立即清扫街道,在天亮之前,徐州的大街小巷不许残留一具尸体,一滩血迹!

清晨的阳光和熙地洒满了大地,也照耀着徐州城的城街巷,一夜惊天动地的厮杀声声声揪心,整个徐州城中的百姓度过的都是一个不眠的夜晚。黎明之时,喊声杀声停了,街道之上只有匆匆的脚步声音,但老百姓没有一个敢出门来看看的。

天亮之后,徐州城一片寂静,个别胆大一点的百姓瞧瞧地伸出半个头去窥探外面的动静,却发现静谥的大街上空无一人,整条大街都被清扫地干干净净,百姓们都眨着眼睛,似乎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难不成昨夜的金戈铁马只是一场梦而已?

一场惊天动地的叛乱就这样化与了无形,徐州城恢复了往日的宁静与繁荣,但对于刘泽而言,善后处理的事如一头的乱麻,剪不断,理还乱,他真恨不得拿一把刀来,快刀斩乱麻。但这么多头绪,就真不是一把刀就能解决了的。

平叛的有功之将都受到了奖赏,曹豹擒拿来王俊有功,赏五百金,关羽、徐荣、管亥、武安国等将皆有封赏,太史慈擒拿贼首陶应、萧建有功,刘泽赏他一千两黄金,太史慈固辞不受。

对于如何惩处萧建等叛乱首脑,众人却产生了不同的意见。有人提出,萧建等人犯谋逆大罪,按律当处以车裂之刑,夷三族。也有人反对,萧王吕等士族在徐州支系庞大,如果按夷三族来计算的话,至少也得杀数千人乃至上万人,一下杀这么多人,必将使徐州民心动荡。萧建等人罪不容诛,但至少得控制一下诛连的范围。

刘泽对汉律当中动不动就夷人三族的规定很不以为然,萧建谋反叛乱,他自已是犯了罪,但他犯罪与他的父母何干?与他的子侄何干?与他的母系家族妻系家族更是风马牛不相及,而这些人就因为和萧建他们沾亲带故而掉了脑袋岂不是比窦娥还冤?夷族处罚无疑是最残暴的刑罚,它将许多的无辜者都牵连其中,与刘泽一贯奉行的法治思想背道而驰,所以刘泽想也没有想就否决了夷族之议。

陈登有些担忧地道:“谋反之罪,非重典不可治,意在斩草除根以警后人,主公若是只惩处萧建等人而不灭其宗族,难免其族人会怀恨在心将来做出报复之举。”

刘泽坦然道:“萧建犯罪,自有律法惩处,族人并未与之同谋,何罪之有?我想萧氏族人也应当可以明白这一点,就算他们想挟私报复触犯律法,一样要受到律法的制裁。经此事后,我更明白律法之重要性,我计划在徐州范围之内,公布实施《民法典》、《刑法典》,与《禁械令》同时施行,这是草案,诸位先看看,议一议,有不妥之处还可修改。”

《禁械令》在平原时就已经实施了,对于抑制豪强士家有着显著的效果,接手徐州之后,刘泽就一直准备找机会推行这项法令。但他深知,禁械法令对于士家豪强而言,基本上等于是与虎谋皮,冒然推行的话只能遭到各家士族的疯狂反对,甚至陷入刀兵危机。所以他一直在等待一个机会,一个和诛灭平原刘平一样的机会。

萧建等人的叛乱无疑是一个最佳的时机,三大士家败亡之际自身难保,根本就没有反对的能力了,而糜家也已经接受了禁械法令,并主动地将八千武装家丁以陪嫁的名义献了出来。四大豪族搞定之后,无疑给刘泽推行《禁械令》铺平了道路,虽然徐州境内大大小小的士家势力没有上千也有八百,但大多数都是实力较小的中小士家,糜萧王吕四大家族如果接受禁械法令之后,这些小的士家肯定没有一家敢站出来公然反对,禁械法令的推广和实行前景一片光明。

本着趁热打铁的原则,刘泽这次一下子将《民法典》和《刑法典》推了出来,这是他早计划已久的但一直没有机会实施的东西,《民法典》的核心意义在于民众的生命权不再被漠视,任何人在律法的框架之外都不能随意剥夺别人的生命,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等;《刑法典》的核心意义在于律法面前人人平等,真正地实现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彻底地打破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民这个千古陋习。

这两部法典虽然没有否定君权至上,但对千百年来儒家所奉行的那种君权神授,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这些至高无上的君权理念无疑是一种挑战。法治大于人治,是这两部法典的核心意义所在,任何人包括君主都不能逾越法制的范畴,律法是大于一切的存在。

如果还是太平年月,刘泽是断然不敢将这种东西拿出来的,但现在是乱世,皇权已经被削弱到可有可无的地步,许多诸侯的领地之内,百姓也只知道有诸侯还不知道有皇帝,也可这么理解,在徐州境内,刘泽便是这里的王,尤其是平定了几大士族的叛乱之后,刘泽的权力空前膨胀,在徐州可以无所欲为。

但刘泽没有成为徐州土皇帝的意愿,他更愿意把这种权利拿出来分享,将所有的人包括他自己置于律法的束缚之下。每个人都不可能是平等的,或富或贫,或贵或贱,但任何人在律法面前,却又是平等的,任何人都无权凌驾于律法之上。

徐州士家对两部法典的态度是又爱又憎,爱的是律法规定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穷人那来的财产,这一条简直就是给有钱人量身打造的,有这条律法,他们的财产便可以得到保护,任何人都没有权利非法侵占。憎得是世家豪族的特权进一步地丧失掉了,穷人的命也值钱了,生剐存留再也不能由他们任意而为,他们的行为都要受到律法的约束。

第354章绞刑架下

每一个文明进步的脚印都是沉重而艰难的,刘泽不想在这个关键的时候选择退缩,坚持己见,经过在幕僚和官员之中几度地争吵,反复地修改,《民法典》和《刑法典》最终定稿并在徐州张榜公布,与两个法典同时公布的还有《禁械令》。

没有什么比平定一场叛乱更能获得威望了,此时的刘泽,不仅坐稳了徐州牧的位子,而且威望在徐州五郡范围内也达到了鼎盛,无人敢攒其锋。在这种情形下,刘泽使用半强迫的手段推行三项法令,虽然民众尤其是士家有普遍的抵触情绪,但无人敢步萧建的后尘,法令得以顺利地推行下去。

以人治的手段推行法治的内容,倒让刘泽有点哭笑不得,观念原本就是一种根深蒂固的东西,想要打破旧的观念竖立新的观念,本身就是一件不容易的事,但螃蟹总得有人要来吃,刘泽已经下定决心,这第一口的螃蟹他是吃定了。

同时对萧建、曹宏、王俊、吕扬四人的判决也下达了,萧建等四人被判处谋反叛乱罪,执行死刑,并处没收全部财产。本着首恶必惩胁从不问的原则,参与叛乱的近万余名俘虏全部被免除了死刑,不过死罪虽免,活罪却难逃,万余名俘虏被发配去屯田营。

至于陶应,锦鹰卫查明,陶应乃系被萧建等人以诱骗的方式参与到谋反事件中来,在整个组织策划过程中,陶应也未参与策划。所以认定陶应并非主犯,自然也就免除了死罪,被判为带罪之身,终生不得离开陶府。

处置陶应,的确是一件头疼的事,按照刑法典的规定,陶应就是死罪。但如果刘泽处死了陶应,会受到普天之下所有人的口诛笔伐,忘恩负义过河拆桥恐怕算是骂的最轻的。陶谦对刘泽的知遇之恩托孤之谊,刘泽在接受徐州之时肩上无疑便多了一份责任——保护陶家。陶应虽然犯下了大逆不道之罪。但无论如何刘泽也不能将他处死。

许多徐州的旧臣僚属纷纷地向刘泽求情,请他看在刚刚过世的陶使君的面上免去陶应的死罪。陶商更是跪在刘泽的面前,声泪俱下,言辞恳切地向刘泽求情。

刘泽确实很为难。刑法典刚刚颁布。头一桩案件就徇情枉法的话。对于三**令的推行必将蒙上阴影。但真要处决陶应背上不义之名,刘泽也万万不能接受,陶谦的恩情大过天。临终遗愿言犹在耳,刘泽是一个重情守义之人,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寡情忘恩痛下杀手。

好在潘凤对案件的审查有着对陶应有利的一面,陶应在此次谋叛事件中,并非主动参与而是被萧建蛊惑引诱而涉足其中,对于叛乱的组织策划和行动,陶应虽有参与但并不负主要责任,理当划归从犯之列。

对于陶应的定罪是相当的关键,首恶是必须要严惩的,不惩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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