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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那种录相,有一个词可以形容,利令智昏,要将“利”改为“欲”,欲令智昏。
现代科技既给人们提供了方便,也使许多人增加了烦恼。电影《手机》中一位出轨男人用手机很方便地联络情人,但又由于手机的无处不在最终使爱人发现了他想隐瞒的证据。
性是爱的一部分,社会的开放正使“性”回归到应有的正常位置。然而,“性”究意属于隐私,尽可能地不公开示人。大千世界中,只有人类穿衣服,有所谓“遮羞布”,这是人类高于其他动物之处,也是所谓人类的“文化”吧。
说实在话,我不大理解阿良男友的作法。当下第三者插足、婚外恋等多到已令人麻木,用不着大惊小怪,但他的作法仍使人感觉诧异。似乎仅仅偷情还不够过瘾,一定要当场录下来反复玩味才够刺激。可惜终归露了马脚,录相被阿良无意中看到。
接下来的结果可想而知。这不仅是对爱情的亵渎,也是无法平复的刺痛。
对于阿良这样的女孩而言,这个画面无法忘掉。
分手是必然的结果。俗话说,劝和不劝分。对于许多处在婚恋困扰中的年轻人,我常常劝他们冷静,在决意分手时仔细衡量一直双方的感情是否还有基础,有没有挽回的可能。但对这封信,我的回覆十分简短,只说希望阿良早一点跨过这个坎。
关于“婚外情、一夜情”是否合理,社会上已经有了许多讨论和观点,我自然也有观点。这里要特别强调的是,当下的社会,婚外情、一夜情是要付出成本的,就像阿良的男友,现在就遭到离弃,这个结果恐怕是他事先未曾想到并且肯定没有做好准备的。
如果你真的认为你有一夜情、婚外情的权利,恐怕行动之前要做好相应的准备,准备付出你可能并不愿意付出的成本,并且承受可能无法承受的后果。
柯云路书友圈
附:关于人人都有一夜情的权利
柯 云 路
一位朋友不久前在我的博客直率留言:
我是一个男人,对于这些故事不想评价什么,只想说些自己的想法。
一夜情的存在,我觉得是思想解放的产物。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爱情和性爱是两个概念。可能这么说有点卑鄙,但我确是这么认为的。
“审美疲劳”这个词很说明问题。举个例子,一道再好吃的菜,如果让你一年365天,一天三顿,顿顿不离,恐怕见了这道菜你就会觉得恶心。男女也是一样,结婚了,热恋那会儿的感觉早就不在了,好丈夫或者好妻子心里装的更多的是责任。
虽然人和人不一样,但每个人对性爱的需求是一样的。只是有的人能够坚持住,有的人坚持不住罢了。
一夜情恰恰经常发生在已婚男女身上,就很说明问题。天天吃着一道味道相同的菜能不腻吗?出去找新鲜很正常。我敢肯定地说,每个人,不管男人还是女人,不管已婚还是正在谈恋爱的,都会对除了自己那位以外的其他异性产生过想法。不过大多数都会想,我这么做对不起他(她)。
我不是说一夜情就有理了,我只是说出了我的一点想法。
这位朋友最后说:国内也有专家说过,人人都有婚外情一夜情权利。
(1)爱情的“喜新厌旧”与“审美积累”
关于婚外情一夜情现象,社会上已有许多说法,有冠冕堂皇的道德说教,也有先锋出位的大胆言论。然而,一切真理都必须面对生活的真实。不能否认:“喜新厌旧”是一种情感现象;夫妻关系中肯定存在“审美疲劳”;再相爱的人其性爱指向也不可能终生只指向配偶一人。
这里,不必刻意把性爱与爱情分开。性爱与爱情既是两回事,又是一回事。说它是两回事,因为性爱不能代表爱情全部。爱情不止有性爱还有别的内容。说它是一回事,因为性爱是爱情的一部分,爱情应当包含性爱。
在某种意义上说,不仅性爱是喜新厌旧的,爱情也是喜新厌旧的。人们常说的一夜情一般指性爱,但有些一夜情也可以不发生性关系。比如一对邂逅相遇的男女,可以在夜晚相挽着长时间散步,通宵说着缠绵的情话,这时的他们情投意合,虽然没有发生性关系,但也是爱情。
说爱情是喜新厌旧的,不错。说得再绝对点,再美的异性相处长了都会使人产生审美疲劳。一个人如果终生只能和一个异性相伴,而且必须时时刻刻拴在一起,其审美疲劳的程度会和囚牢差不多,可能谁都承受不了。从这个意义上说有审美疲劳,我同意。说爱情喜新厌旧,我也同意。
因为这是人人都能通过自己的生活体验到的东西。
摆出道学家的面孔强词夺理是没有意义的。
这样说,是否一夜情有道理了?
问题远没有这么简单。
前面说过,爱情从来就有喜新厌旧的特点,比如和一个异性待得太久了,突然碰到了另一个优美的异性,感觉很新鲜,不禁喜欢上她了。这两者就分别表现了审美疲劳和喜新厌旧。
然而,除此之外,爱情还有一个规律,可能许多人没有注意到,叫做“审美积累”。
它是与“喜新厌旧”截然相反的一种情感规律。
举一个最通俗的例子,有的人爱听京戏,他可能终生保持这种爱好。很多戏迷,同一场戏,同一个唱段,他可以反复听至“耳熟能详”而不厌倦。与此同时,他对那些自己并不熟悉的艺术门类可能知之甚少,兴趣也不大。这就是审美积累。所谓越熟悉的越喜欢。
再举一个更通俗的例子,一个人生在南方,从小吃惯了大米饭,他终生就养成了吃大米饭的习惯。让他改吃别的,比如西餐面包,他会非常不习惯,甚至痛苦。这就说明,人类的审美习惯除了喜新厌旧以外,还有一种累积的惯性在起作用。
放在生活中呢,让一个人和他喜欢的人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厮守在一起,一辈子七八十年一分一秒都不得离开,他一定会有审美疲劳。但在一生中,他大多数时间会愿意和自己喜欢的人生活在一起,这在那些幸福的婚姻中并不罕见。
这样说,似乎还是没有回答一夜情的问题。
必须承认,即使那些习惯吃大米饭的人偶尔也愿意吃一碗北方的饺子面条,或者吃一顿西餐面包等等。只吃大米饭,他同样会产生审美疲劳,有机会的情况下,他当然愿意换一换口味。
所以全面说应该是:“喜新厌旧”和“审美积累”这两种感情规律是同时存在的。
放在一个人身上,就可能出现这样的情景,他愿意和情投意合的异性伴侣终生厮守,相濡以沫,同时也希望有别的异性朋友,甚至发生一夜情。
从单纯的愿望上讲,一个男人最理想的方案也许是:有一位很好的妻子,相互理解,非常恩爱,终生伴侣;同时不时发生点婚外的情感故事。
这样说来,似乎还在肯定婚外情一夜情的合理性。
(2)爱情的排他性与道德舆论合谋
然而,接下来又有问题了。
爱情除了“喜新厌旧”、“审美积累”这样两个规律,还有第三个规律,即爱情的“排他性”。一个人打算实行婚外情时,不妨首先问一下自己,你能不能给妻子这个权利,她愿意终生与你相守,可是在外面还有异性朋友,不时发生一夜情?
坦率地说,很多男人接受不了。
反过来,如果男人发生一夜情,大多数妻子也接受不了。
对于许多男人来讲,“家中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或许是理想的生活状态。但是由于爱情的排他性,这样的现状对妻子而言是痛苦的。她不能接受,就必然会伤害到彼此的感情,甚至导致家庭解体。
这样,男人就面临了一种利害的选择。
为什么说是利害的选择呢?因为不可兼得。
男人不可能既满足喜新厌旧的嗜好,又满足审美积累的需求。既有一个终生相爱的女人陪伴,在最困难的时候她总能出现,同时又能在外面不断寻求新鲜刺激,到处发生婚外情。
所谓不可兼得,用不着讲多少道理,稍有生活经验的人一想便知。
就好像一个爱吃大米饭的人,如果有机会经常调换一下口味,当然最理想。但是假如调换口味的结果就意味着终生放弃吃大米饭的权利,他还想调换口味吗?
又有人问,既然如此,为什么还有那么婚外情的发生呢?
这是因为一些人还想兼顾,当然只能偷偷地完成。很多男人在并不想离婚的情况下,偷偷地去换口味,偷偷地去满足喜新厌旧的需要。他必须躲开妻子的审查。对于这种行为,民间有一种非常形象的说法:“偷情”。
问题到这里似乎有了答案,但其实还没有完。
除了妻子在爱情上的排他性,她对婚外情的拒绝之外,还有一种声音对这种行为实行着制约,那就是道德舆论。道德舆论的形成从来是从维持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出发的,它不会照顾某一个人的私利。在目前的社会条件下,社会道德舆论肯定会对一夜情持贬斥的态度;与此对应,维系家庭的忠贞爱情会得到褒扬。
不论是一夜情也好,婚外情也好,人的喜新厌旧的表演也好,在社会道德舆论中始终会处在不合理的状态。做这样的事情,一般来说是不光荣的。所以,一个被社会舆论公认的正面人物,比如教师、领导、文化名人及各种道貌岸然的公众人物,其婚外情必然会受到关注。这时道德舆论的作用肯定在维持社会与家庭的稳定性。
如果没有这样一种制约力量,婚外情满天飞,一夜情到处搞,闹到谁家的孩子父亲是谁都搞不清楚,众多家庭面临分崩离析,子女痛苦不堪,无法顺利成长,社会就不能得到持续发展。所以,道德舆论的制约也是人类在现实生活中的一种需要。
这时,一个人如果希望满足一夜情,满足喜新厌旧的需要,除了要冒妻子拒绝的风险,还要冒舆论谴责的风险。这里既有妻子爱情排他性的选择问题,还有社会舆论的选择问题。
这样,他就面临双重的成本核算。
所以,一个人想要长久兼顾喜新厌旧和审美积累这两面是有难度的。
此外在目前的中国,婚外情还将面临子女的不理解和可能的怨恨,包括子女对出轨一方的拒绝。
从卫生与健康的角度,婚外情一夜情也不那么安全。这也是人类比较趋同于不乱伦的原因之一。比如爱滋病,肝炎,性病,包括旧中国曾流行过的梅毒等等。
婚外情还可能面临感情敲诈。这都是可能付出的成本。
这些成本都在制约一个人的行为。
(3)关于人人都有一夜情的权利
确实有专家说,人人都有婚外情的权利,有一夜情的权利。这话也许不错,然而,还是那句话,你是否允许你的配偶也具有这样的权利?另外,当你肯定了自己有一夜情婚外情的权利时,你的配偶还有拒绝你的权利,继之还有解体家庭的权利——这样才是完整的回答。
有人说,大哲学家萨特和他的女友西蒙娜就不限制对方的自由。但我们是在面对中国的现状讨论问题。在目前的中国,大多数家庭做不到这一点,甚至在发达的西方,大多数夫妻也不会允许对方有这种权利。
至于一两百年以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