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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个恋爱的季节-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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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厕所,惹得沈月笑话我半天。身为一个地道的云南女孩儿,不得不承认,沈月吃辣的功力明显比我高出一筹,大有趟平京城麻辣菜系不皱半下眉头的架势,我对此心悦诚服。 
出乎意料的是,事情不过仅仅开了个头,没过几天就再起波澜,把我们双方都弄得灰头土脸、焦头烂额。我敢肯定,那是沈月在我面前话说得最多的一次,结果却用于我们认识以来的头一次争吵,这—这叫什么事儿啊? 
下班回家的时候还一切正常,沈月早就下课到了家,我一推开房门就闻到一股饭菜的香味,看来今天的晚饭准差不了。 
“回来啦?”沈月在厨房里听见了我开门的动静。 
“啊。”我一边回答她一边把皮夹克挂到衣架上,看到旁边挂着我前两天穿过的那件外衣,突然想到那张照片还落在兜里一直忘了掏出来,赶紧伸手去拿,可摸了半天却一无所获,正在诧异之际,沈月的声音在我背后响起来: 
“找什么呢?” 
我像做了什么亏心事儿似的从兜里抽出了手:“没、没找什么。” 
“找那张照片呢吧,我拿走了。” 
“你拿它干嘛呀?” 
“舍不得呀?告诉你,我已经把它撕了。” 
我没理她,转身去厨房接了杯自来水,一口气喝下一半,转过头,她已经跟到了厨房里。 
“生气啦?” 
“没有,撕了就撕了吧。” 
“呦,这么轻松,撕了就完了?”她的语气充满挑衅,可即便这样,声音依旧舒缓甜腻。 
“那不完了还能怎么着?” 
“不怎么着,咱们今天得把话说清楚了。” 
“哎,我说你烦不烦呐?”我从厨房走回客厅,一屁股坐到沙发上,想抽根儿烟,可连点了好几次都没点着火。 
“这就嫌我烦啦?”沈月像个跟屁虫似的又从厨房撵着我的脚跟儿跟回到客厅,把围裙一摘,往椅背上一甩,瞧那架势就能明白,我没有别的选择,只能迎头而上了。 
“月儿,你这是要干吗啊?—都过去那么长时间了,再说,又是咱们认识以前的事儿,你干嘛还这么没完没了的?” 
“都过去了?要是都过去了你还留着她的照片,你就是心里还有她。”沈月的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似的一下流到了脸上,那副委屈模样就别提了,看得我心里隐隐直疼。   
我爱你(10)   
“不都和你说过了是我夹在书里忘了吗,你说你这是跟自个儿较的什么劲啊?”我站起身来走到她面前,把她搂在怀中,轻轻替她擦着眼泪,“不哭了啊,听话。” 
不劝还好,这一劝沈月更止不住地哭出了声:“那怎么我一问你们的事儿你就急?我知道,你就是忘不了她。” 
“我没急啊,我什么时候急了?小月,你瞧,咱们都这么大了,以前和别人有过点儿什么事儿也挺正常的,是不是?我不是也没问过你以前的事儿吗?” 
“我有什么事儿?我什么事儿都没有,不像你!” 
“行,行,我不对,我流氓,行了吧?” 
“那你告诉我她叫什么名字?你们俩怎么好的,后来又怎么分手的?” 
“怎么又绕回来了,你没完啦?” 
“就没完,”她一下从我怀里挣脱出来,“你老躲躲藏藏地不说就不行!” 
我让她一番不着边际的混蛋逻辑搅得晕头转向,口干舌燥:“小月,不是我不跟你说,可你瞧你现在这状态,像个说事儿的样子吗?” 
“你说不说!” 
我操,这人简直是疯了,得他妈神经强迫症了吧?我觉得心头怒火直往上窜,刚想发作,一股强烈的糊味钻进了我的鼻子,我赶紧跑进厨房一看,原来沈月刚才做着半截饭连火都没关就跟我搏斗起来,一锅鸡翅全烧成了乌黑。 
我提搂着炒锅哭笑不得地回到客厅:“瞧瞧,饭也甭吃了。” 
“饿死你!”她恶狠狠地瞪了我一眼,过了一会儿,又“噗嗤”一下笑出了声,“都怪你。” 
这一笑弄得我也没了脾气:“怪我,怪我,咱们先做饭好不好,有什么事儿吃完饭再说。” 
饭桌上,我在沈月默默无言的注视下终于缴械投降,不得不尽量简单地把我和曾晴的事儿跟她说了一遍,我知道,早晚也要过这一关,逃避没有意义。我一边艰难地遣词造句一边提心吊胆地注意着沈月在对面的神态变化,随时提防着她会勃然发作,所幸,我担心的一幕始终也没有出现,但我心里并没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放松,相反,却更加忐忑。事实上,刚一开口我就有点儿后悔,我开始了解到这个和我生活在一起的姑娘有多么偏激和固执,在我看来,我说的那些事情除了给她心里添堵之外,不会有其它任何效果。麻烦才刚刚开始,我的做法无异于饮鸩止渴,以沈月锲而不舍的钻牛角尖儿精神,事情知道得越多,越会漫无边际地瞎猜乱想,翻过来再逼我吐露出更多的细节,总之,就是这么一个纠缠不休的恶性循环。 
果不其然,以后的日子里,类似的风波又出现过若干次,每次都是以沈月的伤心欲绝和我的全力屈服作为收场,简直是活受罪。当然,我知道,沈月受罪的程度比我更甚,为此,我甚至都狠不下心来说她是自找苦吃,虽然确实就是那么回事儿。 
毫无疑问,在所有不得要领的行径里,最傻逼的莫过于对身边亲近的人不停猜疑。理由明摆着:如果得不到自己想知道的那个答案,就会陷入永无休止的嫉妒嘀咕、胡思乱想和自我折磨;而一旦凭借顽强的毅力探索到了最后结局—众所周知—十有八九都是恶果,那就只剩下全线崩溃、万念俱灰的份儿了。总之,一旦沾染上猜疑的恶习,人就像被卷入一条急流直下的轨道,难免不朝着噩梦般的终点滑去。除了全力挣脱出这个圈套,克制着让自己立即中止心里的倾斜念头儿,我认为别无它法,虽然,这并不容易。 
有那么几次,趁着争吵过后的风平浪静,我也怀抱着沈月和她分析过这个道理,听得她频频点头,若有所思:“凌晨,我也知道自己这样特别不好,那么小心眼儿。” 
“没事儿,知道错了咱们改,何苦让早就过去的事儿影响咱们现在呢?” 
“嗯。我老这么和你闹,你不烦我吧?” 
“当然不烦。”我温柔地亲她的脸。 
“那……你再最后告诉我一遍,到底还有没有瞒着我的事儿,求求你了。” 
—操嘚嘞,完全是对牛弹琴,不可理喻!看起来,这事儿算是没个头儿了,我对此束手无策,只求日久天长,时光流逝,沈月能奇迹般地不治而愈,尽管我也知道希望极其渺茫,但总比毫无盼头要强一些吧? 
忘了是谁和我说过这么一句话:“人人都有致命的弱点,谁也不可能永远很好地相处。” 
我相信这句话。 
11 
97年3月30号—那是曾晴21岁的生日,尽管照片已经被撕得粉碎,但在我的心里依旧完整如初,当然,这些事绝不能和沈月提及。 
年近26岁,不得不承认,我们已经在不经意间快步走过了几乎全部的青春,大多数我们发觉应该珍惜的东西早已挥霍一空,丧失殆尽,只剩下片片轻飘的回忆还可以任我们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独自回味,我认为那很珍贵,情愿独自把握,永远不与别人分享。可惜,和沈月是无法说明白这些事情的,有时候,我甚至认为此人凭借自己在过去感情领域中的一片空白撑腰—尽管这也只是她的一面之辞—试图霸占我的全部内心空间,从此洗去其它所有杂质,凭什么呀?   
我爱你(11)   
我不认为这样很虚伪。虽然我能理解沈月心里的那些执著小念头儿,偶尔也觉得它们竟有点儿可爱,但我宁愿一直坚守着沉淀在内心深处的东西,谁也别指望我会做出多大改变,我就这样儿。 
97年的春天,那时候,我可没有现在这么多的想法和无奈;那时候,我和曾晴认识了整整一年,彼此毫不含糊地爱着对方,任何可能将我们拆散的因素在我们面前都显得那么可笑和不值一提;那时候,我们能确保自己快乐。 
为了能给曾晴买到一件称心如意的生日礼物,我可没少花功夫琢磨,本来我想给她买一件摸起来比她身上穿的那件还要柔软的白衬衫,可跑断了腿也没能如愿。29号那天下午,我逛街逛得直犯恶心,迈进“绿屋百货”的大门,我痛下决心:去他妈的,就这最后一家了,买不着活该曾晴倒霉。十分钟后,我提着一个袋子出了商场,袋子里装的不是白衬衫,而是一个黑头套。 
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一冲动就买下了那顶假发,反正当时觉得挺顺眼的,再想想曾晴要是换个短发的造型估计也很靠谱儿,掏出800多块钱就将其拿下。也不知道曾晴会不会喜欢,不喜欢我就自己戴,我一边用手指转着那顶柔顺的假发一边嘀嘀咕咕地回了家。 
“好看吗?”曾晴一看见我的礼物当即就戴在了头上,形象立马变得迥然不同,她在我面前顶着阳光顶着假发把脑袋转来转去,看得出她真的喜欢这个小玩意儿。 
“太牛逼了。就是……” 
“就是什么?” 
“有点儿浪。” 
“去你的,讨厌劲儿的!”她笑眯眯地坐到我的腿上,用胳膊环绕住我的脖子,“我喜欢,今天我要一直戴着,睡觉也不摘。” 
“别再捂出大脑炎来。” 
“再说,再说我咬死你。”她把嘴一张,猛地凑到我的嘴上,然后,闭上眼和我长长地接吻。 
“咱们今天怎么过?”我好不容易腾出了空。 
“嗯,我要……”曾晴歪过脑袋眨眨眼睛,“吃一顿好饭,照好多照片,玩一下午,玩得特别累,然后嘛,再和你上床,戴着它。”她一指自己头上的假发。 
那一刻,我心头陡升狂喜,无需多言,我喜欢死了怀中这个女孩儿的派头。 
我们去美术馆一家叫“凯旋门”的西餐馆儿吃了顿大餐,然后,摸着又涨又鼓的肚子叫上谢天和他当时的女朋友—他们学校一个学日语的女孩儿,好像是叫袁琳吧,记不太清楚了—去天安门广场放了整整一下午风筝,又跑又叫,活像四个弱智儿童。我想起来了,那张照片就是谢天在出租车上转过身给我们照的,没错。 
将近11点的时候,我和曾晴才醉醺醺地回到了学校。我们来到宿舍楼门口阴暗的自行车棚底下,就着阴影深情地接吻,身旁不时地经过结束晚自习回宿舍睡觉的女生,我们全然不顾。 
“今天玩得可真高兴。” 
“可惜少了最后一个项目。”我刮刮她的鼻子。 
“那我也高兴。” 
“我也是。行啦,上楼去吧。” 
“不。” 
“怎么啦?” 
“你还没说呢。” 
“生日快乐。” 
“不是这个。” 
“我爱你。” 
“爱我什么?” 
“什么都爱。我爱你下巴上的小痦子,爱你眼睛上的皱纹,爱你的黑指甲油,爱你的银耳环,爱你的牛仔裤,爱你的短头发,爱你的……” 
—我说的都是真的,那时候,我爱她的一切,甚至更多。 
12 
公司的那辆桑塔纳已经开始烧机油了,走在路上,屁股后面不时冒出缕缕不祥的蓝烟儿。跑了五十多万公里,按说这辆破车早该报废了,不过麻烦的是,以我们院的办事效率,想要申请买辆新车简直难如登天,坐等头头脑脑们一道道地批示完同意,恐怕要直到地老天荒,我可真没那个耐性。上个月我就和沈月商量着是不是自己买辆车,结果深得此人赞同,公司的车虽说开起来省钱省心,但毕竟不是自个的,到了周末也不好意思总一直霸占,行动起来着实不便。等过了夏天,拿到东四环那个项目的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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