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喜书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叛逆年代-第10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有一个朋友,被同一批家伙抢了五次,后来再遇上的时候,他说:“怎么?又是你们?” 
抢匪也笑道:“怎么?又是你?” 
我们常笑他,再被抢两次,就跟那帮家伙变成朋友了。 
“我参加他们一起去抢!”他大笑着说。 
侠盗罗宾汉 狼和羊就是这么接近。甚至有人说最好住到“坏区”,因为强盗都是你邻居,交了朋友,最不会被抢,就算他敢抢你,你也马上可以到他家去讨回公道。 
最妙的是,有天半夜,一位记者发完稿子,正等公车回家。突然一把尖刀抵在他腰上:“拿钱来!” 
记者手一摊,苦笑道:“朋友!你看看我这副德性,像个有钱人吗?我穷得还想去抢人呢?“aa 那记者正巧跑完一整天新闻,忙得昏天黑地、一脸胡子没刮,真像个流浪汉。” 
抢匪打量他一下:“看你也是,分你一点吧!可怜虫!”一把钱塞在记者手上,抢匪扬长而去。 
学习被抢 纽约的抢匪就是这样! 有杀人不眨眼的魔王。 
有走投无路、铤而走险的可怜虫。 
还有抢了人、自鸣得意的“侠盗罗宾汉”。 
你千万别以为,拿着枪,手直发抖的“新手”好欺负。他愈紧张,愈可能扣扳机、要你命。 
你也千万别自以为是被抢的老手,把皮夹子丢给他:“喏!拿去吧!” 
你八成会因此挨刀,因为他要“抢”,不要被施舍。 
“抢”,是一种文化,就是这个道理。 
你要学着被抢而不受伤、受伤而不丧命。最好是只被抢走钱,能把“证件留下”,免去许多申请补发的麻烦。 
面对抢匪,怎样获得最佳的待遇,就靠个人临场的经验和应变力了。 
在学校里聊天,最有意思的,是交换被抢的心得。我们已经不问“你有没有被抢过?”而是问“你被抢过几次?” 
积多年被抢的经验,我们把抢匪分成了四大类: 凶神型抢匪 这种人比较有经验,是职业抢匪。他们为抢而抢,信条是“既然抢,就要狠,不能有一点同情心,否则自己倒霉”。 
遇到凶神,八成要挨揍。他或者冷不防从后面勒住你的喉咙,再不然正面先赏你一拳。 
这种人,我就遇过,而且居然在离家不超过三百米的地方。 
八年级有一天下午,跟两个同学去小镇看电影。散场之后,决定抄小路回家。 
一侧是森林,一边是高速公路。我们正有说有笑,对面突然来了三个人,手上拿着啤酒,边走边唱。 
我们错身而过,谁也没想到就在错身的时候,我的朋友法兰克突然大叫一声蹲下去。他的胸口被狠狠打了一拳。 
“把钱拿出来!”带头的凶神贴着我们说,“你们三个!谁不要命,就试试!” 
法兰克赶紧掏口袋,但因为我们刚看完电影,他身上只剩一块钱,于是又被狠狠地揍了一拳,最后连手表也递了过去。 
接着凶神的目标转向我和肥胖的麦克。麦克吓得全身肥肉一波一波地抖。我则浑身发麻,眼看旁边高速公路上的车子一辆辆飞驰而过,却不知怎么办。 
没有人看得出抢劫,我们站得这么近,好像朋友在聊天。 
我也不可能跑去拦住车子,只怕车子没停,自己先被撞死。 
我摘下表,还掏出身上仅有的五块钱。 
麦克则取下了他老爸新送的金项链,而且因为动作太慢,胸口被踢了一脚。 
凶神们终于满意地走了,还回过头来,对我们比了个开枪的手势,这是平常麦克最爱做的手势,因为他的老爸就是才退休的警察。   
你被抢过几次(2)   
我们跑过树林,打电话给他老爸。 
“谁敢抢我儿子,我把他脑浆轰出来!”麦克老爸立刻开车赶来,带我们沿着高速公路找。 
找遍了小镇,到达我们刚去过的戏院,正向售票员问话时,法兰克大喊:“那边!就是他 
!” 
原来抢我们的人,正用我的钱买爆米花。 
麦克老爸上去就是一拳,四周有人尖叫。 
抢匪居然全身冲向麦克老爸,两个人滚到地上,另外两个抢匪正好从厕所出来,其中一个往口袋里掏。 
麦克老爸更快,枪已经拨出来,“砰”一声! 尖叫停止了。全戏院的人,都趴在地上。子弹没击中,三个人跳过人群,冲出玻璃门。 
听说当天的事上了报。 
我原想瞒住家人,只是警察跑到家里来,要带我去做笔录,把老爸、老妈吓了一跳。 
麦克的老爸上了法庭好几次,戏院告他乱开枪。 
听说抢匪后来被抓了,只是我的五块钱和电子表没有要回来。 
老爸说,要不是戏院告麦克老爸,这种小抢案一定不了了之。 
老妈说,我能成为三个人当中惟一没挨揍的,真是上帝保佑。 
痞子型抢匪 痞子型的抢匪,多半是新手,既没有“凶神型”的狠毒,也没有“兄弟型”的义气。他们很胆怯,像是露着牙、夹着尾巴的狗,不太叫,却随时可能咬你一口。 
所以,痞子型的抢匪反而危险。 
我的同学马克,就遇过这种痞子。 
有一天,马克坐地铁,车厢冷气坏了,大家都换到别的车厢去,只有马克懒得动,一个人打瞌睡。 
“你瞪我干什么?” 
马克惊醒,看见对面一个年龄差不多的痞子,正对着他吼。 
“没瞪你!”马克站起来,准备到另一个车厢。 
突然一把尖刀抵着马克喉咙:“你去哪里?坐下!把钱给我!” 
马克赶快掏出皮夹,拿了七块钱给痞子。 
“全给我,整个皮夹拿来!” 
马克知道,这痞子不让人挂彩不过瘾。刀子在眼睛底下闪,想自己小命可能不保,情急之下,用力一推,竟把痞子推到了车厢另一边。 
马克赶紧冲进下一个车厢: “我被抢了!有没有人能帮我?” 
大家一齐转头看他,又一齐转回头去。 
马克找到车长,车子靠站停了下来。 
痞子立刻跳下车,居然没走,装作欣赏车站海报的样子。 
所有的乘客,都隔着窗子看。 
马克带车长走到痞子前面。 
“这位年轻人说你抢他。”车长说。 
“我才没抢!是他瞪我,我问‘你瞪什么?’他就吓得把钱丢到地上。” 
“他说你拿了刀。” 
“什么屁刀?我连铅笔都没有!” 
僵持了半天。车长终于把马克带到一边: “你丢了多少钱?” 
“七快!” 
车长掏出八块钱给马克:“你就收下吧!耽误乘客的时间,远不止这一点钱。” 
马克回到车上,乘客都为他鼓掌。 
“应该把那小子揍一顿!”好几个人说。 
马克心想:刚才你们在哪里? 兄弟型抢匪 有一天晚上,马克打电话来,兴奋地说:“你猜今天发生了什么事!” 
“你又被抢了!” 
“对!”他说,“但是这抢匪很绝!” 
当天,马克和一位同学,在学校旁边的小公园午餐。 
一位穿着整齐、矮矮胖胖的中年人,坐下来跟他们点点头。过了一会儿,那人站起身笑道: “你们两个真是好孩子,但我需要钱,希望你们把钱都给我,否则我口袋里有把枪,可以把你们打死。” 
话来得太突然。马克和他朋友目瞪口呆。 
“大家都回去上课了!”那人居然说,“我们最好也往学校走,免得人家起疑。” 
于是他们往学校走。马克眼看学校在眼前,胆子大了不少,便说: “老哥啊!你何苦呢?用枪多过火!大家都是朋友,你要钱,我可以借你啊!”   
你被抢过几次(3)   
那人停下来,想了一下,把手从口袋里拿出来,说: “OK!我不抢你们了,把钱借我吧!” 
“从头到尾,我都没看到枪!”马克对我说,“可还是丢了钱。破财消灾嘛!如果我跟他打,只怕已经躺在殡仪馆了!” 
据说抢匪临走还向他们道谢,又约了个时间,说会回小公园,把钱还给他们。 
“鬼才信!”马克说。 
这就是兄弟型抢匪。他要面子,给他面子!不必冒险! 骗子型抢匪 纽约曼哈顿的街头,总见人玩扑克牌。 
纸箱子往人行道上一摆,三张牌,两黑,一红,掉来掉去,让四周的人猜:“哪一张是红的?” 
四周的人,有黑有白,总有几个是“自己人”,装成猜对了赢钱的样子。 
下五块赢五块。 
下五十块赢五十块。 
每个旁观的路人都想:这么容易,我早看出来了! “你能看出来?下注啊!有没有钱?拿出来我看!” 
你钱才掏出来,就被他一把抢去:“说!哪一张?” 
奇怪的是,看得一清二楚,前一刻他还偷偷掀起一角,让你看的牌,居然换了位置。 
这时候,你怎么办? 你吵?说他使诈? 你挨揍!再不然,一群人一哄而散,谁也不认账! 连警察都管不了! 有位同学,在时代广场逛。迎面来了一个人,手里拿着一个牛皮纸袋。 
就在擦身而过的时候,那人手一伸,纸袋落在我同学前面,里面“砰”一声,不知什么东西碎了。 
“你打翻了我的酒,我最名贵的酒!”那人一把抓住我同学的领子,“你存心的!” 
一群人拥上来主持公道,都是那人的兄弟。 
我同学只好任对方搜去身上所有的钱。 
他能说什么呢? 势单力薄,只好破财消灾! 老爸也说过一个故事: 有个人参加嘉年华会。 
通宵达旦地狂欢,那人跟一群不认识的人,在街上拉着手跳舞,从大街跳到小巷。 
他突然觉得裤子口袋一松,发现跟他跳舞的人,扒走 了他的皮夹。 
他不动声色,继续跟大家唱歌、跳舞,看着那群人呼啸而去。 
“他很聪明!”老爸说,“这不是偷,是抢!只是给你面子的抢。人家给面子,就要接着,不要不识相!否则只有自己挂彩!” 
想想许多人被抢的故事,似乎大多数的抢匪都要面子。那些安然度过的人,也都因为“识相”。 
谁能说,“抢”不是一种文化?     
第三卷   
曾经拥有的美丽(1)   
· “我要当顶尖的模特儿,给家里买栋大房子!” 
· 有一次给可口可乐试镜,她在镜头前连喝了十几罐汽水,却一秒钟也没上。模特儿公司对她说:“你的屁股必须小两英寸,胸部大四英寸……” 
她曾经可以成为顶尖模特。 
每个人在中学时代,都会有几个死党。很多“过来人”说,真正永久的朋友,往往都是中学时代交的。 
我也一样,有几个形影不离的,像是马克、罗勃特、久安娜和伊凡娜。马克的单亲家庭里,只有他妈妈和得蒙古症的弟弟。罗勃特是康州千万富豪的独生子,在曼哈顿有一栋自己的房子。久安娜和她妹妹是波兰的第一代移民。我们有不同的生活背景,却能成为死党。没产生恋情,却能成为异性的好朋友。我们分享每个人生活中的点点滴滴,甚至父母不知道的事,彼此都清楚。 
受篇幅的限制,我挑了国内读者较熟悉的久安娜来谈。 
为什么专挑她,你读了就知道! 当久安娜(Joanna)告诉我,她想当模特儿时,我差点笑了出来,但看她一本正经的样子,我只好点头。 
刚认识她时,久安娜穿着传统长裙和破球鞋。一副大瓶底眼镜,讲话时在油亮的鼻子上滑来滑去。当你看到她背着大书包在街上一歪一歪的样子,准以为她是在一夜之间不小心长到一百八十厘米,两条腿不适应突然的身高。 
直到有一天,摄影师摇着头说:“你真想当模特儿吗?好!从现在开始,别再当保守的书呆子了!真正的模特儿,要能秀出她们强烈的个性!记住,走路要大方、动作要大胆、笑容要放肆!” 
一年之后,我跟久安娜走在街上,发现车子经过都会慢下来。有一次一位陌生人竟跑过街,喘吁吁地捧了一大把鲜花给她,说:“你是我一生见过的最美的女人!” 
昨天的书呆子,变成了“美丽的书呆子”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