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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将门女刹-第10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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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非……他是偷偷溜出来的!皇上会允许他离京?笑话,怎么可能!

啧啧,或许他这个城主之位可以往上挪一挪了。

别看段飞鸿姓段,在通州任职,实则跟段王府沾不上多少关系,一开始可能还受到过段王府照拂有那么一两分安分,这些年土霸王当久了本事不见涨野心倒是如野草燎原,突然有这么个向澜都那位献媚的机会,岂能不抓紧些!

段飞鸿的腹诽自是没说出来,段钰和洛欢歌余光相会,读懂彼此眼中的意味。

第一眼瞧城主府里的布置,就察觉不对劲,现在短短几句交流,他们几乎摸清了这位城主大人的脾性,想来是个不安分的主,他们得看紧些了。

接下来,段飞鸿依言履行了他的承诺,为段钰安排好精致的院落供其临时居住,洛欢歌成了顺带安置的对象。

想到段飞鸿临走前略有深意的一瞥,洛欢歌背脊像是爬上一层薄薄的细绒,酥痒难耐。

“他那是什么眼神!”洛欢歌忍不住拍了拍手臂,鸡皮疙瘩都快被看出来了!

段钰好笑地回眸看了她一眼:“大概是把你看做本小王爷的女宠了。”

女宠!

洛欢歌指尖颤巍巍对准笑意盎然的段钰,再反手指向自己,哆嗦着唇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她还从来没被说过像女宠!

就算她至始至终跟在段钰身后不发一言,也没有表明身份,可是离女宠好像距离不是点吧点远吧!

好吧,现在不是纠结这些的时候。

洛欢歌压下涌起的火气,皱着眉头问:“我一直以为你说的进城方法是悄无声息潜入,现在这么明目张胆从城门入,不是直接暴露在人前了么,段飞鸿摆明不会把事实和盘托出,咱们现在行动受制,恐怕是弊大于利。”

“担心我?”冷不丁地,段钰一把拦过洛欢歌纤细的腰身,两个身体迅速贴近,冷清的室内骤然升起暧昧的温度。

没想到自己的小心思这么快被揭穿,洛欢歌脸上发烫强装镇定:“你想太多了。”

“呵——”段钰笑得胸腔发颤,洛欢歌被贴近的起伏弄得心神游移,都忘记要推开愈发贴近的俊脸。

直到薄唇贴近樱唇,靠近嘴角的喃喃低语被湮灭在喉间:“放心,一切有我。”

一言不合就乱发情!

洛欢歌先是微怒,不可否认内心涌起的淡淡惬意,既来之则安之,反正她也挺享受的不是么!

手臂轻环,吻落依旧没有放开,洛欢歌静静依偎在英挺怀中,听着段钰从急促渐渐转缓的心跳,莫名的安心。

“是我的人,消息便不会有泄露的可能,”段钰温热的气息贴近洛欢歌的耳畔,声音低沉只有他们两人能听到,“不是我的人,消息就更不可能泄露……”

洛欢歌暗恻,某人轻描淡写一席话里透出的意思不过一个。

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原来段钰打的这个算盘,细细想来并不离谱,平邑城本就隶属通州,又是与耒国交界的重要城池,交到一个随时会叛变的外人手中,哪里有握在自己手中实在。

“所以你才借这个活不长的人来让我跟你共处一室?”洛欢歌朝他翻了个白眼,引得后者眸色骤然一亮。

这个撒娇般的动作,自家小师妹许久未曾朝他做过了,还以为再也见不着,何曾想这种场合能再次得见!

段钰喉结上下滚了滚,不得不说他对洛欢歌翻白眼的动作,有着特别的执着,就像喜欢她的如墨青丝一般,没有前兆,无来由的。

“我脸上有东西?”洛欢歌下意识抹了把脸,实在是段钰看着她脸的目光太碜人。

“跟我睡一个房间,难道不好么。”

明知故问!

洛欢歌气馁,她发现这个外表清冷内里闷骚的男人讲这些虚礼完全起不了任何作用!

“走吧,呆在城主府是不能了解平邑城境况的,咱们上街走一圈。”

想想也是,城中百姓应当能给他们带来些有用的信息。

☆、第71章 天神惩罚

初入城时,洛欢歌就察觉到城里的百姓数量比正常的多了不少,这话说起来不好分辨。

比如一条长街,本该个挨个地摆上二十个摊位,此刻摊位不见多,街道却变拥挤了,谈不上人挤人,但也不是寻常人流量。

而且洛欢歌还发现一个特殊之处,在城门口见到的百姓大多面黄肌瘦,形容憔悴,一看就是些穷苦人家。而城内的恰恰相反,穿金戴银者不在少数,连相较之下的普通百姓,穿着也比城外见到的那些人精致得多。

直觉告诉她,段飞鸿这位城主大人在其中暗暗作祟。

段钰走在洛欢歌旁边,高大挺拔的身材引来诸多过路女子的侧目,即便还穿着方才乔装时特意找来的寻常棉布衣裳,出众的气质亦是透过外饰不减分毫。

洛欢歌则是带了白纱遮面的斗笠,只能隐隐从裹紧的衣料中看到玲珑有致的身材。

“这般看着我,吃醋了?”段钰靠近洛欢歌耳畔低语,魅人的低沉音色直叫人酥到骨子里。

洛欢歌假装无意,权当自己刚才侧目看段钰的视线是幻觉:“你眼花了。”

预料中的否认,段钰半弯着腰轻笑摇头,洛欢歌敏锐地从擦肩而过的一名少女脸上看到一丝嫉妒。

还她高冷小王爷,这个一脸邪笑的男人她不认识!

街边,熟悉的叫卖声引开洛欢歌的视线。

“糖葫芦嘞——五文钱一串不甜不要钱嘞——”

“小哥,澜都的糖葫芦都才卖两文钱,你这个凭什么要卖五文钱?”洛欢歌走上前,随意地问道。

卖糖葫芦的小贩见有客临门,赶紧笑着回道:“姑娘是从澜都来的,大概是不清楚咱们平邑城的消费水平,一匹真丝绸缎澜都可能会卖十两,这里或许只卖五两,概因平邑城来往关外的商人众多,丝绸算是比较畅销的物件,而糖葫芦么——”小贩卖了个关子,圆圆的脑袋左右摇晃着,“我敢说这平邑城内,就我一个卖糖葫芦的!”

洛欢歌明了地点点头:“这便是物以稀为贵了。”

段钰含笑站在一旁听着身边女子套话,记忆里也是少女拿着糖葫芦,被自己按在暗巷的墙上狠狠吻住的画面。

顺势掏了一块碎银:“两串,给她。”

“好嘞!”小贩笑得眉眼弯弯,将两串糖葫芦递到洛欢歌面前,后者顺势接过,拿起一串放到嘴里,另一串塞进段钰手中,貌似不经意道:“我们也是刚才澜都来探亲,城外好些个难民堵在城门口,要不是城里的亲人来接我们,恐怕我们都进不了城,也不知那些难民口中所说的狼要来了是个什么意思。”

“唉——”谁料小贩听了这话,长叹了一口气颇为苦楚,“姑娘应该庆幸城里还有个有些地位的亲戚,否则,姑娘现今恐怕就跟城外的那些人一样,落得尸骨无存的下场啊……”

声音压得极低,想必是不想被人听到。

洛欢歌和段钰不着痕迹以眼神交流一瞬,前者假装露出诧异的表情:“这是为何!”

才照顾了自己生意,小贩也不好推辞,便压低声音悄悄左右看了看:“他们得罪了天神,是要受惩罚的!不然为何好端端的,本该属于草原的狼群会突然袭击人类村落?!这一批已经是第三波了,也不知天神什么时候才会止怒呢!”

听到这里,原先的七分猜测几乎立时转变成十分!

连天神惩罚这种无稽之谈都扯了出来,若说没人在背后捣鬼暗自操纵,不管谁相信,反正洛欢歌是不信。

得了了不得的消息,两人漫步在街道边沿,形形色色的过路人丝毫不受城外哭嚷的影响,就像一堆囚困在乐园中的傀儡,过着自以为快乐的迷乱生活。

“随我去一个地方。”

洛欢歌沉着脸走在前,段钰下意识看了看一双扣在自己手腕的纤长白皙的手,唇边的笑意扩大。

被主动亲近的滋味,挺不错的。

只是越走,段钰那抹笑意渐渐隐没,牵着他走在前面的少女本该没有来过平邑城,却对这里的路况很是熟悉,在拐过数个小巷道后,终于停在一户不起眼的人家院落门口。

敲门声后,半晌才传来一个弱弱的声音:“哪位?”

“洛四。”洛欢歌平静回道。

门内霎时安静下来,很快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门开了,皮肤微黑的俊秀少年从门内探出头:“小姐!”

那双瞪大的眼眸里充满惊讶,空荡荡的左袖管也没有他的表情来得抢眼。

洛术怎么想得到,洛欢歌连招呼都没打一声就亲自跑到平邑城来了!

这里可是边境呐,路途又遥远,难道是发生了什么急迫到必须洛欢歌亲自出马的事?!

“进去再说。”洛欢歌压了压斗笠,洛术反应过来连连点头,等两人进了院子才小心观望了四周,合上大门。

至于紧跟而来的段钰,受过小王爷大恩的洛术自不会多生事端询问太多,从善如流地问:“小姐可要去见一见那人?”

“带路。”

洛术应声,进了里屋掀开水缸底下的木板,掀起的洞口黑乎乎的,从上面搭了木梯才能下去。

洛术带头,洛欢歌在中间,段钰最后,三人依次下到地窖中。

习惯光亮的双眼一下适应不了黑暗,听得前方“嚓”的一声,橘黄色的光点突然亮起,是洛术燃起火折子,随后点亮了地窖中唯一一处烛台。

地窖内的布局让段钰瞳孔微缩。

干净的床铺、一应俱全的生活用品,还有床上坐着的一个壮硕身躯,唯一的不和谐大概就在手脚上栓着的铁链上了。

“罗肖,你可认得我。”清冷的女声让坐在床榻上的身影轻轻一颤,低垂的头看向声音的发源处,一张满脸胡渣的中年男子脸豁然在目!

相比于洛欢歌的淡定,男人显然在看到来人的脸后再也克制不住惊惧,赫然起身带动手脚的铁链哗啦啦响个不停!

“是你!”

嘶哑的音色颤抖不已,长时间未曾活动导致他太快起身站立不稳,瞬时又跌坐回床榻,然而身体尚好,意志却崩塌零落。

那时的洛欢歌还小,他曾看着她娇蛮地朝洛靖撒娇,也曾亲热地叫过他“罗叔叔”,今时却不同往日。

还有她身旁的人……

罗肖目露寒光,段王府的质子怎么会在此!

刚才洛欢歌先行出声,他便没有第一时间发现段钰,现在再一瞧两人同时出现,脑子突然就混乱了!

护国将军府和通州段王府?

怎么可能!

罗肖抱着头蜷缩在塌上,完全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

☆、第72章 怒意沸腾

“这就受不了了?罗将军可知,若是当初你没有被揭穿,我那个傻父亲还一直被蒙在鼓里。罗叔叔,你觉得对得起我父亲吗!”

洛欢歌面色淡然,说出的话透着彻骨的无情和阴寒,不相关的陌生人便罢了,罗肖同洛靖数十年的兄弟之情,唯有她知道洛靖在得知罗肖是叛徒时内心的震惊和沉痛!

一声罗将军,一声罗叔叔,不仅洛欢歌觉得讽刺,连那方垂首满脸不信的罗肖都为之一颤。

罗肖本就是个虬髯汉子,又长时间未曾剃过胡须,乍一眼看去就像是野人一般。他忽然咧开嘴大笑,笑声赫赫让听者甚觉不适。

“洛家侄女儿,被你这么义正言辞一说,我都差点被你带进去了!别说我本就打着利用洛靖的算盘,即便我一开始有几分真心,就必须得一直顺着他,一直当他洛靖身后的走狗么!”

好一句身后的走狗!

洛欢歌眼角泛红,气得!

这就是父亲时时惦记在心上的兄弟,从来就没有被这些人正视过,走狗!说的好,这般狼心狗肺的畜生,比走狗还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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