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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远华大案-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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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远华派车往外地送烟的。胡某的车队司机就拉过烟送往广东饶平一家工厂仓库。

发往浙江、江苏、上海一带地区的走私烟或用车皮,或走水路。上海一个窝点的负责人叫朱伏龙。据他交待,做的烟都是赖水强的儿子赖文峰的货。另一个点是上海汇丰集装箱有限公司,负责人是连云港人孙某。孙供认,汇丰公司是赖昌星花300万元买下的,专门运销走私香烟。南京一个窝点的负责人叫赵双喜,对赖水强负责。

南京、上海的两个窝点被端掉以后,当地公安人员讲,过去也曾打击过,孙某就曾被拘押过,但一直不知货源在何处。这次“4·20”来了,才知道是远华走私集团供的货。

浙江奉化一个军用码头被华东实业公司长期借用。当然幕后操纵者还是赖昌星走私集团。当地公安局曾于1997年10月23日抓了好几条船,装的全是外烟。杭州地区,包括舟山一带有董氏三兄弟专营走私烟。为抓董氏三兄弟中的一个,还引发出浙江省建国以来最大的走私案,后立案侦查,称为“9·24专案”。舟山海关原关长陈立钧和杭州海关原关长耿永祥就是因此案而被供出,最后落网。

赖昌星集团内部,赖氏家族成员都分别经营过走私烟,除上面提到的赖水强外,还有赖秋菊,是赖昌星的姐姐,烟也销得很多。

做赖昌星走私烟的大户还有好几个,但大多逃走。一个叫陈永健,是宝隆公司的职员,他销售的走私烟占50%以上。正是这些人组成了一张严密的销售走私烟的国内网络。据案犯供称,卖得最远的地方是东北三省。
 
43 香烟走私大案告破 


为了把赖昌星走私集团的走私要犯彻底钉在历史耻辱柱上,查私组领导上报海关总署同意,香烟组派出调查取证小组到境外调查。这又是赖昌星走私集团所万万没有想到的,也是他们无力堵塞的大“漏洞”。

富天船务所租用装载空箱假出口的船舶,向口岸各单位递交的申报资料中有不少航次注明“指运港”为“马尼拉”、“新加坡”,“消费国别”是“菲律宾”、“新加坡”。但搜集到的船舶航行资料却记载着许多航次的中转地或终点站是香港。

赴香港调查小组带着大量待查的资料到境外查阅那些船舶的航次在香港装卸货的情况。结果众多资料表明:海翔NO2等8艘船舶共计17个航次的实际终点站是香港,且在香港卸下的全是空箱。

同时,另一个境外取证小组,赴韩国釜山港、马山港调查“苏昌”、“青华”轮装载上船的到底是什么商品。在韩国关税署以及釜山海关和马山海关的配合支持下,直接调出了“苏昌”、“青华”轮5个航次装载香烟上船的证据。马山海关的关员还证实:从韩国保税仓库中提出商品装船靠泊马山港无需向海关申报,这是韩国海关法规定做法。但他们在码头见到的去中国厦门港的船舶装载的都是香烟。

境外证据的意义,是与国内历经艰辛所获取的书证、证人证言互相印证,证实了国内证据的真实可靠性。

香烟组19个办案人员,自1999年9月7日起,历经102天的艰难取证,从海关、外运、外代、商检、港监、码头、船务公司等部门和涉案企业调取资料,反复对照63个航次的几千份档案、上万张单证,还调查了30余家公司,查阅对比档案1770册,查问涉嫌走私人和知情人200多人次,做出300多份查问记录和谈话记录,最后立卷归档证据材料100余卷,终于查明厦门地区赖昌星走私集团走私香烟的全貌,查实了63个航次走私香烟的全部历程。

香烟案移送审理组后,又经4个多月的补充侦查,顺利进入移送起诉阶段。2000年11月8日,首批审判的案犯中,有19人被判刑。2001年2月27日,第二批审判的案犯中,又有多人受到严惩。因走私香烟罪被判死刑(包括死缓)的有黄山鹰等6人,被判无期徒刑的又有6人。

赖昌星犯罪集团为使其大量走私的香烟合法入境,注册了厦门远华进出口公司,1999年3月至1999年5月,远华走私集团由曾明娜负责资金调度,曾明育负责在境外组织香烟货源,并联系需要将香烟走私入境的货主,吴荣辉负责船务运输,利用所租用的船舶从韩国马山、釜山及新加坡、马来西亚巴生港向境内运输香烟。在装运走私香烟的船舶到达厦门港海天码头之后,邵嘉喜指使陈天德到码头具体办理进口集装箱的交接手续,将进口集装箱直接运到海鑫堆场。

运载走私香烟的集装箱运达海鑫堆场后,由侯小虎、侯占武负责走私货物的通关。在海关查验进口集装箱的货物前,由侯小虎、侯占武勾结所收买的厦门海关东渡办事处海鑫监管点的关员、厦门海关同安办事处关员,事先确定海关要抽查的集装箱箱号,之后将海关要查验的进口重箱的封签剪掉,搬出走私入境的香烟,装入已准备好的空集装箱内,并将事先已准备好的、与伪报品名相符的货物装入海关要查验的集装箱内,并封上侯占武提供的封签后,接受海关查验。

以上远华走私集团走私香烟共164万余箱,共偷逃应缴税额88亿人民币。
 
44 再查“车轮腐败” 
 
走私与腐败是孪生兄弟。

走私进口高级轿车,从中国海关打击走私的档案中可以发现,订货、运输、上岸、上牌照、上路通过关卡等所有走私环节全都充满着腐败的气息!所以,在所有的走私商品中,能引起老百姓痛恨的当是走私汽车!

查处远华集团走私汽车案,“4·20”专案组中的查私、审理、侦捕组的海关关员和缉私警察同样不可幸免地遭遇了重重挫折。尽管一波三折,但这次行动有八部委协同作战,有党中央作坚强后盾,最后还是一举查实赖昌星集团走私汽车3588辆的犯罪事实,案值17亿人民币,涉嫌偷逃税款高达10亿人民币。

“4·20”专案办案人员在前期暗查和前10天攻坚战中,就已发现赖昌星犯罪集团走私的重头戏在“两油”、“香烟”和“汽车”三大类商品方面。走私汽车的负责人是赖昌星的小弟赖昌图。

因此,中央指示“大兵压境”后,1999年9月7日便组建了查处汽车走私办案组,调配人员10余人。后因调查进展迟缓,而其他方面又急需人力办案,第一次组建的“汽车组”暂时解散。

可是,群众举报汽车走私的材料却一件又一件被送到专案组领导的案头。其中福建老干厅寄来了署名检举信,提供汽车走私的具体线索;泉州一群众把准备已久的材料直接传真给专案组;有的举报材料还附上走私单位的营业执照、销售私车业务员的名片,甚至走私分子的照片等等。

专案组领导将举报材料批给侦捕组,要求予以侦查核实。负责同志在上面签署意见:对这些线索应组织专门人力进行认真核查,以便找到远华进行汽车走私的突破口。

侦捕组岂敢怠慢,配出得力缉私警逐一核实举报内容。侦查结果表明:举报材料上的内容基本属实,并获知走私嫌疑人大都在泉州地区活动。当时已是1999年10月份了,其他组提出的抓捕对象也有许多人同样集中在泉州地区。这不足为怪,因为晋江、石狮是赖昌星的“老巢”,是他走私的发源地和根据地,远华集团纠集了一大批参与走私的晋江、石狮籍走私分子。

对散居在城乡的涉案人员,一个个去摸哨逮人费力耗神不说,还可能引起连锁反应。没等你抓一两个人,其他走私嫌犯定会脚底抹油———开溜。侦捕组决定集中兵力打“歼灭战”,拟定出一个在泉州地区集中抓捕嫌犯的计划。专案组领导也认为此方案可行,签字批准“泉州111”行动计划(1999年11月1日集中抓捕嫌犯的行动代号)。

“泉州111”行动计划应该说是缉私警在查办“4·20”专案期间第一次大的战役行动,因计划的完整和部署的周密,其成效非常显著。仅抓捕到案的汽车走私嫌犯就有22人,其中嫌疑人庄良满、蔡恩惠、朱为银3人后来均被移送起诉。

为了趁热打铁,侦捕组歇息喘气都顾不上,马上又对22个汽车走私涉嫌案犯初审突破。22人全都招供。他们零零碎碎的供词串成远华汽车走私的基本脉络,包括走私汽车自香港发货,进境后拉到海鑫堆场,又转移至远华塘边电子厂后面的铁皮仓库,以及办理牌照、如何上路的过程。

侦捕组很快将这些信息汇总成报告送给专案组领导,领导立即召集查私组、审理组、侦捕组开会,再次把组织力量调查汽车走私当成专案“重头戏”,郑重摆到议事日程上。前线总指挥在会上当场表明看法:“汽车走私查不清楚,对中央领导、对‘4·20’专案、对人民群众都不好交待。”
 
45 查处工作异常艰难 


根据笔录和书证材料所提供的线索,办案人员奔赴香港从货物发运地“追源溯本”,通过明查暗调,获取了1996年1月至3月香港远华公司租用“闽台2号”、“闽台4号”轮先后5个航次出口588辆汽车到厦门的货物舱单。舱单上写明国内经营单位为厦门象屿新中原公司,进口环节采用闯关方式走私进口汽车332辆,以伪报品名方式进口汽车172辆,以假转口方式进口汽车84辆。

这是个重大的收获。但是走私汽车到哪儿去了?如何上牌照?谁在具体操作?也就是说,走私事实存在,但落实不到具体人头上,向谁追究刑事责任的问题解决不了。

在查私组第二次组建“汽车组”进行调查的同时,审理组的老吴发现了厦门机电设备总公司开具了700余张缉私汽车交易专用发票的重大线索。这家公司是厦门市被指定惟一能开具缉私汽车交易专用发票的单位,凭专用发票汽车便可到车管所上牌照。

700余张发票涉及15个省、市、区,远到新疆、西藏、内蒙、辽宁等地。这条线索意味着700余辆走私汽车有了上牌照的机会。

汽车走私环节多,从进口到最后挂牌上路“环环相扣”。为此,老吴做了一份调查汽车走私的计划,集查私、公安、金融、纪委之合力,抽调60余人组成“大军团”联合作战,一环套着一环,要彻底清查汽车走私案。

然而,此计划的要点是沿着700余张发票“顺藤摸瓜”,先找到走私车的买主,再通过买主挖出走私分子。

侦查局副局长吕滨明确发表意见:此计划是查全国的走私汽车,到头来有多少走私汽车能归到远华集团头上,尚是个未知数。查下去的结果是费大力而不一定有好结果。

此计划已胎死腹中。

到1999年底,“两油”组、香烟组均已取得突破性进展,成果显著,并陆续将卷宗移交审理组,进行第二环节的工作,可汽车组却连连受挫。

远华集团本来就是个走私智囊团、专业户,大规模的走私活动必然牵出一大批的走私参与者。这些走私参与者又将被“拔出萝卜带出泥”,扯出五花八门的走私线索。

侦捕组于1999年10月18日将远华的“代总管”赖水强抓获,施以富有成效的攻心策略。赖水强在党的政策感召下,率先向专案组靠拢,表示要有重大立功表现。专案组于12月29日为赖水强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

感受到政策温暖的赖水强,返回晋江烧厝老家后第一个举措便是向专案组递交了一份“1997年全年远华集团走私汽车收取水费明细单”。这份明细单一直由赖水强慎重保管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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