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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死人法则-第9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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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等!你这个不明真相的垃圾,自以为是的蛀虫,社会发展的累赘,先听我把话说完!”黑猫大喊。

    “别搞小动作,我怕我捏碎它。”白雨威胁,他很确定盒子里的东西不应该存留在世界上,但是他的好奇心驱使他让黑猫把话说完。

    我到要看看,你是如何将黑的说成白的。

    “好,你大爷我今天就站着不动,跟你把话撇明白!”

    他说了一个故事。

    从前,也就是很久很久以前,有一对相亲相爱的情侣,他们是青梅竹马,从小玩到大。小时候,他们会在黑夜混迹于胡同巷子,他们会在烈日下蜷缩于树荫里乘凉。

    她想去哪,他都会去哪。他想去哪,她都不想让他去哪。女孩最喜欢骂男孩不争气,不能挣大钱,男孩说他们生活在穷乡僻壤,生活只要吃饱穿暖就好了。

    没上进心。女孩痛骂,她最讨厌男孩没有上进心。

    有一天,他们都长大了,女孩突然去了一个大城市,她不辞而别,让男孩在以前相约的老地方等到了天黑。后来女孩给男孩打电话,她说她不仅仅想貌美如花,还想赚钱养家。好吧,男孩知道,她只是想出去玩玩,在灯红酒绿的街道穿梭。

    她玩累了就会回来,外面不适合她。男孩知道外面的世界,他有些担心女孩会出卖肉体,染上一身的病。他的思想很老旧,他的思想太封建,他宁愿守着家里的一亩三分地,也不愿意去城里寻找女孩。

    或者,女孩已经放弃了他,想要那纸醉金迷的糜烂生活。男孩摇摇头,选择了忘记。

    男孩对自己说,忘记那个人,不如忘记自己,告诉自己,不是怕她忘记,而是怕她有一天重新把你想起。岁月带走的是记忆,但回忆会越来越清晰。真的有一天,她回过头来告诉你,她一直在惦记你,千万不要相信,因为,她已经不是原来的她,而你,也不再是过去的你。

    男孩后来等待的时间长了,他的想法变了。他觉得哪怕女孩已经不是过去的女孩,哪怕自己已经不是过去的自己,只要他们能够在一起,那就够了。

    女孩有一次打电话给他,告诉他她被一家富人收留了。太太很和蔼,先生对她很友好,她还有许多小伙伴,比如温柔的狗狗,臭美的金鱼,总是模仿她说话的鹦鹉,以及每天睡觉的乌龟。

    男孩总觉得,她再也不会回来了。这是一种不详的预感,女孩的字字句句都在展望未来美好的生活。

    后来,事情发展的严重程度超过了男孩的想象。女孩上上一次打电话给他,告诉他富人先生挖掉了她的左眼,而富人太太在旁边目睹了一切,却一声不吭,没有阻止。她很害怕,她想回家。

    男孩说,我去接你回家。

    他连夜赶路,走了三天三夜,靠着一双脚走到了女孩所在的城市。他找到了女孩所说的富人家里,那栋房子真是富丽堂皇,金色紫色交叉修饰着房子的屋顶,西方的建筑风格美学被发挥到了极致。房子外还有一个小院子,这家的主人肯定是有爱心的人,花花草草生机勃勃,唯一的一棵樱花树在伸展着腰肢。

    简直美如仙境,女孩不愿意回到他身边,也是理由充分。

    男孩站在房子外很久,他看到门前那棵樱花树上,挂着女孩的尸体。

    男孩问女孩,你喜欢这里吗?女孩没有回答。一阵风吹过,她依旧挂在树上咿呀咿呀地摇晃。于是男孩一把火烧掉了富人的房子,看着女孩和她所留恋的地方一起永远死去。

    爱上她的那个季节,好像是那年冬夏。大火烧啊烧啊,也不愿放下,我对她的牵挂,她对我的惩罚。时间滴答滴答,或许无人记得,那颗樱树花。

    可惜大火没有烧死富人先生与富人太太,男孩松了一口气,让他们给女孩陪葬,简直是对女孩的侮辱。

    为了报复他们,男孩自己挖掉了自己的左眼,他化妆成了女孩的模样。女孩的模子刻在男孩心里,他记得女孩身体的一分一寸,能够用画笔画出女孩妖艳的容颜。

    男孩潜入了富人的新家,他骗富人先生亲手杀掉了他的太太。那太太就是间接的凶手,她的不作为使女孩死得凄凉。这件事进行得很顺利,虽然男孩被先生用刀子狠狠来了几下。

    他还想要毁掉了先生的名誉与地位,可是他没有成功。但是他毁掉了先生的心——富人先生这辈子都要活在噩梦中。

    男孩心满意足,离开了那个城市。他当时满脑子都是女孩说的话,说他没有上进心,说他不会挣大钱,说他土,不会享受生活。

    城市是多么美好,地上撒的都是金沙,房子里砌的都是金子,天上的云是绸缎织成的罩子,专门为了给有钱人遮阳。女孩曾经说,那是女孩向往的生活。

    于是男孩成为了一名商人,他到处做买卖,和各种各样的人做交易。男孩对自己说,他要富裕起来,女孩喜欢有钱的男人。

    于是男孩成为了一名快递员,他带着客户的包裹到处游玩,走过城市的每一个角落。男孩对自己说,他要成为有见识的人,不要再作被女孩嫌弃的乡巴佬。

    于是男孩成为了一名杀手,他什么杀人的任务都接,舔着刀口的血,脑袋系在裤腰带上。男孩对自己说,他要拥有保护所爱之人的力量,至少要活下去。女孩活在他的记忆里,只有他活着,女孩才不会再次死去。

    “故事结束。”

    黑猫擦掉回忆的泪痕,他已经很久没有动情了。他说:“我存在于世上的意义仅仅是为了一个人,一个女人。你能明白吗?我不知道战斗的意义,我并不代表正义。我玩命地杀人,我拼命地在别人的追杀下逃跑,只是为了她!”

    “我就是那个男孩,而你手中盒子里装的东西,就是女孩的左眼。她的悲伤,她的绝望,都在里面。”

    “看守这间牢房的禁卫队士兵叫它‘泪光’,我更愿意叫它‘思念的樱花泪’。”

    房间里的冰刺化为一团白色的雾气,朦胧而又单薄。白雨从监牢里慢慢走出来,他拖着自己受伤的左腿,拄着黑色雨伞,走了出来。

    “雨水落下来是因为天空无法承受它的重量,眼泪掉下来是因为心再也无法承受那样的伤痛。”

    白雨把盒子交给黑猫,说:“你说的,我都能理解。我们活着的目的甚至正好相同。”

 第一百四十二章 神笔马良

    荆棘之塔外,五食先生和罗岚打得不可开交。虽说罗岚动用了天干的特性,向雷霆借了力量,但是隐隐约约,他还是占据了下风。

    在骑士们组成的人墙外,一辆白色奥迪正在接近荆棘之塔。梦百香熟练的车技让她在伤者遍地的路上正常行驶,最后稳稳地停在了人墙后。

    “大师,请。”梦百香下了车,她屁颠屁颠地跑到车的后头,给后座上的大人物打开了车门。

    车上下来了一个人?还是两个人?梦百香不知道,她只知道那人是神狩的大人物。神狩是一个专门猎杀恶鬼的组织,这个倒是没什么稀奇的,因为黑市里有很多佣兵团专门猎杀恶鬼。但是神狩和它们有本质区别——神狩的所有成员都由恶鬼组成。

    这是个以鬼杀鬼为主题的组织,它们最终的目标是什么呢?神狩的第一代首领说了,要弑神,将八诈神从世界上永远抹去,包括它们的神位力量。

    在弑神这一方面,神狩和弑神班倒是目标一致,但是如果有人很了解这两个势力,那么他就会明白这两个势力之间相处得有多么水深火热。

    神狩要抹去八诈神的力量,弑神班要继承八诈神的力量,前者号称改革,后者号称篡位。当八诈神死后,他们或许要拼一个你死我活。

    现在是归属于神狩的神笔马良来到了荆棘之塔,它看上去就是一名长大的连体婴儿,两个成年人大小的身体并肩站着,它们各自的左手和右手连接在一起,另外的右手和左手又各自拿着一支超大号的毛笔,上面沾满了黑色的墨水。

    它们用围巾蒙着面,围巾的上方是一只巨大的眼睛,三根睫毛长而粗地在眼皮上。它们丑得一模一样,它们可以说话,但是梦百香不知道它们有没有嘴巴。它们的相貌看起来不知是哪个幼稚园小朋友的简陋水彩画。

    “五食,是他引来的天罚吗?”

    “不是他,他只是个受益者,我们需要找出罪魁祸首。”

    “那五食怎么办?总不能放着不管吧。”

    “说的也是呢。”

    它们两个脑袋相互聊天,把梦百香晾在一旁。梦百香在旁边笑呵呵的,一直不说话而只是傻笑也不是个办法,她需要增加一下自己的存在感。

    毕竟周围的人都在看着呢,禁卫队的士兵,骑士队的骑士,他们都在看着马良这个大人物。梦百香这个时候要展现出“这位大佬和我很熟,我们是一起来拯救世界的”,“马良大师是看在我梦百香的面子上才来的,它从来不轻易出手”,“好了没大家什么事了,接下来给我和马良大师加油就好了”的风范。

    态度要不卑不亢,动作要潇洒自在,如果有记者要拍照,一定要记得插裤带。梦百香整理了一下衣服,露出来自信的白牙。

    梦百香走到马良身边,说:“大师,骑士队队长罗岚正在浴血奋战,作为他的战友,我要与他并肩作战。大师,请躲在我的身后,不要为我担心,不要感到害怕。如果你想要助我们一臂之力,请务必保护好自己。”

    “嗯,明白了。那就麻烦梦小姐多多照护了。”马良说。

    啊咿呀,听得特别有面子,鼻子都要翘到天上去了。这马良大师虽说长得是疙瘩了一些但是人好啊,会看情况,会看人脸色,让人好感度倍增啊!

    梦百香还沉迷在自我世界里,她没有注意到马良大师已经消失在了原地。

    马良跳进了人墙之中,左手毛笔舞动地虎虎生风,却又灵巧活泼。它在天空中洒下的墨色,滴在了地上;右手毛笔糟蹋了美感,每一次挥笔都像是在拖地,毛笔变成了拖把,在地上大起大落。

    它画出了什么?马良画在地上的作品简直一塌糊涂,东边黑了一片,西边糊了一片,蛇形的文字在地上像爬虫蠕动,大量缺了笔画的字符足够让强迫症患者丧心病狂。

    在食血鬼头上享受号令天下那种美妙感觉的五食先生注意到了马良这边的异样,上一秒他还在假想罗岚是抢走公主的恶龙,他正要用勇气与智慧解决罗岚。但是下一秒他不得不出戏,因为他感受到了危险。

    连想象中的公主都不要了,五食先生回到了现实之中。他如果是一名演员,那么他的妆已经毁掉,扭曲的脸和上面紧皱的眉头无论多厚的粉底都掩盖不了。他愤怒地大喊:“马良,你敢!”

    “不敢不敢。”马良谦虚地说,但是手头挥舞的毛笔却越来越带劲。它用毛笔当做钢管,围着毛笔跳舞;它用毛笔当做滑雪杖,在罗岚布置下的雷电池上滑行。

    它大笔一挥,墨水留下的痕迹都亮了起来。那一片片类似烤糊鸡蛋的绘画作品,全部都变成了现实,若不是看见那殷红的血,谁能知道马良刚才再画什么东西。

    这名连体妖怪为什么要自称马良,为什么大家都叫它马良?是同名,还是说这只是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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