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喜书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穿越在古罗马帝国-第6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所以罗马每征服一个地方,便要求这个地方的人民缴税,这是罗马征服邻邦的目的之一,但是这点在其他地中海地区行得通,在日耳曼人这边,却行不通了,于是每个被罗马人占领的日耳曼城镇,村庄,暴乱便因此经常发生了。

    日耳曼各部落之间的互相征服,战争的冲突在,文化的冲突却不在,但是对罗马,却有着严重的文化冲突,所以蛮族对罗马的仇恨往往是刻骨的。

    还有,罗马是一个奴隶制国家,尽管国家如此强盛,将整个地中海都囊为怀中,地域跨越欧亚非三大陆,但是本质上还是一个奴隶制国家,罗马人对奴役制,已经习以为然,奴隶的观念深入人心,甚至罗马人自己都会奴役自己的人民,那些负债的平民,由于还不起债务的,有很多都沦为了奴隶,终日受人差遣,甚至虐待。

    然而,日耳曼是一个原始的部落形态,在他们的字典里,没有奴隶一说。

    日耳曼崇拜的原始神明里,不需要奴隶,他们的日常生活也如此简单,打猎,打架,喝酒,吹牛,连一点像样的农业都没有,如此简单的社会形态,没有农业,没有工业,根本不需要多余的劳动力,于是也便不需要奴隶。他们将奴隶视为最低贱的行为,只有最下贱,最没尊严的人才会去当别人的奴隶。

    于是,当罗马人战胜他们的军队,要奴役他们的族人时,可想而知,这些日耳曼部落的反抗有强烈……种种观念文化上的差异,导致罗马与日耳曼人的战争持续了数百年,甚至强大的帝国在历史上最终被这些茹毛饮血的部落蛮族所毁灭。

    阿庇斯知道问题的根源,但是却不会跟艾玛说,因为以艾玛现在的知识和经验,阿庇斯可以保证跟她说一万遍,她也不会理解。蛮族少女没有上过正式的学校,所有的文明知识都来自于他父亲母亲的教导,但是一个普通的蛮族家庭,你能指望她的父母有怎样的家庭教育?

    “但是我还是恨你们。”

    阿庇斯的话似乎有几分道理,艾玛的情绪稍微平静了下来。但是她依旧痛恨罗马人,只是对阿庇斯,已经没有当初的痛恨了,因为,的确――罗马军队毁了她的家园,但是阿庇斯并没有参与那场劫掠,而且在罗马士兵到来之前,保护了自己,她亲眼看到两个罗马士兵被阿庇斯严厉的支开了。并且自己在军营的这段时间里,阿庇斯的确让自己的手下好好对自己,并没有一点的不尊重与虐待。一切的一切,都让艾玛对眼前的罗马军官,很是纠结。一方面他的同伴是凶手,但是另一方面,他本人看起来的确不像坏人,没有作恶。

    “那是自然,没有哪个被征服,奴役的部族,还会感激对他们进行征服的人。”

    阿庇斯平静的回答到。

    艾玛的情绪渐渐低迷了起来,甚至,在她的眼角,还出现了几滴晶莹的泪花。

    “你可以放我回去?”

    思量了片刻,艾玛才缓缓的说到。

    然而阿庇斯的回答却十分残酷而现实――

    “你觉得可能吗?首先作为军团的百夫长,我不能放你回去,因为我上面有军团长,有凯撒。放你回去,他们会认为我释放了自己的奴隶,让你去为你的族人报告这里的情报,他们会认为我是叛徒。那样,我自己便会被抓起来处死。其次,就算我放了你,你的族人还会接受你吗?日耳曼人都知道,罗马人对待战俘,对待奴隶的做法,他们会认为你在罗马军营的这段时间内,失去了贞洁,失去了本应有的一切,那么,以你族人的做法,你觉得你回去后还有被接受,被容纳的可能吗?不杀死你,已经是他们的仁慈了。”

    阿庇斯的一番话让艾玛彻底绝望了,但是它的确是事实,战争如此残酷,人们很多时候,连选择的权力都没有。


88。军训

    对不列颠战争进行到了另一个阶段,军团开始分成数十个小型部队进入森林,彻底征服那些至今仍然潜伏在森林深处,不愿意投降的不列颠部落。

    已经投降罗马的部族首领们,带着自己的手下,驻扎在了这一个个小型的罗马军营内,他们每次去谈判,去劝说那些剩下的不列颠部族投降罗马,他们的家人和长老们便被留在了军营内,以防这些不列颠部族首领去了便不回来了,也跟着反叛部族反抗罗马。于是,平原大会战之后,凯撒的六个军团被困在了不列颠,进行着遥遥无期的丛林游击战。

    再睿智,再伟大的领袖也有失策的时候,就像此刻的凯撒,打赢了不列颠人的主力,却被拖进了平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不列颠和日耳曼一样,到处是茂密的森林,凯撒对此,毫无办法。

    ……

    夏天的时候,阿庇斯随着拉比埃努斯,来到了不列颠中部一个已经归顺了的部族旁,筑起了营地。之后,第十军团被分成三个大队,分别前往不同的地方,去征服那些被劝说后仍然不愿意投降的部族。

    拉比埃努斯走后,阿庇斯成为了这座营地的最高指挥官,当然,拉比埃努斯实际上是不放心将整座营地交给阿庇斯的,不是因为阿庇斯的指挥天赋不够,拉比埃努斯担心的是阿庇斯的年龄问题,只有二十出头的年纪,经验和魄力或许不够,于是拉比埃努斯临走时又将军队的指挥权交给另一个百夫长――丹尼斯,和阿庇斯一起执掌这里的防御指挥任务。

    “阿庇斯,我很欣赏你在战场上的勇气,但是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要训练一个奴隶?难道你指望在战场上,这个日耳曼女蛮子会帮助我们杀死敌人?”

    拉比埃努斯走后,这支一千多人的驻防大队,便是阿庇斯和丹尼斯说的算了。但是丹尼斯对阿庇斯训练艾玛这件事,却有着不同的意见,甚至有些反感。

    “是的,我还真打算让她在战场上替我们杀敌。”

    面对丹尼斯的疑问,阿庇斯开玩笑的回到。

    军营里的临时角斗场热火朝天,士兵们正蹲坐成一圈,观看着场上正在发生的“狮虎斗”,那是一个罗马正规军士兵和一个日耳曼女蛮人的角斗。阿庇斯在一个月的时间里训练了艾玛,并告诉她,想要获得自由,除非她亲自上战场,杀死足够多的敌人,那么,等自己回到罗马的时候,将还给她自由。

    “那不可能,阿庇斯,野蛮人永远是野蛮人,你训练了他们,他们到头来只会用你训练他们的方法来背叛他们的主人。日耳曼人是不可驯服的野兽,我劝你还是终止这样荒唐的念头。”

    丹尼斯和阿庇斯坐在临时竞技场里,一边看着场上这滑稽的角斗,一边窃窃私语着。丹尼斯对于阿庇斯的做法很不满意。可是他必须尊重阿庇斯的意见。

    “我的兄弟,你见过日耳曼人在战场上是如何杀敌的,他们嗜血,暴力,残忍。身体素质比我们的士兵强过许多。而我,便是要让这些野蛮人来训练我们的士兵。这是在森林里,一旦战斗爆发,我们没有那么多时间和空间去列好阵型,等着敌人来攻,只有在平时,强化士兵的个人搏斗能力,才能在危险到来的时候,抵御那些同样野蛮的不列颠人的袭击。”

    阿庇斯看着丹尼斯,他的话语充满激*情,年轻人和中年人永远有代沟就在于这里,阿庇斯想出来的办法在丹尼斯这边,大多是不可行的。比如这一次,阿庇斯不仅让艾玛上角斗场与军团步兵搏斗,还让其他日耳曼奴隶也解放双手,拿着木剑和罗马正规军的士兵搏斗,这些野蛮人的个头大多比罗马士兵高大很多,如果在一对一上面,军团步兵也能打赢日耳曼奴隶,那么在这片森林里,这个营地的驻防将不成问题。

    “好吧,好吧,但愿你的方法管用。还有一个问题,阿庇斯,我听说你对你这个女奴隶很不错?能告诉我为什么?军队里,没有人像你这样。”

    阿庇斯的训练计划在丹尼斯这边算是勉强通过了,但是很快,丹尼斯又开始关注起阿庇斯的个人私生活。

    有一刻,阿庇斯甚至有一拳打爆他的想法,老*子要怎么对待奴隶,你也管?但是不爽归不爽,面对军职和自己一样的百夫长,阿庇斯还是要心平气和的回答他。

    “奴隶和他的主人或许不应该成为对立面,丹尼斯,你不认为当你对自己的手下好时,他们也会对你更加衷心?他们也是人,不是动物。即便是狼狗,你对他们好,他们也会对着你摇尾巴。不是吗?当初斯巴达克起义的时候,很多贵族家的贴身侍奴甚至是不愿意加入斯巴达克的起义军的,因为他们的主人对他们十分厚待,甚至他们可以用自己的劳动获得,为自己赎回自由,看是选择继续留在原来的主人那里,还是选择过低等平民的生活。在这种情况下,实际上很多奴隶还是愿意留在自己主人身边的,不是吗?”

    阿庇斯不厌其烦的解释着,这个问题已经不止丹尼斯一个人问他,很多军团老兵都发出了类似的疑问。时代的观念有时的确很难被改变,这是阿庇斯穿越后最深刻的体会。

    “但是奴隶终究是奴隶。”

    尽管阿庇斯再一次在道理上让丹尼斯无话可说,但是这个罗马老兵,百夫长,还是不愿意如此轻易接受阿庇斯这个年轻人的观点。而正在这个时候,角斗场上传来了那名军团步兵的惨叫。艾玛用长矛捅到了他的腹部,结实强壮的罗马步兵倒在场上,嘴里不断咒骂着,但是又不敢去围殴场上这个日耳曼女人,因为这只是训练,阿庇斯特意安排的军队常规训练。

    “如果你们连自己的奴隶都打不过,凭什么去打败营地外的野蛮人?”这是阿庇斯训练时最常说的话,而眼下,一个个正规军团的士兵,都被一个刚刚满十八岁的蛮族少女击败了,所有人更是不敢说什么,辩论只会让你的形象更加卑微。战败者只有虚心的学习,才能享有仅有的一点尊严和荣耀。这也是阿庇斯给士兵们传达的另一个价值观……


89。老兵的挑衅

    “吼,吼,吼,打他,打他的下部!”

    盛夏的不列颠,并不会非常燥热,在阿庇斯的军营里,士兵们正兴致勃勃的观看着一场精彩的角斗赛。对阵的双方是第八大队的百夫长米德斯,和士兵塞克拉斯手下的日耳曼奴隶。

    士兵们狂热的怒吼着,要他们的百夫长打出精彩的一击,然而,日耳曼奴隶的防守却滴水不漏,相比于罗马人,日耳曼人更像一个天生的战斗民族,他们的力量,速度,敏捷,体魄都在罗马人之上。米德斯一剑刺过去,那个日耳曼奴隶则单手握剑,打断了百夫长的进攻,下一秒,日耳曼奴隶顺势用另外一只手猛击米德斯的脸部。

    百夫长被当头挨了一拳,顿时眼冒金星,倒在地上惨叫着。

    那个打倒百夫长的日耳曼奴隶则高兴的怒吼着,但是却遭来场边罗马士兵的一阵倒彩声。

    ……

    “看吧,这一切都是他做的好事。将这种粗陋低俗的运动遍布在军营中,让高贵的罗马战士去和那些日耳曼野兽角斗?这种该死的行为估计也只有他能想出来。去他*妈*的众神之子,他就跟野蛮人一样。”

    “我听说这个阿庇斯原本就是一个角斗士,一个奴隶角斗士。他从罗马城逃出来参加了军团。”

    “还是一个逃跑的奴隶?”

    场上,角斗赛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