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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回忆的人,不快乐-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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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接不接受,有意义吗?”周从从反问。

以周从从对高雨桐的了解,高雨桐性子一直大大咧咧,绝不是在乎周从从“接不接受道歉”这种无聊的事的人。

“有。”高雨桐回答。

周从从心里想着,高雨桐还是没变,还是那么无理取闹,既然如此,周从从就顺从她好了,“好吧,我接受。”

看到周从从“不走心”的反应,高雨桐叹了口气……她本就知道,周从从不会“真心”接受自己的“道歉”。

……

高雨桐耸肩,“好啊,我明白你们摩羯座的规矩,我的道歉你接受,但是你永远不会原谅我,我说的没错吧?”

“你对摩羯座很了解啊。”这一点,让周从从颇为意外。

除了摩羯座本身之外,别的星座似乎不会理解摩羯座的所作所为。

因为……就算是摩羯座自己,也不是很懂自己。

可是……高雨桐似乎很了解周从从……

这让周从从有些疑惑。

“那我就当你接受了我的道歉了,反正你到底有没有原谅我,这个对我而言无所谓。”高雨桐坦白道。

有人一定要高雨桐给周从从道歉,高雨桐也没有办法。

至于这句话周从从怎么理解,那是周从从的事,高雨桐可不管这许多。

虽然对于周从从……高雨桐真的有些愧疚……

当年的事,是高雨桐任性了……

“对了……”高雨桐忽然抬眼看向周从从,故作试探性的问道,“……你还记得,戚沉吗?”
周从从一顿,戚沉……

果不其然,高雨桐和周从从之间唯一可聊的话题,也就只有戚沉了。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反正戚沉也不认得周从从……那么,周从从又何必要承认自己“记的”戚沉呢?

周从从摇摇头,用勺子搅动着手中的咖啡,装作随意而又淡然的模样,“不记的了,怎么了?”

……





第14章 Chapter。14 十一年前

“他不是也做了明星,还混的风生水起的,你们一个圈子,就没见到过?”高雨桐又试探性的问道。

“没什么印象,也不熟……”周从从回答。

“是吗?戚沉当年,可是爱你爱到发了疯啊。”高雨桐似有若无的瞟了周从从一眼,“不过你不记的就算了,都是过去的事了。”

戚沉爱周从从,爱到发了疯?说来真是讽刺,大学时候哪里有爱,顶多算是个喜欢,说爱实在是太严重了些,周从从受不起。

“是吗?”周从从嘴角扯过一抹嘲讽的笑意,这笑可能是对戚沉的也可能是对她自己的。

“你不知道吗?戚沉……差点儿为你死了。”高雨桐抿了口咖啡,这句话说的颇为随意,就好像是你去她家吃饭,她说刚好杀了只鸡,就煮了吃了。

从周从从震惊的表情中,高雨桐知道……周从从并没有忘记戚沉。

高雨桐玩性大起,下意识的将手机移到自己正前方,装作无意的问周从从,“怎么?没有人告诉你,戚沉差点儿为你死了吗?”高雨桐顿了顿,“戚沉喜欢你这件事,你是真不知道,还是在故作深沉?他爱你爱到发疯,甚至是发狂!”

戚沉……爱……周从从……爱到……发疯……

爱到……发疯……发狂?

这些事,周从从不知道,她不明白高雨桐为什么忽然提到戚沉,还要告诉周从从这些事。

……

“你大□□学之后,戚沉发了疯一样的去你家乡找过你。”高雨桐一脸的云淡风轻,其实……相比于周从从,他更想看到戚沉听到这句话的反应。

手机反着卡在桌面上,高雨桐的手指,有规律的敲击着手机背面。

“他……去我家里找过我?”周从从有些不敢相信,她微微皱眉,神色严峻,好像是听到了天方夜谭一样。

怎么可能?

戚沉这种混蛋……怎么可能去找周从从?

疯了吗?

戚沉是北京人,而周从从只是一个江苏北部小县城的姑娘,高雨桐的意思是……戚沉去了周从从的老家找周从从是吗?可是……周从从已经很久没有回过老家了。

许多年之后,当听说一个男人在多年前曾经到自己的老家找过自己,心里多少有一丝波动,可是那又如何?伤疤已经留下了,就算是再舔舐伤口也无济于事。

……

“是啊,但是他去的时候,你已经搬家了,他没有找到你。”高雨桐耸肩,装作为戚沉惋惜的样子。

“他……他……”周从从顿了顿,这件事有点奇怪,她问高雨桐道,“那个时候,你几乎不在学校,是怎么知道这件事的?”

高雨桐一愣,周从从果然不好对付,这么精明,到是让高雨桐有点儿措手不及。

不过,高雨桐毕竟是高雨桐,这点公关能力还是有的。

“你走之后,戚沉像是疯了一样满世界的找你,甚至跟教务处的老师打了一架,只为拿到你的学生档案,在那里,他找到了你的家庭住址,这件事全校都知道。”高雨桐淡淡道。

“不可能!”周从从面色有些紧张的说着,以周从从对戚沉的了解,戚沉绝不是这种人。

“你可以不信,不过……我倒是很好奇,你究竟是因为什么退的学?”高雨桐微抬眉眼,定睛看向周从从,十一年了,周从从和戚沉有十一年了,这十一年来,戚沉从没有放弃过周从从,很多时候,高雨桐都认为戚沉已经到了一种病态的执着。

高雨桐不明白,面前这个女人到底有什么魔力,可以让戚沉这种冷艳而又高贵的男人爱着。

他们的故事,似乎还要从周从从和戚沉认识的那一天说起。

这么说来,周从从还是因为高雨桐,才注意到的戚沉……

……

十一年前,周从从大一。

那个时候,周从从因为过度肥胖很是自卑,不敢跟任何人说话,也没有朋友。

唯一能说得上话的,就是同专业隔壁宿舍的高雨桐了。

高雨桐是地地道道的北京姑娘,家里是开公司的,只是那个时候,周从从并不知道高雨桐家里是开影视公司的。

周从从和高雨桐可以说是一见如故的关系,二人很投的来。

大一的时候,学校活动很多,院里有合唱比赛,周从从和高雨桐都参加了,关系也逐渐熟络起来。

高雨桐是系花,人美歌甜,唯一的缺点就是——公主病,总觉的全世界都要围着自己转,也许少了她,地球就脱离太阳系了。

她有个小男朋友,高中就辍学了,跟高雨桐在一起七八年了,属于打不还口,骂不还手的类型,而高雨桐早已经腻烦了男友“小白脸”一样“软柿子”的性格,所以上了大学后,自然是到处找“新目标”。

算是“脚踏两条船”吧,高雨桐不断的换“目标”,可是跟她那个小男朋友却是一直没有断过。
周从从挺不理解高雨桐这种“不负责”的行为。

……

有次,院里合唱团组织聚餐,合唱团团长是周从从的老乡,两个人算得上关系不错,便是委托周从从代为联系合唱团成员。

那个年代很流行日租房,也就是在外面组个一日公寓,大家一起做饭洗碗,吃完饭还可以玩玩“杀人游戏”。

大学时候,同学们都很淳朴,女生都梳着马尾辫,而男生……多是穿着露出鞋子三分之一的白色棉袜。

聚餐人员在校门口集合,周从从本是百无聊赖的看着所有人,高雨桐忽然凑了过来,“喂。”
周从从抬头,“恩?”

高雨桐眼神示意身后,“那个小哥哥是谁啊?”

“恩?”周从从向高雨桐身后看去。

一个男孩子,穿了一件洁白的衬衫,在一众“淳朴”风格的孩子们中,显得独树一帜。

他个子很高,目测得有一米八五左右,身后背着一把吉他,将白色的衬衫撸到小臂处,露出紧实的肌肉。他的肤色虽然白皙,却是不像奶油小生,反倒是给人一种很干净,很阳光的感觉。

男孩五官分明,眉眼清秀,那双灵动的眸子似乎会说话,只是面部表情那叫一个冰冷,让人高不可攀。

……

周从从摇摇头,她从未见过这个男孩。

这个男孩看上去高贵而又冷艳,可是眸子却很温暖,干净的让人不敢染指,是那种让你不敢靠近的人。

高贵和冷艳,似乎形容女孩子更为贴切一些,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周从从在看到他的那一瞬间,就想到了这两个字。

男孩有一种不食人间烟火的感觉。

似乎是发现自己被他人凝视,男孩向这里看过来。

周从从匆忙别开眼睛,装作没有看到男孩的样子,但是那一瞬间的目光交流,让周从从有一丝紧张。

当男孩重新转过身去,周从从才敢继续打量他,男孩不知道跟团长在畅聊些什么,团长一直在哈哈大笑,而男孩只是照旧的本着脸,原本周从从以为男孩心情不好,但是后来观察久了才发现,男孩只有这一个表情。

看男孩跟合唱团团长这么熟,应该是个大二的学长吧。

一般来说,大一新生,眼神都很懵懂,对全世界都充满了惊奇的感觉,而“老油条”们,却是一脸的看惯世事沧桑,这个男孩的眼神就像是山间的幽泉,让人猜不透也摸不透。

“不知道,可能是学长?”周从从猜测道。

“可能吧,还背了把吉他,他一会儿是要弹吉他?”高雨桐又问。

周从从耸肩,这个……就得问那个男孩儿了,她可不知道。

对于周从从而言,这种皮相好的人,多半不好相处,周从从不喜欢是非,所以这种人顶多就是多看两眼,也就没什么交集了。

可是高雨桐不一样,她似乎对这个“高贵而又冷艳”的男孩充满了浓厚的兴趣。

……





第15章 Chapter。15 你也听李志的民谣
到了日租房,团长分了两队人马,一队人马去买菜,一队人留在日租房等着做饭。

周从从不会做饭,本来被分到买菜行列,但是高雨桐是小公主自然也是不会做饭的,嚷着要去买菜,所以周从从只能跟高雨桐换了。

虽然不会做饭,可是周从从会洗菜洗碗就好了,周从从是个勤劳的人,她总要做些什么才安心。

偌大的公寓,转眼间就只剩下寥寥数人。

看了眼挂在墙壁上的钟,时间还早,周从从觉得无聊,索性坐在沙发上拿了一本书看起来。

还记得,当时周从从看的是《霍乱时期的爱情》。

《霍乱时期的爱情》的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是一个伟大的作家,这本书是他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后创作的第一本小说。

讲述了一段跨越半个多世纪的爱情史诗,穷尽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忠贞的、隐秘的、粗暴的、羞怯的、柏拉图式的、放荡的、转瞬即逝的、生死相依的……再现了时光的无情流逝,被誉为“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爱情小说”,是20世纪最重要的经典文学巨著之一。

周从从喜欢加西亚马尔克斯的语言风格,他在书中描述的爱情观有周从从向往的,也有周从从鄙夷的。周从从没有谈过恋爱,有些东西她不是很透彻,所以书中描述的一些爱情,她只能一知半解。

……

忽然,身边陷下去一块,明显是有人坐了过来,周从从没在意,继续看着自己的书。

良久,似乎是觉的周从从看的入迷,没有注意到自己,身边的人背靠着沙发看了周从从许久,终于忍不住说话了。

他的嗓音很好听,很有磁性,沙哑中带着一丝性感的味道,让人听了有一些酥麻的感觉,“你在看什么?”

周从从听到声音,蓦然回头看向那个男孩儿。

是他?

是在校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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