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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高震主-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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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璇。”

高月将任雨璇拥入怀中,轻声的呼唤一声。

“嗯。”

任雨璇双臂抱紧高月,仿佛要这样子才能够将自己的情感宣泄出来般。两人就这样相拥着,不知觉间过去了小半个时辰。

“砰。”

王少陵两人算了算时间,这才同罗锦临前来寻高月。

“进来。”

相拥中的两人,急忙分开。各自将衣裳微微整理一番,高月趁机在任雨璇的如雪的脸颊上亲了一个,这才开口说道。任雨璇被高月突然袭击,却不好多说什么,只是嗔怒的看了他一眼。

“高兄,任姑娘。”

王少陵、罗锦临推门而入,暧昧的朝着高月笑了笑,然后开口说道。

“你们准备好了吗?”

高月可谓是春风得意,一脸喜色的问道。

“若是没有准备好,如何敢打扰高兄您的宝贵时间呢?”

罗锦临打趣道。

“走吧!”

高月心中纵然有千般万般不舍,但也只是够忍痛离开。若说开始高月想要摆脱谢云蕴的束缚,想要摆脱作为弱者的不幸,那么他现在有了一个更明确的目标,那就是获得足够的力量,将任雨璇明媒正娶,给任雨璇幸福的生活。

从任雨璇的手中接过行囊,高月同任雨璇深深的对望片刻,手持长枪背着行囊踏上了博取功名的道路。

“带我回紫韵楼,我要送你一程。”

送高月除了客栈,两人挥手别离,正当高月准备驱马离开时,任雨璇拉起自己的裙摆,朝着高月跑了过去,含着泪花道。

“好。”

高月接过任雨璇递过来的玉手,将她拉上马,然后三只马儿朝着紫韵楼奔去,此举立刻在秦淮城中引起了轰动,任雨璇虽然同高月的小道消息没有少在秦淮城中流传。但更多的时候,双方的关系是一种暧昧,未曾这般光明正大,免不了在秦淮城引起轰动。

“你在这里等我。”

来到紫韵楼楼前,任雨璇自行下马,对着高月说了一句,然后拉着长裙,朝着里边跑去。

“高兄,得妻如此夫复何求。”

王少陵不禁叹声道,任雨璇此举不知道要盯着多大的压力,可以说她这样的举止,等同于正式宣告她同高月特殊的关系,将自己的后路彻底的断了。

“雨璇之情,高月永世不敢忘。”

高月也被任雨璇感动了,他的眼眶之中有泪水在盘旋。

“走吧。”

紫韵楼旁,通往紫韵楼后院的小巷子中,一辆马车驶了出来,马车的帘子挑开,露出任雨璇那绝色容颜。

“驾。”

王少陵、罗锦临两人识趣的跑在了前边,高月骑着马缓缓的随同在马车旁,马车侧面的窗帘被挑开,马车内的绝色女子,一脸不舍的望着高月。

出了秦淮城,任雨璇的马车依然没有停下来,一直相随到了五里亭,这才依依不舍的停了下来。

停下马车后,任雨璇抱着她的长琴下车,来到五里亭内,将长琴摆在石桌上。转身紧握着高月的手,目光之中充满了不舍。

“我走了。”

高月将两只如玉的双手紧紧抱住,不舍的说道。

“保重。”

任雨璇将双手从高月的手中抽了出来,走到长琴旁,轻轻的挑动琴弦。

“驾。”

高月跃身上马,他深深的看了任雨璇一眼,要将这个身影永远的镌刻于心房内,双腿猛的夹了一下身下马儿的马腹,他怕自己舍不得离开了。

……

看春花开又落

秋风吹着那夏月走

冬雪纷纷又是一年

她等到人比黄花瘦

她在夜里把灯点

江阔云低望几遍

云里几声断雁西风吹散多少思念

想他灯下把墨研

一字千金是状元

等他衣锦还乡等过一年又是一年

……

在高月策马绝尘而去的时候,身后琴声传来,《如花》是高月唱给任雨璇听的一首曲子。说的是青梅竹马的一对恋人,书生考取功名之后喜新厌旧,女子苦苦痴等。

“驾。”

高月知道任雨璇并不是告诫他不能喜新厌旧忘恩负义,而是想要告诉他,无论是十年还是百年,她会等,等到他回来娶她的那一天。风中,有七尺男儿的泪滴落,晶莹的泪珠,划出一道美丽的弧线,在尘土之中破碎,渗透,风干。

五里亭中,有琴声、呜咽声,演奏着一曲别离的悲伤。

“驾。”

秦淮城通往建功城的官道上,高月三人驱马疾驰,三个人带着建功立业之心,朝着他们的第一站而去。谁也不知道,就在数年后,三人将成为影响整个南商的存在。

五里亭内,任雨璇奏完一曲又是一曲,仿佛不知疲倦的木偶,歌声越来越凄凉。

“小姐,公子走远了,我们回去吧!”

丫鬟秀儿早已经哭红了眼,本来她就同高月就十分亲密,特别是高月陪同她在秦淮河的上游抓鱼捕蟹的那一次,让她感受到了哥哥般的关怀。

“回去吧。”

随着最后一个音符落下,任雨璇站起身来,朝着建功城方向望去,站立许久才开口说道。

“嗯。”

秀儿为任雨璇抱着长琴,两人朝着停靠在一旁的马车而去。在进入车厢的那一刻,任雨璇还不忘朝着建功城方向望上一眼。

马车朝着秦淮城而回,马车一进入秦淮城,立刻就遭到了好事者的围观。显然短短半天的时间,关于任雨璇同高月共骑一马之事,已经在整个秦淮城流传。

“小姐。”

秀儿颇有些担忧,任雨璇之所以有今日在紫韵楼甚至秦淮城这般超然的地位,一定程度上就是被那些仰慕者所捧出来的,但是如今名花有主了,那些仰慕者没有前来寻麻烦就好了,如何还会继续捧她。

“无妨。”

任雨璇从一开始就考虑到了这个问题,她并不在乎。她的积蓄足够她赎身,除了那些仰慕者外,她还有一些音律上面的朋友,足够保证她的安全。她也有些厌倦了这种风花雪月的生活,她憧憬那种简单而又甜蜜的相夫教子的生活。

任雨璇的事,在秦淮城中掀起了巨浪,任雨璇仰慕者中的激进分子,已经跑到了紫韵楼,虽然没有闹事,但是那氛围同闹事没有太大区别。

“雨璇,外面都闹翻天了,你让我怎么说你好,你同高公子相处,我也管不着你,你这般不是给自己找不自在吗?”

老鸨都快被那些客人给逼疯了,也不唤姑娘,也不需要酒水,就那么静静的坐在外边,听到任雨璇回来,更是闹腾一片。

“鸨母,雨璇累了,你让他们都散了吧!”

任雨璇的心情经过一路的调整好了许多,但依然不打算理会外边这些客人。从刚才她同高月同乘一马之时,任雨璇就已经不是以前的任雨璇了,她可以会友,但不会再卖艺了。

“这。”

老鸨为难了,这两头她都不敢得罪,让她如何是好。

“既然鸨母为难,那就让雨璇自己去说吧!”

任雨璇淡淡的说了一句,也没有多理会老鸨,径直走出大堂,随着任雨璇的出来,大堂的气氛更显诡异。

“从今日开始,雨璇只会琴友,不再接客。”

任雨璇淡淡的说了一句,转身离开,大堂之内顿时乱成一团。

正文 第三十六章 二十万新兵

任雨璇的一句话,等于宣布她从良洗白,顿时如同一颗巨石投入平静的湖面,这些客人中很大一部分就不干了。

“哼,当自己是什么?想从良久从良吗?把爷当猴耍。”

“婊子罢了,难道真当自己是什么公主了不成?”

“哼,我倒要看看你能够装几天。”

……

各种污言秽语铺天盖地的朝着任雨璇倾泻而下,任雨璇感觉有千百万只苍蝇在自己的耳边盘旋。任雨璇突然觉得这些人有些可笑,昔日为了讨好自己的时候,一副翩然超卓的模样。如今却如同街头无赖,那些不堪入耳的话,都能够说出来。

任雨璇静静的走到自己的花船,琴声缓缓响起,渐渐的她沉浸到音律之中,所有的一切情绪都被抛飞于九霄之外。秀儿乖巧的站在一旁,看着任雨璇抚琴。

不知觉一个时辰过去了,那些人骂也骂累了,逐渐的开始有人离开,剩下的人见任雨璇丝毫没有理会他们的意思,也觉得无趣,各自离开。

而这一切不过刚刚开始,任雨璇掀起的风波不会如此轻易的结束。对于这一切任雨璇都已经有了准备,她此刻的心神全部沉浸于乐曲之中。

建功城

秦淮城的低矮城墙同建功城的城墙比较起来,就仿佛小山包同五岳大山的区别。建功城的城墙高近十丈,由无数巨大的岩石砌成。

建功城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气势如虹,仿佛一只纵横八荒的凶兽俯卧在地一般。高月深深的被这座城池所震撼,他无法想象,这样的一座城池,需要用多少的劳动力,多少的时间才能够砌成。

相对于高月,王少陵两人要好许多,两人并不是第一次来建功城。等高月震撼过后,三人正式进入建功城。

建功城的规划同一般的城池并不相同,建功城城墙附近,堆砌着大量的石料,这些石料并不是用来修建东西的,而是在攻城战中充当防御武器使用的。

建功城有近一半的地方被列为禁地,普通人是不允许在其中走动的,这里是建功城军队的驻扎之地。

另外一半大多数为酒肆商店等,并没有太多的居民。建功城更多的时候,充当一种堡垒的存在,特别是在战争期间,这里的管理十分的严格,并且是两国交战的第一线,大多数人都不愿意居住在这里。

城中常有甲兵巡逻,一行人一路上被不少的甲兵盘问过,不过三人也不在意,他们的身份根本就不惧这种盘查。

“高兄弟。”

三人策马徐徐而行时,一个酒肆之中,突然传来一声爽朗的声音。

“罗大哥。”

听到呼声,高月三人本能的转过头,见是罗蒲柳,立刻惊唤出声,他怎么也没有想到会在建功城碰到罗蒲柳,罗蒲柳给他的印象还是十分好的。性格十分的豪爽,但是又不单纯的鲁莽,有着同他外表不符合的细腻心思。

罗蒲柳这种人,日后的成就是可以预见的,况且罗蒲柳在前往秦淮城的路上,就对高月递出了橄榄枝,每个人都需要别人的认同,高月是人不是神,自然的在感情上就更加亲近几分。

“高兄弟,看来我们真是有缘呐,走到哪里都能够碰到。”

罗蒲柳从酒肆里迎了出来,他身后跟着的几位兄弟,都是上次前往秦淮城路上带着的兄弟,他们自然也认得高月,纷纷同高月点头示意。

“的确有缘。”

高月将手中的缰绳递给小二,同罗蒲柳勾肩搭背朝着酒肆内行去,王少陵、罗锦临两人随同在其身后。

“两位兄弟,这位是罗蒲柳罗大哥,乃是军伍出身,日后我等若是从军,还需罗大哥多多提携。”

“罗兄,这位是王少陵,这位是罗锦临,两人都是秦淮城人士。”

落座之后,高月立刻介绍起了双方。

“原来是王兄弟、罗兄弟,相见就是缘分,今日我等不醉不归。”

罗蒲柳显然是那种朋友满天下的人,爽朗的说道。

“见过罗大哥,日后还望罗大哥多多提携。”

两人自然不傻,日后若是从军,新兵多少会被老兵欺压,若是上头有人,下次爬升的也会更快一些。

王少陵的父亲虽是县令,但是却是文官,军伍之人并不见得买他的账。

“提携不敢当,日后大家互相走动,互相帮衬是自然的。”

罗蒲柳是那种十分会做人的人,虽然他的外表看上去有些狰狞。

一行人的年岁差距并不算太大,况且男人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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