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喜书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宋时明月-第9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廖小小与宋小娘子则低眉顺眼,看赵兴捋胳膊挽袖,摆出一副寸步不让地态度与对方进行商业谈判,又看到周邦彦一副失落地模样,廖小小嘴一抿,提起酒壶替众人斟酒,宋小娘子则望着赵兴,一边偷笑,一边伸手帮廖小小照应。
“我们一赐乐业十七姓,总共一千余户,会算账的有一百个人成年、未婚配、还没有职业地一百多人”,李维思回答。
“还有这种帆布,你们提供技术,我提供人手与场地,利润三七开,你三我七,销售方面各显神通吧”,赵兴继续要求。
“三七开,这个比例可以大官人还能提供什么?”
“一百多人的就业,难道还不够吗……好吧,我再加一点砝码我在杭州有一片荒地,你们十七姓可以部分迁居到我的地盘……还不够,那么我再加一本《圣经》如何?从锡安山带回来的新圣经。
我有一条商路,可以通往耶路撒冷。或者我再替你们找一位拉比(犹太教主教或大祭司),我到耶路撒冷给你们找一位……这总够了吧?”
赵兴提到“拉比”这个词时,李维思的眼睛猛的一下子瞪的仿佛牛眼这说明刚才这厮压根是在装相,他明白赵兴说的什么,他明白“以色列”与“犹太”这两个词意味着什么。也明白“锡安”意味着什么!
“好,这个条件足够沉重了!我们什么也可以不要,只要拉比。不过,我要申明:我们一赐乐业人可以做奴隶我们迁居到你的土地上,你可以剥夺我们的自由、我们的尊严、我们的生命,但不能剥夺我们的信仰。
我们背井离乡,七海流浪,我们什么都没有了,我们只剩下信仰。俗世可以让我们屈服,但我们的灵魂属于上帝!这是恒久的约定!”
“我尊重你们的信仰,迁居到我的土地上后,我允许你们建设教堂,信仰自己的神灵大宋是个信仰自由的国度,你们可以保留自己的信仰。如果你们给我服役满十五年,我可以把你们居住的土地送给你们,地契上写上你们的名字,但你们仍可在我的庇护下,在大宋的土地上信仰耶和华!”
“耶和华”这个名字终于使这群犹太人的泪流满面,他们相互拥抱在一起,用赵兴听不懂的语言嚎啕着,话中反复提到“拉比”这个词,赵兴猜测,他们是在欢呼:“我们会有新拉比了!”
赵兴不知道,他们还在说:“我们有应许之地了!我们有新领主了,他不会把我们当奴隶,他知道我们的大卫王,尊重我们的信仰……”
在廖小小的劝慰下,周邦彦那里几杯烈酒下去,除赵兴外,其余在场的人都已经薰薰然,他们浑没注意这场谈话。他们不知道,自己当时见证了一段历史。
若干年后,当赵兴最困苦的时候,几乎所有的人都背离了这个“叛贼”,唯独“一赐乐业”人,他们哪怕吃糠咽菜,哪怕被围困于绝地,哪怕十死无生、明日无望,仍在默默地为赵兴打理后勤,管理产业。他们宁肯饿死,也不触动属于赵兴一根草即使后者根本没给他们发薪水。
世人惊叹于“一赐乐业”人的理财能力,也都在纳闷:为什么出任何代价,都引诱不动一位“一赐乐业”人离开那名“叛贼”原本,当时在场的四名太学生能回答这个问题,但他们压根没注意这场谈话。
或者说:他们当时虽在现场,却不理解赵兴他们在说什么,理解不了这场谈话的意义!
周邦彦的记忆只到了这里,“一赐乐业”人拥抱在一起哭喊时,他已经醉了。等他醒来,发现自己已回到城里不,是回到相国寺码头,一艘独特的海鳅舟摇晃着,正在驶离岸边。没等周邦彦询问,一个老者钻进船来,向他咧嘴一笑:“周太学,小老儿焦触。兴哥儿安排你坐这条船,我们直驶庐州,太学可以到庐州码头再下船。”
没有船能直驶庐州,因为到庐州走水路,要到瓜洲拐向长江,在无为军辖内逆濡须水进入巢湖,穿过巢湖再逆流进入淝水……焦触所说的“直驶”,意味着这船需要拐来拐去,绕很大一个***。
周邦彦感念赵兴的仗义,禁不住整整衣冠,向东稽首。
这时,赵兴正进入苏轼府邸……





第一部 华丽的前奏曲 第1068章 寒食节里燃起的新火
 更新时间:20081212 19:49:23 本章字数:7951


今天是清明节,宋代清明被称为“寒食节”,这一天,不能举火做饭,只能吃冷餐。需要等到傍晚的时候,再点起“新火”,由宗族中年长者将“新火”分入各家各户,这叫“分新火”。
一般来说,这一天是不进行拜客的。因为不能举火,主人没法招待拜客的人。
“寒食节”的风俗于宋代发展到鼎盛,但过了宋代,这一节日正式消亡,消亡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宋代是个商业社会,汴梁城百姓连喝的水都向挑夫购买。“寒食节”自家不能点火做饭简单,上街去吃。
而宋以后,中国回归农业社会,或者说回到原始的、自给自足的小农社会。经济力量、商业模式,都决定了宋以后的朝代,消费不起“寒食节”这样的节日。
赵兴进房的时候,院里正在赌博,除了苏轼一家人外,屋里还有苏轼的弟弟苏辙,苏辙的长子苏迟、次子苏适、三子苏远,以及两家的各房女眷。
赵兴这时能登堂入室,实际上是拿苏轼当自己家人。苏轼也而用家人的态度接待赵兴,并将其介绍给苏辙一家人这是赵兴第一次见到苏辙,这位小苏学士现在是户部侍郎,也就是类似于“财政部主任”的大官。
赵兴以前打听过苏辙,似乎这位苏轼兄长在文学上不如苏轼,但在会计学上却是赫赫有名,去年他与户部尚书李常等人主编了《元佑会计录》三十卷,应该算是中国会计的“祖师爷”。
相比于苏轼那咄咄逼人的处事态度,苏辙显得很谦和,他微笑着的与赵兴打过招呼,开口便郑重谢过赵兴送来的靴子。
原来。苏辙与兄长使用的是同一家靴店,赵兴只说让唐老板给苏学士一家男女都做套靴子。很不幸。苏轼一家,父亲是“老苏学士”,苏轼自己是“苏学士”,兄弟是“小苏学士”。有人付钱,靴店唐老板又正好有求于赵兴,便自以为是地将苏辙一家子的靴子也包圆了。
事后。赵兴压根没看账目,这种小钱他交给马梦得审核,马梦得以为这是赵兴的本意,大笔一挥,把款全付了。所以才有了今日地致谢。
苏轼一家子对赵兴的礼物没太介意。因为他们经常收到赵兴送来地小东西。比如:苏遁回家不久,还吃不惯苏轼家中的口味,程阿珠每天都送来一些小菜、卤味、水果,连她逛街购物都忘不了给苏遁买点小东西,所以苏轼接到赵兴府上送来的靴子,没大惊小怪就收下了。但苏辙那里不同。
苏辙与赵兴没有见过面,虽然他曾听苏轼谈起过此人,但还不觉得双方熟络到可以接受对方靴子的地步。他不好直接向赵兴询问。转而向王夫人打听。此后,他虽在王夫人的劝解下,收下了靴子,但心中一直惦记着当面向赵兴致谢。
“离人呀。靴子很好,恰逢雪后收到你的靴子,我全家上下都很谢你,到叫你费心了,来。孩子们。谢过离人叔叔”,苏辙招呼自己孩子上前当面致谢。
苏轼哈哈笑着。翘起脚上地皮靴,得意地炫耀说:“那日我在贡院,突然阁长童贯送来一双靴子,他倒没来得及说这是谁让他送的,便急急走了。但我一看靴子的新奇制法,就知道:定是出自离人之手瞧,麻逸龙血树做靴底,唯有离人有这样的大手笔。”
苏轼没说的是:当时化雪了,地上泥泞,他地鞋子湿透,脚底冰凉。正在烦恼时,出宫办事的童贯丢下一双新靴子,令他从心里感到温暖。
这种硬木底的鞋子,连靴底都细心地雕上了波纹状的防滑齿,坚硬的靴底踏在地上响声清脆,令他饱受同僚羡慕,感觉这份照顾,很有面子。
苏辙对此也深有体会,他点点头,憨厚的承认:“不错,这种硬木底的靴子,踏进泥里靴底不滑。那几日化雪,穿这种靴子去上班,走起路来声音清脆。且这靴子两侧有靴带孔,一条皮绳穿孔一系,走起来脚上带风。不错呀!
哈哈,户部的人也很羡慕,后来他们齐去唐家靴店定做这种靴子,听说那家靴店地订货,交货日期都排到九月了……嗯,最近春花灿烂,他们恐怕要错过了,”
“上班”这个词诞生于宋代,它完整的叫法叫“上朝班”。宰相去工作叫“上朝”,其他内阁官员没上朝资格,就叫“上班”。尤其是诸班直、三司使的官吏,他们的工作通称“上班”。
三人还在继续靴子这话题,王夫人牵着苏遁地手走来,身后跟着朝云,还有程阿珠与陈伊伊。王夫人随手递给赵兴一个木匣,笑着解释:“离人叔叔,这是分给你的新火,你回家用吧。”
木头装火?还没有烟?好新奇!
赵兴好奇的看了看木匣,这木匣倒是做工精致,油漆漆的能照出人影……但无论多精致的木盒,都不应该用来装火呀?!他拿在手里,轻轻晃了晃木盒,木盒内发出一阵哗哗地微响。
“这是法烛,离人没见过吗?汴梁城里都用这东西引燃新火,今日寒食,我就不让你打着火把回家了”,苏轼笑着解释。
苏遁这时冲上来抱住了赵兴地腿,嘴里直嚷嚷:“阿大,钱,我要掷铜钱,你陪我玩。”
朝云赶紧冲上前,一把捞起苏遁抱在怀中,嘴里急急解释:“离人叔叔,别理这孩子,今日分给他十枚铜钱,他一通乱掷,全输了。小孩子家,别让他养成轻贱钱财的习惯。”
赵兴随手在身上一掏,掏出一把零碎钱币,有金、有银、有铜。他顺手塞进苏遁手里,笑着说:“没关系。输给谁,都是输给自家人左口袋捣到右口袋地事情,何必计较。再说,小孩子有金钱概念,慢慢再教他如何理财,那才是正理。去吧。去玩,爸爸跟阿大有正事。”
朝云抱住苏遁责备几句,苏遁新得了一把钱,已经达到了他来的目的,嚷嚷着还要重新赌过。
苏辙在一旁憨厚的摇摇头。重复朝云刚才的理由:“虽说是小赌怡情,但孩子太小,可不能让他沾染挥霍习惯。”
苏轼也在摇头,本想也轻轻谴责几句。赵兴已推开了木匣的盖子,翻看里面地东西。
在古代中国,当面翻看礼物是极没礼貌的行为。然而,苏轼担心赵兴不知道法烛地用法,在使用时发生意外。所以他没有责备,反而耐心等待赵兴提问。
怪不得要用这么大的盒子装,盒里躺着数根形似棒针的木棍,棍头裹着些黄色物事。那似乎是个药粉包。赵兴隐隐间猜到了什么,他好奇的拿起一根木棍,把那药粉包凑到鼻尖顿时,一股硫磺气息扑鼻而入。
火柴,这竟然是一根火柴。古代的火柴!
赵兴拿着木棍不。那着这根古代火柴(火棍),惊愕的望向苏轼。苏轼一指这根火柴(火棍)解释:“这叫法烛。也称发烛,离人会用么?”
“这……这玩意什么时候发明地啊不,我是说它何时出现的?”
苏辙答:“此物出现于五代时。陶谷在《清异录》中曾记述:夜有急,苦于作灯之缓。有智者批杉条染硫黄,置之待用,一与火遇,得焰穗然。既神之,呼引光奴。今遂有货者,易名火寸。
另外,周建德六年(即公元577年),齐朝亡,后妃沦落民间,无以为生,便制发烛售卖,以此谋生。由此,法烛的做法流入民间。司马(光)相公曾考证之后,并在《资治通鉴》中记录了这事……这物事该在五代就有了,不过制作颇费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