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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之天朝降临-第7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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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少数,更多的人是瞄向了自己的长官,作为以抢劫为目的的他们来说很清楚的明白,投降不杀,和理送回家的区别。
华夏交战自古都不杀普通将卒,白起那一次是个例外那是不得不杀,可就算如此白起也被骂了千年之久,至于屠城这种事只要有点脑子的人都不会干,外族除外。
可是降卒虽然不会杀,但也绝对没有好日子过,如果不出什么意外的话,那他们终身就得或者奴隶般的生活,这任谁也不想。
“啊~~!”一名巩昌军百户长声惨叫着,被身后的牌子头砍死,那名牌子头双目血红,嘴唇干裂,神情却亢奋到了极点,举刀一下一下的砍在死者的颈上,斩下自己上官的头颅系在腰间,然后向汉军阵营狂奔。
“我杀了名百户,我要立功赎罪!”牌子头狂喊着,脚下一刻不停,忽然,他的声音嘎然而止,因为一柄弯刀从侧面削断了他的喉管。
“牌子头,我杀了个牌子头!”一名士兵提着人头,疯狂的大喊大叫,但同时,另外几名平时亲如手足的伙伴,眼睛里却露出了贪婪的凶光。
他熟悉这种凶光,在成都、泸州等地大开杀戒,屠杀汉家儿女抢劫金银财宝的时候,他自己的眼睛里,常常也是如此这般,所以他完全懂得这种目光的含义。
士兵颤抖着,左手紧紧抱着人头,右手还在滴血的弯刀指向伙伴们,嘶声道:“你们、你们不要抢,这是我杀的,是我杀的!”
伙伴们没有回答,他们捏紧了手上的武器,慢慢的逼了上去……
海滩上瞬间变得更加混乱,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南人,不同种族不同种族的元军,挥舞着大汗弯刀、狼牙棒、长枪和短刃,混战在一处。一旦某个带着血的人头从人群中飞将出来,五、六个衣衫褴褛,满脸是血的士兵就跟着冲了过去,为了昔日长官的人头,开始了另一轮自相残杀。
“刘大人,好计谋!”
王立走过来哈哈的对着刘宇笑道,不过眼神之中闪过了一丝惊惧,他万万没想到表面文质彬彬的刘宇竟然用起这样的计策丝毫不手软。
“大家住手!别上当!他们不会放大伙生路,大伙儿齐心协力,和他们拼了!”一名蒙古人千户高声喊道。
作为蒙古人他天生对汉人有不信任,所以率先叫出了这个阴谋,可是他话音来没有落下顿时就感觉脖子一凉,然后就没有了然后,他的脖子已经搬家了。
身后,怯薛武士宽阔而显得憨厚的脸,变得那么的扭曲狰狞,“长生天在上,大人,小的在漠北冰冷的草原上,还有老母亲等着奉养。”
没有死在汉军手中,却被自己帐下最纯粹的蒙古怯薛武士杀害,千户因为痛苦而挣扎着,满脸虬须剧烈的抖动,一直到死,他的眼睛都没有闭上。
怯薛武士斩下了自己千户的头颅,包力格的虬须沾满了血水,一滴一滴的往下滴落,在泥水中溅起一小团一小团的血色涟漪。
“好、好!”汪良臣微笑着走了过去,甚至扔掉右手的刀,拍了拍怯薛武士的肩膀:“将军弃暗投明,我巩昌汪家有朝一日……”
那武士警惕的看着附近几名汪大帅的侍卫,不防突然腰间一阵无可抑制的剧痛,汪良臣空着的左手中突然多了一柄小巧精致的匕首,而匕首的刀身,已经全部没入武士体内,刺破了他的肾脏。
怯薛武士还待抵抗,汪良臣冷笑着拧动匕首,如海潮般涌来的巨大痛苦,一瞬间就击倒了这个粗壮的怯薛武士,他像一条被扔进烤炉的鱼儿,身子奇怪的痉挛着,一跳、再跳,抽搐着倒下。
“哈哈哈哈”,汪良臣狂笑着捡起战刀,同时把那名千户的人头挂到自己腰间,他想的很清楚,随自己入川的巩昌军自然覆灭,但巩昌还在汪家手中,留守的部队还在,汪家当年能投靠大元,今日也能投靠回去。
这不是不可能的事情要知道一般古代君王对拥有兵权的将领,投靠而且是在战时,基本都会大事化小,小事化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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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四十三章 解决下

此时的他已经想好退路了,如果大元打来了,嘿嘿,连福州王积翁这种货色,忽必烈汗都能海纳百川有容纳大,自己迫于形势屈身事敌,自然是学当年关圣关云长,“身在伪汉心在元”嘛!
想来以忽必烈的为人也不会把他咋样,要知道他老家还有十万军队,这就是他的保障,有了这十万之中他才这么肯定忽必烈不敢动他。
可他却忘了一件事,此时非彼时,先不说刘宇怎么可能会接受一名汉奸,更重要的忽必烈彼时可以说基本统一了大江南北。
早非当初了那种形式,他这样做基本就是在逼着忽必烈杀他,哪怕蒙元鞑子也是十分讨厌反复无常的小人。
汪良臣的算盘打得噼啪响,他紧紧的抱着那名千户头颅,大声下令停止抵抗,全军弃暗投明投降大汉。
然而亲兵们没有像以前那样,大喊着把命令传到全军,他们的眼睛闪着红红的光,所有的视线集中在两个目标:汪良臣还有他腰间腰间挂着的头颅。
巩昌军早已停止了抵抗,刘宇也下令也早已停止了进攻——因为此时一切进攻都失去了意义,敌人自相残杀的效率,甚至超过了的碎发枪和大炮。嘉陵江边只有野兽和野兽在疯狂的噬咬,兽军肮脏的污血,被江水冲刷而去,在江中慢慢消散。
侍卫们像三天三夜没有吃食的饿狼,事实上那也的确已经饿了三天,忽然闻到了血腥气,一起向昔日的长官,巩昌军便宜都元帅汪良臣围了过来。
呀~呀~呀!汪良臣狂嚎起来,五十年尸山血海的生涯,他可不是善茬。手中战刀斜劈,把面前一名侍卫的脑袋削落。
“大帅小心!”拧胯转身急回头,汪良臣只见一左一右两名亲兵同时冲上,左边那个弯刀斩向自己脖子,而另外一位似乎是忠于自己的,他手中战刀向着那叛徒招架。
汪良臣大鹏展翅手起一刀,将左边亲兵的脖子斩断,刀身在空中划了个圈,在右边侍卫惊骇欲绝的目光中,把他的脑袋拍得粉碎。
一瞬间,两个侍卫都被他亲手杀掉。
两个人中,到底谁想保护他,谁想出卖他,汪良臣不敢去管了,也不敢去想了,他突然发现,自己麾下那支无限忠于巩昌汪家,追随着数代大汗的脚步,替蒙古帝国打下四川天府的雄师劲旅已经变成了一堆得了失心疯的疯子。
……
两个百户背靠着背,站在齐膝的江水里,被麾下士兵困在人群中央,党项百户刚要对护住自己后心的同伴说一句互相鼓励的话,肩胛骨之间的要害突然一凉,带着污血的刀尖,刺破了罗圈甲,刺穿了背部发达的肌肉,刺进了他的心脏。
“卑鄙的河西杂种!”被无耻出卖的党项百户,死不瞑目的倒在江水中,杀掉了同伴的色目百户刚刚弯腰去砍他的头颅,几道寒光同时闪过,两个百户尸体与尸体重叠,就像亲密无间的兄弟……
巩昌军是一支以杀人和抢劫为目标,以金钱女色凝聚在一起的强盗部队、野兽军团,仗着蒙古帝国的威势,曾经在四川烧杀抢掠得意非凡,欠下了四川人民累累血债。
在妇女的惨叫、婴儿的哭号、老人的痛骂和少女的啼哭声中,他们的欲望极度膨胀,曾经自认为是最勇敢的武士,最强大的军队,所向无敌、视死如归。
对,死亡有什么可怕呢?反正只有我们肆意把死亡投向没有反抗之力的和平居民,没有人能威胁到我们的生命!
在屠戮妇婴的丰功伟绩中,巩昌军俨然成为大元朝除了蒙古本部军兵之外,夸称战斗力最强悍、战斗最勇敢一支部队。
而今天,汪良臣悲哀的发现,喜欢杀人的人未必胆大,他们只是在妇女和婴儿身上发泄了兽火,得到了虚妄的勇敢之名,当他们在死亡降临前的绝望之中,突发现然自己有一线逃过正义审判的机会——哪怕这机会渺茫到百分之一、万分之一,他们的表现,比得了失心疯的疯子还可怕,比最懦弱的懦夫更可鄙。
第二军的战旗招展,铁皮鼓敲着鼓点,军队排着整齐的密集队形,身穿钢甲手端步枪,挺着明晃晃的刺刀,慢慢的向江岸压过来,清理着元军自相残杀过后,污血横流一片狼藉的战场。
“是时候结束了!”刘宇淡淡的开口,如今的汪家军军营已经不成样子了,一天疯狂厮杀鲜血早已淋湿大地。刘宇一挥手,叫人打扫战场。
没抢到人头的投降者,绝望的举起了双手,等待他们的是暗无天日的矿井,苦役终身;极少数在可怕的大残杀中幸存下来而又抓着长官头颅的幸运儿,激动得浑身颤抖两眼放光,语无伦次的向汉军报功。两种人都被领到一边捆上双手,随后热腾腾的包子馒头就送到他们口中。
重伤的元军呻吟着想得到食物,但刘宇的军队毫不留情的给每人心窝要害处补上两刀,偿还他们欠下四川军民的累累血债——刘宇只要健全的可做苦役的俘虏,不收伤兵。
但俘虏当中,出现了一个让大家头疼的角色:汪良臣。
这个混蛋把几名汪家子侄亲兵组织起来形成了战斗小组,成功的逃过了那场疯狂的自我屠杀,并且每个人都弄到了一名百户、千户的脑袋,汪良臣的手上赫然提着和他并肩作战的怯薛军千户,赏佩金虎符、正四品宣威将军长满虬须的头颅!
怎么办?方才喊话说得明明白白,“杀汪良臣、包力格,受上赏,赠白银千两,礼送回家!”实际上是说除了这两位之外,接受任何一位杀死上官的元军士兵的投降。
谁知道汪良臣钻空子,自己杀掉了包力格,严格按照规定,汉军还得给他白银千两,再客客气气的送他回家呢!
看着汪良臣手里包力格的人头,王立忽然心头一寒,历代雄主首重招降纳叛,汪良臣杀了大汗忽必烈近侍的怯薛亲军千户,就相当于给给了刘宇纳了个钢浇铁铸的投名状,这位但凡有心逐鹿中原,就绝对不会拒绝他的投降!
的确他王立早就看出来了刘宇意在中原,对此他也没什么好说,大宋朝自己放弃了中原又怪得了谁,难道还不允许人家逐鹿中原吗?
难道钓鱼城守军累世血战,积下的血海深仇就这么算了吗?难道让这个双手沾满四川军民鲜血的刽子手逃脱正义的审判?王立十二万个不愿意,若不是顾虑钓鱼城中军民的前途,他早把宝剑捅进了这个恶魔的心窝。
不过想想还是算了,他可知道还是不要得罪刘宇好,为了这整个钓鱼城的命运。
“呵呵!只说过我方不杀,抱歉我不是宋军。”
看着汪良辰几人,刘宇的嘴角划过一丝诡异弧度,随即开口笑道。
钓鱼城的几人瞬间明白咋回事了!随即王立狂喜,手握宝剑逼了上去,而樊忠等等和巩昌军大汉奸结下血海深仇的钓鱼城将士们,都随着他们的主将,嘿嘿冷笑着围住了汪良臣。
昔日趾高气扬,屠杀了无数四川军民的巩昌军便宜都元帅,此时面色煞白,瞳孔里只剩下数柄雪亮的战刀,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很快钓鱼城城楼上竖起了高高的木杆,顶端挑着两颗人头,满面虬须的是怯薛军千户、赏佩金虎符、正四品宣威将军,须发花白的是巩昌军便宜都元帅汪良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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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四十四章 天罚出动

辽东与蒙元接染的边界,有一群一百多人左右,穿着一种奇怪的服装在草地上小心翼翼的潜行着,似乎怕被任何人发觉。
“101此地距离乃颜部最近的一个不落还有多远?”龙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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