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驱魔人ⅱ-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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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蕾差点欢呼起来,激动得眼泪都落下了,好在古怪的老板娘又去磨刀了,没看到窗外,也没看到她的激动,以为她的泪水是因为恐惧。

她絮絮叨叨地说着做鸡血饭的制作程序和过程,需要放入哪些特殊的属性材料,花蕾却在偷看窗子,看包大同一个字一个字地告诉她要问这女人什么问题。

在这么紧张的情况下,包大同最后一句话却是:你哭的还蛮漂亮的!

花蕾气得哼了一声,心想自己穿的整齐的连身裤装,不然不知道包大同的贼眼还会看哪里。

她不安的动动,老板娘以为她想挣开绳索,叹了口气道:“别白费力气了,你跑不掉的,也不会有人来救你,你乖乖的,我一会儿会割得轻一点,在脖子上轻轻一刀,然后倒过来控血,和杀鸡是一样的。”

“那至少你要让我死的明白,不能让我在阎王面前回不上话。”花蕾装着害怕的样子,“你杀我就是为了那个水蓝吗?她为什么要吃血饭?”

“因为她爹要求的啊。”

“我不明白!为什么她爹要求,你就要杀我。我不明白!告诉我,告诉我!”花蕾哭泣了起来,“不然我死不瞑目,夜夜来找你问清楚。”

她的眼泪不是为了恐惧,刚才她确实怕死了,以为自己大限将近,这下没有让老头子震惊,倒把自己的小命送在这里了,而且最可怕的是,居然是这么个最可怕、最丑陋的死法,当时她的绝望和无助简直无法用语言来形容。

可是包大同来了,虽然她不知道他怎么来了,也对这个花花公子没有好感,但就是感到无比安全。

她哭,是因为这里的气味实在太差了,有鸡毛味、血腥味、还有老板娘的体臭。

窗外的包大同看到花蕾气急败坏、又被恶心得直哭的样子觉得好笑极了,不过又对她的聪明和机智表示满意。

从这位古怪的老板娘的语气来看,她虽然帮着黄老板做这些可怕的事,不怕杀生,但却怕鬼,不然也不会说担心水蓝追过来。

花蕾说如果不死得明白就夜夜来缠她,一定是有效的。

果然,老板娘哆嗦了一下,加快了磨刀的速度,恶狠狠地道:“小丫头,少来吓唬我,难道我会怕你吗?”不过她虽然这么威胁,接下来却说,“阎王老爷问起你,你只说是水伯害的你就好,全是因为他,我才造了那么多杀孽。为了这血饭,我几乎每天都要杀一只公鸡,最雄壮厉害的那种。你看――”她伸出手,两手的手背上全是疤痕。

“越是厉害的公鸡就有越容易形成凶气,可是杀起来真难啊,啄得我满手都是伤。”

“那你不会随便找一只吗?难道那个什么水伯还会来查?”

“他不会来查,可是――他是鬼,他会知道的!而且水蓝越来越厉害,我怕啊,真怕啊!”她喃喃地说。

花蕾不知道前因后果,听得稀里糊涂,只道:“我死得不明不白,这口怨气难平,我只认识你,不问你又问谁?”她想继续吓唬这个敢杀人,却怕鬼的女人,可是她说的话缺乏恐吓的力度。

正不知说什么好,窗外突然传来一声怪响,就像什么东西爆开了一下,接着一阵风猛然刮起,吹得门窗当当乱响,一道蓝光闪过,还伴随着一声鸡啼。

老板娘吓了一跳,盯着门头半天,终究没敢到门外去看看,神经质的继续磨刀,但却松了口:“我也不知道水蓝的事,只认识水伯。十年前,他蹲到美院的门口卖笔,但是一直被校警赶,可他就是不走。我老公无意间经过,看他可怜,又见画笔的质量相当好,就答应代卖几只。他要求这笔不卖给别人,必须卖给美院的学生,因为他要自己的笔在最高档的学校里被使用。你也知道,这些老手艺人是有些古怪的,所以我老公也没有在意。可是有一天晚上,我们睡得正香的时候,突然传来敲门的声音,当当当、当当当――”

她沉浸在往事中,不停的用手中的刀敲击磨刀石,让人有身临其境之感,听得花蕾毛骨悚然,忍不住瞄了一眼窗外,见那蓝光闪了一下,稍微安了一点心。

“我老公很害怕,说半夜敲门不是好事,不要理会,可是那敲门声一直不停,最后更喊起我老公的名子来,于是我就陪他出去看看。嘿嘿,你可能不知道,我祖上可是跳神的,所以我知道好多密法,有我陪着,我老公就胆大多了。以前我年青的时候,人长得不漂亮,又因为多嘴得罪了族长被割了舌头,没有人要的,只有我老公娶了我。虽然他是贪图我爹给我的一个古物笔洗做陪嫁,可他毕竟娶了我,所以我当年曾经发誓,这一辈子对他绝对服从,他就是让我去死,我也不犹豫。还好,我会腹语,他不用和个丑陋、无子的哑巴生活在一起。但他从没有嫌弃我,为了他,我可以做一切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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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鬼笔 第二十九章 幕后人是谁?

原来这个滑头黄老板对老婆挺不错的啊,从外表真看不出来!

包大同暗想,就听花蕾催促老板娘快说,明白她是怕老板娘沉浸在回忆中跑题,于是也竖着耳朵听下去。

“门外是水伯,还有那个一直跟着他的富贵。我老公一看是他们,有点生气,就责怪他们这么晚还来吵,如果是没钱住店了,为什么不早说?可水伯说,家乡有事,要连夜赶回去,只要我们肯帮他把剩余的笔全卖到学校里去,并答应他们一个条件,他就赠给我们一方家传的极品古砚。我老公这个人什么都好,就是太着迷于文房四宝的古物,就好像身体里长了虫子一样,见了这些东西连路也走不动,要他割头来换也行,当初娶我也是为了笔洗的陪嫁,这水伯也不知从哪里打听到的。”

“真的有古砚吗?”

“当时他们并没有带在身上,只是递给我老公一封信,说他们条件和存放古砚的地点都写在信上,然后放下一大箱子画笔就走了。我老公兴奋极了,可是我却看出事情不对。因为那天月色很好,我看到他们眼神发直,似乎不会眨眼似的,而且还没有影子。当时正是半夜,我怕吓到我老公就没有说,但是我也很怕很怕!怕他们从哪个角落钻出来。”她说着又看了看门外,害得花蕾也有些害怕,虽然明知道刚才装神弄鬼的是包大同,甚至还在心里暗赞包大同那声鸡啼学得真好,可这时候有点不确定了。

“第二天一早,我才把这件事和我老公说了,他有点害怕,但还是打开那封信看。信上说,他女儿水蓝死了,要我们每晚在十字路口朝西供一碗鸡血和人血混合的白饭,鸡要雄鸡,人要为阴,饭上三只香,只要日日不断,十年后,他就把砚盖的所在地告知。我们这才知道,信下写的地方只不过是藏砚台的地方。因为我家以前是跳神的,所以我明白这种血饭是供厉鬼的,所以一直劝我老公不要同意水伯。正说着,有警察找上门,说一家小店中有两个人死了,因为在死者身上找到我们的地址,因此让我们去认尸,我们一看,可不正是水伯和富贵嘛!”

“他们怎么死的?”花蕾急脾气地问。

“不知道,只说水伯本来身体就不好,死得很正常,富贵是死于低血糖,怀疑有病史,当晚他们也没说什么,就那么糊里糊涂的走了。”

“你老公去拿那个砚台了吗?”

老板娘无奈地摇摇头,“他虽然怕得要死,却始终受不了诱惑,去了清湖村的一间老屋中,拿到那半块砚。一拿到手,他就疯了,因为那砚是无价之宝,不仅年代久远,而且还非常神奇,研墨的时候不用滴水,磨着磨着,石头就自己渗出水来,无论多么劣质的墨,磨出的颜色都黑得发亮,写出的字特别漂亮。面对这样的绝世珍宝,我老公什么都答应了,他怕拿了东西不办事被水伯的魂魄骚扰,但实际上是想得到砚盖,让这方宝砚完整。唉,他胆小,于是做血饭,送血饭的事都是我来做。只是因为还要混合阴血,我只好用自己的,好在用量不多,只有身体顶不住的时候,我才取别人的血,这么多年了,你是第三个。嘘,你不要吵啊,我老公胆小,不知道我杀了人的。”

老板娘的声音突然变低,眼神中寒光闪闪,因为奇怪地笑着,露出没有舌头的口腔,吓得花蕾一直向后蹭,直到退到了角落里。

“时间到了。”老板娘弯下身子,“上路吧,你已经知道了一切,就找死鬼水伯吧。别怪我,我是为了我老公,这一切,我都是为了我老公。”她举起寒光闪闪的刀,就要刺下。

花蕾眼看看柄不知杀过多少生灵的刀就要落到自己身上,而门外还没有动静,忍不住大叫:“包大同!”

“来了来了。”和她遇险的第一晚一样,包大同随着话音飘然赶到,抬手一记掌心雷,准确的打到老板娘的手碗上。

老板娘没想到会有人闯进来,只觉得手上一麻,刀已经落地,差点扎到花蕾的腿。但她瞬间感觉到了来者是破坏她的好事的,于是弯身抢起刀,向包大同砍去。

她扑的虽然凶猛,可包大同身手相当敏捷,一闪就避过她的攻击,反手拧过她的手腕,制住了她:“你这疯女人,你爱你老公,为什么要伤害我们家花骨朵呢?”

老板娘不说话,只是奋力挣扎。

包大同只觉得这女人虽然瘦小,但力气大得很,如果他不用力还真治不住她,心想爱情的力量果然了不起啊。

“包大同,你怎么这么久才来!”花蕾这个时候才感觉吓坏了,说话的时候带哭音。

“唉唉,能多听就多听几句啊。”包大同歉意地笑笑。

他今晚这一趟收获巨大,明白了水蓝强大的原因、黄老板和水伯的关系。水伯说的安排和东西原来就是以这块稀世宝砚来换取黄老板供养自己的女儿变得十分强大。

当时水伯一定是意识到自己死了,可是他不知道杀死自己的是谁。他预感到有人要害他们父女,而作为父亲,他最先想到的当然是女儿,于是他就用这宝贝换取女儿暂时的安全和未来强大的机会,并不知道这实际上是害了女儿。

他当时能想到的只能是唯一帮助过自己的人,当然也早就打听到黄老板爱文房四宝的古物如命,所以才这么做的。

他家藏重宝,肯定要在来城市之前把宝贝藏起来,大概还为了怕被偷,特意分成了两部分藏起。

他留着那么值钱的东西不变卖,宁愿忍穷挨病,想必是为了留给女儿,好让女儿将来过的更幸福,可他没想到女儿为了他的病去做了人体模特,结果被骗了身心,黯然回乡,之后在悠悠众口下横死。

其实人体模特是一种非常正当的职业,并且画画儿的学生也大多不会用“有色目光”去看她,可惜水蓝生在闭塞的乡下,因此为了一份职业而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只是水蓝为什么要滞留在学校呢?

既然范李爱的是她,她也留在了学校里,为什么不选择夜夜入范李之梦,而是四处游荡杀人呢?为什么有四年不再害人了,最近又集中做案呢?

他觉得心里有一条隐隐约约的细线牵着这案件的源头,可是他一时想不出来,但是他感觉真相就在前面的不远处。

或者一切的罪魁祸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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