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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河-第10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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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你是从内地来的吧?”

循声望去,明轩察觉问话的似乎也是个流浪汉,他在暗处席地而坐,右手还拿着一瓶矿泉水。

“是的,我是内地来的,你呢?”明轩反问那人。

“我是偷渡过来的,已经半年多了,因为没有一技之长,找不到工作,便流落街头了。你好像是来投亲的吧,是不是没找到地方?”

面对偷渡客的询问,明轩不知如何回答是好,便编了个谎话说:“我是来投亲的,可路上不小心钱包和地址都被偷走了,正陷入了困境之中。”明轩很久没喝水了,又开口说:“朋友,我十来个小时没喝水了,口干得很,能让我喝点水吗?”

那人把矿泉水递了过来:“全给你吧。”

明轩一口气喝了半瓶,又给儿子留下半瓶。没想到已经饥饿过头麻木的肠胃经水一刺激,咕噜噜唱起大戏来了。那偷渡客听见,便同情地说:

“你一定还没吃过东西,肚子都饿得抗议起来了。”

“是没吃过,身上剩下的几个零钱给儿子买了点吃的,大人只有忍着。”

“来,你背上儿子,我带你去吃免费夜餐。”

“香港有这么好事,还有免费夜餐吃?”明轩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但还是背起儿子跟上他走了。

偷渡客边走边说:“香港是没有这么好事,但穷人可以在富人的缝隙中生存下去。你刚来还不知道,香港的有钱人是不吃隔夜的面包和蛋糕的,所以豪华的大酒店,大餐厅每到深夜,都把当天没卖完的高级面包、蛋糕倒掉;服务生也就做了个顺手人情,将这些东西救济一下穷人。前面不远是个欧亚大餐厅,我现在带你去讨面包。”

一个“讨”字令明轩心中骇然,昨天他还是个堂堂国营企业职工,今天便沦为了异地的乞丐;但此时他已经没有别的选择了。在偷渡客的帮助下,明轩不仅解决了饥饿问题,而且找到了香港廉价的出租屋。这是一些会经营的当地居民专门为打工仔设计准备的“笼屋”,它充分分割利用大房的空间,像一口口的活棺材,人必须爬进去爬出来,只能坐起不能站立,层层迭起,少则三层,多则五层,所以顾名思义叫笼屋。虽则杂居的笼屋空气污浊,健康与疾病交叉,文明与落后共存,但打工的马仔们还得感谢房主,至少房主让马仔们有了个躲避风雨的窝。

半个月后,周星收到了黄明轩从香港寄来的一封信;这是周星有生以来收到的第一封境外来信,也可以算是半个海外关系吧。他新奇地端详了一会英国女王的邮票后,才将信小心翼翼地剪开。黄明轩有如站在周星面前,沉重地倾诉:

周星兄弟:

你好,我好想好想你啊!如何形容此时此地我的感情和境遇呢?我想,用“山中方一日,世上已百年”这句俗话吧。在短短的日子里我历经了两个世界,饱经了人间的沧桑和世态的炎凉后,方知香港不是天堂,这是个“欢迎富人常来”的世界。我不想多谈一言难尽的家事,仅向挚友报个平安,告知我总算在香港立住了脚,找到了一份工作。

我在广告公司的这份工作来之不易啊,全得益于自己手上的功夫。应聘的那天,我胆怯地走进装饰华丽大方的金阳光广告公司,自信心便丧失了一半,因为我既没有科班出身的文凭,又不会使用那些见都没见过的设备,能录用我吗?为了生存,为了儿子,我还是硬着头皮走进了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姓鲍,不像个商人,到像个极富智慧的青年知识份子。他没有歧视我一身寒酸的大陆仔打扮,而是单刀直入地指着时装画报上的一位女模特照片考我的基本功:

“给你五分钟,把她的衣服剥光,改画成同一姿态的裸体女郎。”

我很快就顺利完成了。鲍总点了点头,又拿出一张裸女的照片说:

“根据这张照片,给她穿上一套你所见过的时髦的冬装,同样,姿态不变。”

我又顺利地完成了。鲍总仍旧是毫无表情地点了点头,又拿出一瓶化妆品说:

“这是一种养颜护肤的化妆品,限你三分钟想一句切贴的广告词。”

我略思索了一下,便冲口而出:“把美的忧烦交给我,送你一个灿烂的春天。”

鲍总终于微笑地说:“恭喜你,你被聘用了。你要多少月薪呢?”

在意外的惊喜之中,我说:“鲍总,你看着办吧。”

鲍总又问我:“在内地你是多少钱一个月?”

“月薪八十二元。”我回答。

“那现在给你月薪八百二十元港币行吗?”

“行!行!谢谢鲍总给了我机会,我一定好好干。”

周星兄弟,看了这段简短的对话,你一定会很羡慕我的,但我的许多苦衷暂时还不能对你说,让它暂时是个谜吧。“天道酬勤”之理不会变,成功属于敢攀登的人,这话也错不了。来日方长,待我发达的那一天,我一定请你来香港一游,看看这冰冷而又热闹繁华,也充满机会的花花世界。……

周星万万没想到,就是他收到来信的不久,黄明轩又经历了一场新的生离死别的残酷打击。由于白天要上班,无法照顾幼子小龙,又没有更多的钱送孩子上学,八百多元港币在香港打工的马仔中只是低薪一族,无奈的黄明轩只得请同住笼屋生病的老李头在白天代为照顾孩子。谁知孩子竟染上了肺炎,整天地发烧,说胡话,昏迷之中常说:“爸爸,我要回家,我要上幼儿园,我想奶奶,想妈妈。”明轩心如刀绞,只得在公司中请了两天假,又请求老板预支了部份工资带儿子去看病。香港的医疗费何其贵,可医生却说:“这孩子一定要住院治疗,那肮脏的笼屋不能再住了!”面对命运的挑战和残酷的现实,举目无亲的黄明轩为了孩子只有一种选择,那就是让儿子暂时回到母亲郑媛媛的身边。他给郑媛媛打了个电话,接电话时媛媛正好一个人在家:

“喂!你是郑媛媛吗?”

“是的。你是明轩?你和儿子都好吧!急死我了!”

明轩在电话中听到前妻激动伤心的哭泣声,一日夫妻百日恩,明轩也受到一些感染,但很快又被一种忿恨取代。他用冷冷的腔调说:

“我是明轩。我的处境好不好与你无关,我永远不会向你乞怜,但有一件事我必须告诉你,因为你是小龙的母亲,这已是不可更改的事实。”

“儿子怎么了?你不要吓我!他到底怎么了?”媛媛紧张地发问。

“他得了肺炎,发高烧说胡话。如果你良心还没完全泯灭,还记得你是母亲的话,该知道现在应该为儿子做点什么。我已经尽了力,能想的办法都想过了。”

媛媛全身颤栗,腿也软了,手拿着电话筒情不自禁地跪在了地毯上,泣不成声地说:“儿子,我的宝贝儿子!是妈害了你呀!明轩,告诉我,你们现在什么地方?我立即叫救护车过去。”

……

暮年病危卧床不起的郑光禄像风中的残烛,随时都可能熄灭。当康复的外孙黄小龙高叫着“外公!”扑到他的榻前时,老人的泪眼模糊了。高兴之余便是内疚,他记起财产遗嘱的事还没办妥。郑光禄是个俱内的男人,自打卧床不起开始,更对林艳芳惟命是从,否则就会遭到林艳芳变着法子的虐待。在女儿媛媛来港之前,林艳芳利用老头子疾病缠身需要照顾,曾逼迫他写了个一句话的遗嘱:“我死后,全部财产归妻林艳芳继承。”郑媛媛来港后,郑光禄欲推翻前面的遗嘱,林艳芳便使出了逼媛媛重新嫁人方能参与继承财产的毒计,没想到媛媛竟屈从了。幸好来港的黄明轩把儿子带走了,林艳芳又以没得到外孙,财产好过外人林鑫,不如先看看林鑫的表现再说为由,将重立遗嘱的事又拖了下来。现在外孙黄小龙像天使一般活灵灵地出现在郑光禄的面前,老人便下定决心要更改遗嘱了。

这天晚上,郑光禄为外孙黄小龙的康复高兴得小酌了两杯酒,没想到女儿和外孙刚走不久,自己心跳突然加速,胸闷,而且有一种不祥的窒息感。服下救心丸后奇。сom书,病情虽暂时缓解了些,但直觉告诉他死神就在身边徘徊,他即刻把林艳芳叫到身边:

“艳芳,你赶快打电话给媛媛,叫她带小龙马上来。我的心绞痛和每次发作的情况都不一样,看来熬不过今夜了。”

“老头子,你说什么,刚才不是服了救心丸吗,你福大命大不会有什么事的。再说,媛媛母子才走了多久,深更半夜的又把人家叫来也难跑路哇!干脆等明天吧。

“不行啊!我过不了这一关,你一定要叫,我有重要话说。”说着,郑光禄要挣扎起床。

林艳芳一把将他按住,一边说:“什么重要话,不就是重立遗嘱吗?何必兴师动众的!你来说,我来写,完了你再签字、按手印不就成了。说来说去做了你一辈子的小老婆,福没享受到,到头连个信任都得不到。”林艳芳又故意哭泣擦眼泪。

郑光禄看林艳芳丝毫没有喊人的意思,自己的病疼又逐渐加剧,只得无奈地叫林艳芳拿纸笔出来。郑光禄口述起来:

遗嘱

本人年迈已病入膏肓不久于人世。终生所积财产千万港元将遗留给妻子方慧琼、林艳芳、及女儿郑媛媛平均分配;另有别墅一栋留给外孙黄小龙。从立此据开始,即生法律效应,不得违背我意。

遗嘱人:郑光禄

X年X日X月

垂危的郑光禄用颤抖的手接过林艳芳代写的遗嘱仔细地看了一遍,确信无误后,又用最后的力气在上面按了手印、盖了章。这时,又是一阵心绞痛让他晕死过去。林艳芳正为自己大功告成高兴时,郑光禄又意外地苏醒过来,他手点着她说:

“艳芳、把——把——把过去写的遗嘱烧掉!否则,我,死不瞑目。”

林艳芳不想动弹,老头子两眼突然射出一种可怕的光,竭尽余力用命令的语气说:

“听到没有?立刻烧掉过去的遗嘱!”

林艳芳害怕了,不得不从保险柜中取出那张仅一句话的遗嘱,又当着老头子的面用打火机点燃。在摇曳的火光中,遗嘱化成了灰烬,老人郑光禄也终于在冷寂中走完了人生的最后里程;但是,他没有合上自己的眼睛,那双浑浊已没有丝毫光彩的眼直钩钩地盯着天花板,仍在期盼女儿和小外孙的最后诀别。

富翁的死,往往会给活人带来骚乱和灾难。郑光禄聪明了一生,奋斗了一生,终了却是以被欺骗和糊涂而告终。林艳芳像魔术师一般,仅耍了个小小的伎俩“李代桃僵”,便烧毁了真正的最后遗嘱,而保住了完全有利于自己的那张一句话的遗嘱:“我死后,全部财产归妻林艳芳继承。”凭着这张伪遗嘱,林艳芳成了富婆,而郑媛媛却成了家中的罪人。丈夫林鑫本来就是冲着郑家的财产而来的,如今一切成了泡影,成了一枕黄粱南柯一梦,这满腹的怨怒便全对着郑媛媛发泄过来。从此,郑媛媛的衣食住行和人身自由受到了刻薄的限制,只有在过性生活的时候,才能见到林鑫脸上现出一丝兽性般的笑颜。“扫帚星”几乎取代了“媛媛”的名字;然而,最令郑媛媛不堪忍受的,是林鑫对儿子黄小龙的虐待。他任意地骂小龙是“野种”,喝醉了酒便打骂,甚至驱赶小龙出门。郑媛媛多次想打电话给黄明轩,告知发生的一切,而每每欲言又止,因为她怕失去儿子,失去自己生命中最后的希望。

这天,林鑫又喝得醉熏熏地回了家。他摇摇晃晃一头撞开了家门,手中还拿着半瓶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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