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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城宝藏-第1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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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然还被别人给抢了,柴草根是个老实人啊,被抢了也不知道报警,本来还想寻死的,可一想到家中还有老娘孩子媳妇,也就只能是抹抹眼泪,从新开始赚。
上个星期,家里的老乡捎来了信,说是自己的老母亲已经病故,全家借了别人的钱买棺材,刚将老娘下葬,自己的妻子又病了,而且还病的不轻,急需用钱。
钱,柴草根哪里有钱啊?他急的都要疯了,这个时候,他才想起了自己身边的一块古玉,当时这玉还是他老娘给他的,说是在危急时刻要是没钱了,就让他拿去换了。
柴草根一直没舍得换,这一次,那是死活要拿出来了,这古玉到底是个死物,而自己的妻子呢?那可是活生生的人啊,再说了,老娘已经去世,也入土为安,柴草根还是想回去一次的,这样想着,就有了卖玉的打算了。
倾城市最大的古玩交易市场就是猫儿口,这一点,所有人都知道,柴草根去了猫儿口三四次,每次都是远远的站在店门口,不敢进去。
就在昨天,他终于鼓起勇气,走进了肥二的店里,可一见肥二大喊大叫,他立马就惊出了一声冷汗,夺过还在肥二手中的古玉,就一把冲了出来,不要命的跑了。
回到工地,有几个好心的老乡就劝他千万别这样张张扬扬的就出去卖东西,这古玩物件,可是要遭抢的,而且啊,猫儿口也不是什么善地方,听说坑死人不偿命呢。
一听坑死人不偿命,柴草根怕了,到了晚上,有两个同样是荆北的好心老乡就给柴草根指出了一条活路,那就是来十月枫,十月枫有口皆碑,不坑人。
于是,拽着老乡在自己右手上写着的十月枫三个歪歪斜斜的小字,他总算找到了十月份这里来了。
为了这手上三个字,柴草根可是没舍得昨天晚上洗个冷水澡的。
坎坷,相当的坎坷啊。
这柴草根的身世坎坷,他找十月枫更是坎坷,其中的艰辛他就没有一一细说了,要不是刘金银开口说话,他估计又没有勇气去开口想问了。
刘金银听出了故事的前因后果,这才说道:“老哥,你看,我也算是荆北人的半个儿子,这十月枫呢,也是你老乡介绍而来的,你再看我,我像那种坑人的人么?你今天如果相信我,就拿出东西来,该值多少值多少,你如果不相信,喝完这杯茶,我亲自送你出巷尾。”
这个时候,那就该有强悍的表态精神了。
刘金银对着一点可是拿捏的相当有分寸的。
刘金银这一手狠啊,说的柴草根的脸上都有些不好意思了,过了半晌,又是猛然点点头,走进了十月枫。
点头,这个历经风霜的老人,似乎除了点头就不会用其他的表达方式了。
进了十月枫,柴草根没有当初进到肥二店里的那种警惕,他微微颤颤的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布包,放在手心,揭开,揭开,再揭开,揭开了三层破布,终于看到了这东西的本质。
确切的来说,这是一个玉镯,小拇指粗细,圆环形,泛着红白交加,在白色的玉身之上,那红色的血晕似乎还在不断的蠕动。
血玉!
黄雀终于明白肥二当时的心情,也难怪他会控制不住的叫出来。
刘金银脸色变了三变,最后却是恢复如初,他细细的将这圆环红玉拿了起来,对着阳光照了照。
柴草根却是蠕动了两下嘴唇,“听我老娘说,这是她姥姥的姥姥传给她的,当初,这玉还被杨娘娘带过呢?”
“哪个杨娘娘?”
“杨玉环!”刘金银轻声一说,却让黄雀心中猛的一震,杨玉环带过的东西,能是俗物?





正文 第五章  蓝田血丝
互联网 更新时间:20121213 17:12:10 本章字数:3596


杨玉环,杨贵妃,这可是传说中的肥美人啊,这只玉手镯会是她的?
黄雀有些震惊,可当即就有些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了,这一来就来了个重量级的东西,可能么?
正想着,刘金银却是平静的说道:“老哥,这东西,我需要好好的研究一番才能给你个价格,如何?”
这老家伙,说话语气虽然是平缓无比,可黄雀听的出来,他的声音已经是微微的有些颤抖了。
柴草根此时对刘金银却是十分的信任,除了点头还是点头。
农村人,就是这样朴实,一旦相信了对方,那就会全身心的去相信,一丝一毫都不会怀疑。
刘金银慢慢的走进了柜台旁边的小房间,随即赶紧让黄雀去打一盆清水。
“打清水干嘛?银叔!”
“别问这么多,赶快,还有,待会发生什么事情,千万忍住,别惊慌!”
黄雀有些好奇,手脚麻利的端来了一盆清水,再看柴草根,老实的等待着。
刘金银捧起了玉镯,用两根手指轻轻的夹着,然后慢慢的将这红白之色的手镯放进了清水当中,可就在这手镯接触到水面的一刹那,黄雀顿时瞪大了眼睛,他实在不敢相信自己眼前看到的一幕,因为刚刚还清澈透明的自来水在被这红玉一触碰到之后,竟然瞬间变成了火红之色,随着那手镯慢慢的放入,脸盆中的火红之色更甚,待到刘金银将手镯放手全部放入之后,随着水面的波动,整个脸盆犹如一团火焰在熊熊的燃烧着。
黄雀什么都说不出来了,除了震惊就是怀疑自己眼睛花了。
刘金银眼疾手快,又是迅速将手放入了脸盆,将那红玉给拿了出来。
顷刻之间,脸盆中又变成了清澈无比的自来水。
黄雀彻底的傻眼了。
可幸好刘金银事先给他打了预防针,要不然,这厮肯定要惊讶的大声喊叫了。
古玩之中,画中之画,镜中之镜,羊脂白玉,巧夺天工,这些已经是称为极品,而这红色手镯竟然会让一盆清水变红,这实在是黄雀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银叔,银叔。。。。。。”
过了好一会,黄雀才轻声的叫唤了两句。
刘金银看着他,蠕动着嘴唇,狠狠的吞了两口唾沫,颤抖着擦拭着那红色手镯。
“银叔,银叔。。。。。。好,好东西啊!”
黄雀现在就是一个傻子,也知道这东西的不凡之处了。
刘金银的脸色慢慢的恢复平静,低声说道:“待会出去,别说话,一切听我的!”
“知道了,银叔!”
黄雀知道,这个时候能掌控大局的,肯定只能是刘金银了。
两人缓缓的走到了客厅,柴草根呢,还老实的站在原地等着。
“老哥,你坐啊!”刘金银叫黄雀端来了凳子,柴草根只能是有些憨笑的坐了上去,随即说道:“这东西是杨娘娘曾经带过的,不会有错吧?”
刘金银点点头,“东西,没错,可至于是不是被杨娘娘带过的,呵呵,这个,我也不知道!”
柴草根也不再拘束了,说道:“说的是,说的是,那么早的事情,谁知道呢?能换钱吧?”
这老实人,还是说到了重点。
刘金银又将那红白相间的玉环看了看,说道:“能!”
“多少?”
柴草根赶紧一问。
刘金银伸出了一根手指。
柴草根没有表现的太过失望,说道:“一千块呀,除去路费,还能剩下点给孩子他娘买点东西,谢谢老弟了。”
“老哥,我说的是一万!”
“你说啥?”
柴草根结结实实的从凳子上掉在了地上。
黄雀赶紧过去搀扶了起来。
“你说啥?一万?”
“对,一万!”
“我的个娘啊,这一个小手镯能比的上俺一年赚的钱?老弟,你可不能因为看俺跟你有缘你就故意多给俺点啊,俺是乡下人,可俺也知道别人的钱财不好白拿的道理啊!”
这柴草根还真是个没见过世面的典型庄稼汉,手上握着一个宝,他却不知道,现在别人开价一万,他又嫌多,这样的人,黄雀敢发誓,真的是第一次见到。
刘金银也赶紧过来搀扶起了柴草根,一本正经的说道:“老哥,你信我不?”
“信,俺当然信!”
柴草根一脸的感激。
刘金银说道:“既然老哥相信我,那就好,这玉,它值这个价,它值!”
“它值?它真值?你不会吃亏吧?”一口的荆北口音之下,柴草根还是一脸的老实巴交。
刘金银摇摇头,“我从你这里收过来,再转出去,能赚一千,一千!”
“你赚一千?”
刘金银点点头。
柴草根若有所思,说道:“你赚一千,那是你该赚的,你帮俺转出去了,俺也给你一千,要不,这东西就算九千吧!”
“老哥!”刘金银紧紧的握着柴草根的双手,“我说了,我也是荆北人的半个儿子,你就安心的收下一万吧!”
两个人说了好半天,柴草根才总算答应,黄雀在一旁看的很不是滋味,看来这做生意的人还真是要昧着良心说话,就刚刚那玉,才值一万?打死黄雀都不相信,看着这样憨厚的一个老人,他实在有一种冲动,给他十万算了,可他知道,眼前可不是他做主,做主的人是刘金银,他亲爱的银叔。
刘金银从柜台里面拿出了一万块现金。
柴草根一脸的感激跟不敢相信,揣在了怀里,连数都没有数。
“老哥,这钱你拿好,可要当心啊。”
“这个我知道,财不外露嘛,你放心好了,这钱我还要留着回去给孩子他娘治病呢,等孩子他娘的病好了,我还回倾城来,到时候俺给你们带特产!”
这柴草根,话说的都让黄雀无地自容了。
两个人在十月枫狠狠的算计了别人一顿,可人家呢,却是一腔热血的对自己好,这一对比,黄雀真怀疑自己还是不是人了。
柴草根佝偻着身子,就跟做贼一样的离开了十月枫,走的时候,还不住的道谢,一万块,对于他来讲,那可是他一年累死累活能赚到的血汗钱,一个小小的玉镯能卖一万块,在他的思想里,说天文数字丝毫不夸张。
黄雀看着他的背影渐渐的消失在了凤尾巷的巷尾,这才缓缓的走进了十月枫。
而这个时候,刘金银早已经是奔向了二楼,这天降宝物,总不可能就这样显摆着在门口看吧。
来到刘金银的房间,他好像已经疯了,拿出了放大镜,上下左右,翻来覆去,最后又卷起了自己的袖子,将那红玉死死的贴在了自己的皮肤上,透过红玉表层的透明属性,能清晰的看到人体的脉络走向,一条条的血管带着一道道清晰的纹路出现在了人的手臂之上,人眼就跟能看穿肉体一般。
“血丝,蓝田血丝!”刘金银喃喃的说道。
“你说什么,银叔!”
刘金银激动万分,拿着那红玉又是狠狠的摆弄了一阵子,这才说道:“雀仔,这东西,无价啊!”
越是说这手镯珍贵,黄雀越感觉心里不舒服,要是卖东西的是同样一个奸商,他或许就不会有这种想法了。
“无价之宝?”
刘金银点燃了一根香烟,狠狠的抽了一口,“这手镯上的玉质名叫‘血丝’,是蓝田玉中的一种,民间传说,这血丝玉是人在去世之后所佩戴的宝玉吸收人体的精血演变而成,你想想看,这血丝玉的形成最起码要吸收上百具人的精血演化千年,一个人死后,身上的宝玉被人盗去,再陪葬在另外一个人的尸体之上,接着又被人盗去,又陪葬第三个人,周而复始,整整百具,这需要何等的时光?需要多少的机缘?当然,在古代也有人用养尸之法来炼制血丝的,只不过收效甚微,强拧的瓜始终不甜啊,所以,血丝玉,是可遇而不可求的无价之宝。”
“银叔,既然这东西这么值钱,那你不干脆多给那个人点钱?”
黄雀说道。
刘金银呵呵一笑,“雀仔,你心好,银叔喜欢,不过钱给多了,反而是害了那柴老哥,懂吗?而这血丝在他的手上,也终有一天会给他带来杀身之祸,所以,一万,不多不少,正合适。”
对于刘金银的这套方谬的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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