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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出柯伊伯带-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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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仓库前的水泥地上,趴着七只看起来象土狗的动物。它们毛色斑驳,有一只还瘸了腿,估计是一群与海歌一样无家可归的流浪狗。七只狗似乎是专门集合在这儿等韦德尔的,见他回来就开始欢叫,并纷纷蹦跳着朝他扑去。
  海歌的的胸口疼得厉害,破衣衫的一块与伤口粘在一起,他试着扯了两次也没扯下来。大概是伤口渗出来的血和衣服结成了一团,要用蛮力生扯,他得疼晕过去。
  另外海歌对野兽也怀有恐惧心理,它们容易让他回想起狼窝里的非人生活。狗他不怕,却还是急忙忙朝后躲避,退了两三百米远才停下来。他是怕生人味道混杂血腥气,易被群狗察觉。
  醉醺醺的韦德尔,始终不曾留意身后的动静。拿在手里的酒瓶已经空了,还恋恋不舍地往大嘴里倒了倒,等确定一滴不剩了才抱怨着甩手,“啪”一下,酒瓶就给甩出去七八米远。
  有两条狗呜呜低嚎着去追逐酒瓶,其余的依然围着韦德尔打转。韦德尔乐了,嘿嘿笑着走到木板车前,拿下了他在路上买的晚餐—那条法棍面包。
  “咦,那人要干什么?”
  海歌心头一凛,猜到了韦德尔的打算,却不敢相信。
  果不其然,韦德尔三两下扯掉包装袋,将长长的法棍面包掂在手里一掰,把它掰成了两段。
  接下来,韦德尔将一半面包撕成小块,一块也没往自己嘴里送,只顾往空场地中间抛。
  闻到面包香味,“流浪狗”们兴奋极了。它们终于舍得从韦德尔身边跑开,一起去争抢好吃的面包块。就连与伏特加酒瓶玩得不亦乐乎的两个家伙,也把新到手的玩具扔去一边,嗷嗷欢叫着加入了分食面包的队伍。


第八章 求生欲望
  看着水泥空地上欢闹的场面,海歌原本的喜悦全消不说,心里还堵得难受。他感到愤恨,感到失意,他摸着不停咕噜噜作响的肚子咽口水,悲叹自己的日子过得还不如大城市郊外的土狗。
  要知道从宁新走到西津的一个多月里,他除去不停寻找有助消炎的草药处理伤口,就只能从垃圾堆里搜找**变质的食物充饥。新鲜的法棍面包,哪怕还没逃离那恐怖的狼窝马戏团时都没机会品尝,现在却只能饥肠辘辘地望着它被狗分食。他这个苦命的大活人啊,躲在远处连香味都闻不着。
  长面包给韦德尔一分为二,但他拿来喂狗的只有半条。七只狗的胃口也不大,等吃完地上碎块,连渣都不剩了,便安静下来,乖乖回到韦德尔身边转悠,不停用身体或尾巴蹭他的裤管,看样子是在表示感谢。
  “行啦,今日演出结束,观众们请离场吧。我乏啦,要去睡觉啦。”韦德尔朝狗儿们说,语气温和,丝毫不带流浪汉标志性的粗鲁,那斯文有礼的模样,倒真象在同家庭成员道晚安。
  这话里隐含指令,大概是已经听习惯了,“流浪狗”们条件反射似地乱叫一通以回应,就身形矫健地朝仓库后的小山奔去。直到这时,海歌才震惊地发现,那些哪是能堂而皇之在城市垃圾堆里找食吃的野狗?它们分明就是狼!
  这发现吓得海歌够呛,他刚从禽兽堆里爬出来,正庆幸还留着口气,怎么就又遇上了凶性十足的狼?谢天谢地,幸亏及早远远离开了,否则万一它们灵敏的鼻子嗅到气味,整整七头狼扑上来,他铁定得像韦德尔手里的面包那样,给撕成一块一块的!
  万没想到,在摩天大厦勾画出完美天际线的华丽都市里,竟还出没着“狼”这种野蛮凶残的动物!冷静后细思,海歌更觉得奇怪,狼的嗅觉比狗更灵敏,而且还是群狼,纵然真隔了有三百米远,也不可能没发现他这主动送货上门的人肉美食吧?莫非七头狼都是素食主义者,只爱面包不爱荤腥?
  “总算舍得天黑咯,现在这该死的气候,扰得人想好好睡个觉也难~这半截子面包,留着没用,就看还有哪个迟到的家伙晚上肚子饿,把它给消耗了吧!”
  韦德尔接下来的举动,是今晚最大的转折,海歌几乎不敢相信他能遇到这样的好运!他满以为不用问,剩下的面包肯定是韦德尔的晚餐,却怎么也料不到那人粗胳膊一挥,又将面包扔出去老远,然后头也不回地走向车库,拉开卷闸门,进去后再将门放下,就悄无声息了。
  ……
  海歌不敢轻举妄动,他谨慎地猫低腰,眼睛直勾勾瞅着给遗弃在地上的面包。他看不见自己的模样,但能想象两眼肯定比饿狼的眼睛还亮。
  天全黑了,夜风吹走酷暑,却直截了当将新鲜面包的清香送进鼻子里,那香味直钻入心,惹得海歌口水失控,滴滴答答顺着嘴角淌下来,关都关不住。
  今天的晚饭还没着落,如果放弃韦德尔留下的面包,就得饿一整晚。
  闻着香味,海歌坚强地忍耐。
  他又疼又冷,手脚不停发抖,抖得头晕了也停不下来。让他哆嗦不止的原因很多:有疲惫,长途跋涉后仍未休息的疲惫;也有恐惧,偷偷溜到一个陌生人屋前,却完全不知屋子主人究竟是和蔼好客的邻家大叔,还是电锯杀人狂,甚至是专吃人肉的地狱妖怪的恐惧。不管怎么说,那人也明目张胆在城市门口放养着几条凶残的狼……
  再就是难以忍受的饥饿。打从早上进城到现在,他还连水都没喝过一口,带着伤硬撑着,他渐渐虚脱了。就算不吃面包,也该找点水喝以缓解一下吧?
  夜色里,车库小屋的卷闸门地缝处透出一丝光亮,说明韦德尔还没有睡。海歌想如果从藏身之处跑出去,去捡那面包,会不会惊动他?
  熬到这时,坚定的意志开始动摇,海歌脑子里同时出现了两个声音,一个来自有骨气的自己,理直气壮地说:你是孤儿,不是乞丐,得有做人的尊严!君子不食嗟来之食,人家拿来喂狗的东西,人不能吃!
  另一个来自软弱如屈服者的自己,他说:就你这破衣烂衫的小子还敢提“君子”二字?一路上你吃过多少人的口水计算过吗?那些垃圾堆里的**物连狗都不吃,为了活命你不也吃了那么久?捡那些东西裹腹,比吃那块面包更可耻,你现在忌讳的,不就是看到了扔面包的人吗……
  最后,在凄冷的夜里,海歌倒向了屈服者一边。他强忍心中酸楚,狠狠吸撮着鼻子不让眼泪掉下来。男儿有泪不轻弹这句话是他的座右铭,他绝不允许眼泪冲淡内心的仇恨!
  带着求生的欲望,他摸索着潜向了半截喷香的面包……
  “久违了,人间美食,从此我不会再相信,世上还有比你更香甜可口的面包!”
  海歌疯狂地啃着手里的面包,这一刻哪还想得到尊严,哪还顾得上悲哀?他吞咽的不是耻辱而是坚强,就象要想见到明天的日出,就必须忍耐着捱过现在的黑夜。
  人生所有的寄托,全浓缩进了小小一块面包里,只要把它整个儿填进胃脏,苍白的世界就将恢复色彩,绝望的心灵就将重生希望!
  是啊,所向披靡的勇士能打败任何强大的敌人,却打不败饥饿。
  可啃到一半,海歌忽然一屁股坐到地上动弹不得了,宝贝面包扔开,他用两手死死卡住脖子,伸出舌头使劲喘气。看来他给噎住了,简直就快噎死了—面包很干,他又吃得太急,还没填饱肚子就急需要喝水了。
  水……水在哪里?
  他浑身冒汗,脸涨得通红,感觉连两颊都烧了起来,只能爬行着四处搜寻水源。这儿住了人,肯定得有水,可那该死的水源在哪儿?只要找到水,他就要扑上去狂灌一气……


第九章 新的一天
  奇怪的是,整块空地边缘不止没见着水龙头,就连胶皮水管也没发现。或许韦德尔从来不洗澡,可他难道连水也不喝一口吗?
  海歌就快卡死了,口水能软化塞在喉咙里的面包,奈何他吞咽得太急,咬进嘴里的块太大,等不及用口水自救了,他都快没力气呼吸了……
  万分危急的关头,有了希望!
  “哇~水槽!那边凸起来的东西说不定就是水槽!”
  看来小命有救了,海歌瞬间就化身成壁虎,手脚并用地飞快爬过去。他脑子里空白一片,只不停在心里祈祷,别是因为天太黑看错了,误把没用的石头看成了是供狼饮水的水槽……
  还好,在狼窝得到的唯一好处,就是没有近视,孤儿们没啥机会学习,也找不到书看,他们只要能认识字,看得懂演出节目表了,接受教育的日子也就结束了。海歌的视力,白天能看清六米以外的东西,晚上隔着三四米远辨别前方目标,也一点不困难,所以他看出那东西是水槽,它就一定是水槽!
  多谢七头狼,不仅没把韦德尔留的水饮得一滴不剩,还剩了许多,足够海歌灌个饱。有了水,那一大团夺命的面包一下子就咽下去了,他翻翻白眼,喉头颤动两下,贪婪地大口吸气。
  总算是缓过劲来了……
  喝完水,回到空地上,海歌不再饥饿难耐。他拾起剩下的面包,这回能细细品味那特有的麦香了,就用脏手撕着,一小块一小块往嘴里送。等手里空了,他依然舍不得走,可怜巴巴地望着那抹投在地面的黄光,悄悄对自己说:“如果我也能走进那间屋子,躺在床上睡一觉,该多么好啊……好像很久都没体会过,躺在一张真正的床上的感觉了……”
  这一夜,海歌就蜷缩着睡在旧仓库的墙垣旁。他捡来一堆稻草和枯枝做成个窝,像只猫似地钻进去,仅把脑袋露在外面。直到入睡,旧车库里的灯也没熄灭,他迷迷糊糊地想,原来那人习惯晚上开着灯睡觉……
  毕竟要入冬了,白天再热,夜间也会起寒意。海歌冻得手脚冰凉,内心却很踏实,一个多月来,他真正睡了个好觉。
  其实这远离市中心的废弃贫民窟并不安全,往更远处走,就是没经开发的郊野,近处的山丘也人迹罕至,特别是小山上还盘踞着野狼。野狼固然可怕,海歌却始终想着车库房子里住着流浪艺人,既然那群狼是他的朋友,他不会任由它们伤害人类的。
  海歌一直酣睡到第二天早晨七点才醒。
  其实早在三个小时前,太阳就高高挂在了天上。它一露脸就驱散了夜间寒气,海歌睁眼时发现,不仅不冷了,还出了一身热汗。之所以知道确切时间,是因为韦德尔不知何时打开了卷闸门,正拿着个表皮生锈的小铁桶,哼着小调儿往水槽里加水。大概等他出去“工作”后,狼群就又会跑来为他看家护院。可这儿有什么值得它们看护的?是那一屋子谁也不会要的破烂吗?海歌胡思乱想着,屋子里传出时钟的报时音,他猜那个钟,肯定也是从垃圾堆里捡来的。
  他很为昨夜选的作为“露天宿舍”的地点得意,认为选择明智,那是沿墙垣往屋后走,靠着一个土堆子的地方,土堆上还盖满枯黄的杂草,远看似荒凉的坟头。当韦德尔往这边看时,他就能赶紧撤离到土堆后隐身。所以他认为,对方怎么着都不可能发现他的踪迹。
  韦德尔貌似确实没发现他的小客人,等忙活完“家务事”,就又将那一大堆乐器装上木头车,晃晃悠悠往城里去了。
  流浪艺人忙碌的一天,正式开启。
  宁新市的“狼窝”,是娱乐圈里知名度很高的马戏团。海歌在狼窝里长大,经常随团去各大剧场演出。在大场面上混得多了,心眼儿也就多了,尽管他认路不准,赖着人不走的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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