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喜书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驯养-第2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有,温啸天点点头。我心里觉得不平衡,想着都是两博士生,怎么他听懂了我却没听明白呢,就拉着温啸天要走。温啸天偷笑了一下,说:“我听懂了老师的这句话,‘这个考点我在期末考试时是一定要考你们的,你们看着办吧。’”听到这里,我也乐,想着三十来岁的两人,和二十岁的大学生们坐在教室里谈情说爱,真是又荒唐又浪漫。
听完了高数课,我们又去社团中心,听别人弹吉他弹古筝。我怂恿孩子们让钢琴王子一显身手,温啸天倒也不客气,上去和他们弹了一曲《爱的纪念》。我在旁边听着,感到岁月静好之余,却有些无端的悲凉。这首曲子跨越了十年的维度,从我对温啸天一见钟情开始,到现在两人都伤痕累累,中间兜兜转转,曲子是一样的曲子,十年前听着是舒缓而欢快的乐曲,现在听着却是沉寂和无奈。我终于知道它的名字为什么叫“爱的纪念”,有阅历有往事的人才能听得出,那些欢快的音符后是落满了灰的沧桑。

我们就这样随性地玩着,天色将暗时,我们在学校的小礼堂里看了一场电影。学校偏爱放老电影,今天放的是周星驰的不朽大片《大话西游》。我们买完票,摸着黑进去的时候,电影已经放了大半了。
我记得当初和温啸天在一起时,经常背里面的台词骚扰他,大段大段地一字不落地说给他听。他每次都说,有这么好记性,用点到正道上多好。我说你怎么知道以后这部电影会不会像红学之于《红楼梦》一样产生一门叫“大学”的学问呢?能够盖得住四书五经里的那本《大学》也说不定。
一晃这么多年,最终也没兴起“大学”这个学派,我也没有像研究红学那样的人能在百家讲坛里一展我背台词的功力。
现在重温这部电影,我还是能把很多桥段背诵下来。周星驰还没张口,我就能接着往下说。温啸天在旁边偷偷问我:“最后至尊宝喜欢上的人到底是白晶晶还是紫霞仙子啊?”
我心想他完全不用低声问,小礼堂里本来就没有多少座位,现在刚好是期末考试前期,谁大傍晚过来看个放了十多年的老电影呢?
屏幕上的光影闪闪灭灭地打在我们身上。我想至尊宝两个都爱,只不过在不同的时间爱上了不同的女人。而这种移情别恋让很多人不能接受,所以大家都只好认定至尊宝最爱的那个是紫霞仙子。
可是我怎么可能这样回答温啸天?
我说:“他爱的一直是白晶晶。你看故事自始自终讲的都是至尊宝为了救白晶晶去偷月光宝盒的故事。紫霞仙子是个烟雾弹。他和紫霞仙子苟且是为了拿回月光宝盒救白晶晶。虽然中间出了很多事情,穿越了很多年,但是至尊宝在心里一直没放下白晶晶。”
温啸天满意地听我说完,伸出手来捏我的脸:“真会说话。”
我嘿嘿地笑。我哄人的水平是这两个月魔鬼式训练急速提高的,导致现在不自觉地听别人说话都会先反应,对方想听什么答案。
我真挚地说:“是真的,不管后来出现了多少个紫霞仙子,中间又隔了多少世纪,至尊宝一直都爱着白晶晶。”
温啸天欠过身体来,在我脑门上轻轻地吻了一下。我就顺势亲上了他的唇。耳边传来电影对白:“紫霞只不过是个我认识的人,我以前说过一个谎话骗她,现在只不过心里面有点内疚而已,我越来越讨厌她。我怎么会爱上一个我讨厌的人呢?”“有时候你发现你爱上一个你讨厌的人,这段感情才是最要命的。”“爱一个人需要理由吗?”“不需要吗?”“需要吗?”

看完电影,我们去学校食堂重温了一下食堂师傅的手艺。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就是晚上八点了。我担心温啸天今天折腾一天,太累,所以坚持早点回医院。温啸天虽然有些恋恋不舍,但还是答应了。
出学校之前,我去了一趟宿舍拿几套冬装。因为是晚上,按照女生宿舍楼的规定,宿管员阿姨坚决不让温啸天上楼,甭管他使出多少美男计讨好阿姨。我怕外面太冷,只好让僵着脸的他在学校门口的面铺里等我。
上了宿舍楼,我匆匆忙忙地把几件衣服一包就打算出门。锁门前,忽然想起手机电池和充电器都没拿,又开门去取。手机在刚到肿瘤医院那天就没电了,我没有想着去联系秦绍,也不担心秦绍联系不到我。我想按照秦绍的能力,他应该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与其让秦绍当面接受被情妇甩了的事实,还不如就这么心知肚明地不了了之。
手机重新开机时,我看到屏幕上显示有秦绍的四个未接电话和一条短信。电话几乎是从温啸天住院以来,每天晚上六点半秦绍的晚饭时间打来的。时间一致得都让人怀疑这是不是系统预置好的。秦绍从来没有给我发过短信,所以对于这条唯一的短信,我很惊奇。
短信打开后,只有寥寥几个字:然然病了。回来。
一如既往的命令语气,强制得不容商量。
我拿着手机敲了半天字,删了又改,改了又删,最后也就发回几个字:不回去了。替我照顾然然。多谢。

下楼时,经过楼梯窗口,我看见外面又飘起了雪。我想起A市下第一场雪时,秦绍迈出车门后,站在拥挤的马路上跟我说的那句话:“别给我戴绿帽子回来。”我想,分开了应该就不算戴绿帽子了吧。
走出楼道,看见外面露台上站着单薄的温啸天,正对我挥着手。鼻子被冻得如圣诞老人,却一脸欢快地说:“然然,快过来。”
我加紧脚步跑向他,挽起他的手,边走边埋怨他怎么不听我话去面铺等我,傻瓜一样在这里挨冻。
温啸天吸了吸鼻子,说道:“我可不愿意再等了。一想到在没有你的地方等你,我后怕。”
我嗔怪:“这有什么好怕的。”
温啸天瘪瘪嘴说道:“怕你不来了呗。”


第27章 第九章 炼狱·恐(1)

爱是一段一段一丝一丝的是非,叫有情人再不能够说再会。
——周华健、齐豫《天下有情人》

后来,我因为去学校这天受了点凉,又在医院这样的细菌集中营里做了几天陪床,我出现感冒和轻度发烧的症状。我担心自己的病情传染给体弱的温啸天,就开始住回学校,也减少了探病的频率。可每次我全副武装地看望温啸天,他都扑过来摘了我口罩手套,对我一阵乱啃,并严格监督我吃一堆中西药,然后在医院里拉着我坐半天,离开的时候又和被抛弃的小动物一样眼巴巴地看着我。频次倒是少了,可时间连起来也快一天了。
我想再这么下去,不仅我感冒好不了,传染给他也是迟早的事,所以我严重警告了温啸天,并跟他请了三天的假。
温啸天不乐意地说:“请三天假,我都从这里出院了。”
我说:“你倒住院住上瘾了。刚住院时我看你不是一百个不乐意的吗?”
温啸天又扑过来,说:“住院的待遇太好了,我怕出去之后你忙你自己的事情了,我也要面对我的事情,又聚少离多了。”
我笑着骂他:“你是越来越没出息了。以前不是跟我摆酷摆得不行,天天逼着我不去骚扰你的吗?”
温啸天歪着脑袋,说:“我有吗?我怎么记得那时我身边一直是你,我还挺安心来着……”
我懒得理这个无赖,最后毅然决然地搬回学校,并决定这三天好好养病。

没想到病越养越严重,到第二天,我全身冒冷汗直打哆嗦。我吃了几粒退烧药盖着厚被子发汗,入睡不久就接到了郑言琦的电话。
我早就对这丫头死心了,她跟我说什么我都不想搭理她了,所以我接电话时,都带着情绪说:“你还有脸联系我?”
那边郑言琦哭啼啼的声音传来:“小然,我出大事了。”
我气若游丝地讽刺道:“又被哪位富二代甩了吧?你自己看着办吧。我自身难保呢。”
说着我就想挂电话。
郑言琦哭着说:“我怀孕了,小然。我怀孕了。”
我纵然生着病,脑子糊里糊涂,可听完了这句话,我也清醒过来了:“谁的孩子?你打算怎么办?”
“医生说,孩子已经有六周了。那天晚上我喝多了,酒吧里那么多人,我哪里知道是哪个混蛋?我好不容易拿到一个时装电影的女二号角色,里面可是要穿比基尼的。我怎么可能让这个孩子毁了我的演艺生涯?”
“那你打算把孩子打了?琦琦,你是不是要谨慎点,这是一条生命,是你的孩子啊。”
“小然,你知道的,在娱乐圈,女人都不容易走红,要是结婚生孩子就是死路一条。我走到现在这个地步,都是拿命换来的。要是现在把我的事业毁了,还不如让我去死。”
我沉默了,我倒不是怕郑言琦去死。一天到晚把死挂在嘴边的人是不会自杀的。经历过自杀心路的人最清楚这点。我是想即便孩子出生了,郑言琦也不可能尽到母亲的责任。孩子没有父爱也没有母爱,出来就是受罪。
“那你要我做什么?”我问她。
“小然,你下午陪我去趟私立医院吧。我一个人怕。”
我说好。我知道我现在这身体要帮她跑腿是不可能了,但至少会让她有个精神寄托。毕竟一个人去医院做人流手术,总是让人于心不忍。

我站在A市的私营妇幼医院大堂,对着现代又豪华的钢架结构发呆。阳光透过玻璃天花屋顶照射下来,在能倒出人影的花岗岩上发出耀眼的光。我真是孤陋寡闻,都不知道A市竟有这么像个美术馆的医院了。
我说:“这里是私人医院,收费肯定很贵。你有钱吗?”
郑言琦低声在我耳边说道:“听说圈内那些女明星要出事了,都到这里来。我怎么可能到别的地方去呢。钱嘛,先刷信用卡吧,等我回头一个个找那帮混蛋要。”
没想到连做人流这事还带攀比的,我看着郑言琦把自己包成中东妇女鬼鬼祟祟的模样,想着娱乐圈到底是个什么样的怪圈。她是想让人家知道她在这里做了人流还是不想让人知道呢?
可我也想不了这么多,我自己还一阵冷一阵热地打着颤,实在坚持不住,我就站在人流手术室外面等郑言琦。
郑言琦这时倒是体谅我,让我安心在门口坐着,搞得跟我来做人流一样。
我刚产生点感激的心,郑言琦就蹲下来跟我说:“小然,你借我点钱吧。我那信用卡超额度了,算上我钱包里的现金,还差几百块钱。”
我两鼻子直冒虚火,把钱包扔给她了事。
她就颠颠地走着猫步去划款了。

人流手术室外的家属等候区是个跟小洋楼阳台似的地方。有几盆青翠的吊兰挂在半空,吊兰下是几张竹制的桌子和藤椅,温暖的阳光洒在这里,又因为外面白雪的折射,整个画面白亮得扎眼,让人想起80年代那些曝光过度的胶片电影,从而让人回忆起美好的旧时光。
我蜷着身子坐在藤椅上,阳光包围着我,我的冷汗却是一滴滴地淌下来。我想要是有面镜子,镜子里的我应该是苍白得跟鬼一样。
正当我这么想的时候,有一个手术室的门打开,里面走出一个贵妇,脸色一点血色都没有。我之所以说她是个贵妇,是因为即便她刚从手术台上下来,她的发髻还是一丝不乱,身上的Issa套装还是一尘不染。我不禁佩服她们这样的人,她们在面对任何身体上的疾病和心理上的创伤,都能跟瓷娃娃一样冷静淡然,仿佛此生只拥有一种表情一样。
而让我没想到的是,贵妇没走几步,走廊那头就走来一人。高大颀长的身材,棱角分明的脸,只不过手里拿了一款女士的爱马仕包,跟他全身上下的气场都格格不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